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全省柜员现金箱包电子识别交接系统项目组织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全省柜员现金箱包电子识别交接系统采购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全辖柜员现金箱包电子识别交接系统采购明细如下:
电子标签6000个,读写器60台,扫描枪1527只及相关软件。
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文件确定的购买数量不构成以后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同时采购人也不承诺以上货物内容在以后的采购活动中全部包含。
二、项目简介
采购人以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全省柜员现金箱包电子识别交接系统进行采购,最终将选定一名成交商供货。
供货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货区域:全省供货。
三、合格谈判响应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供应商需提供近期(2年)内在银行类金融单位与报价产品相关的《业绩报告》等相关企业资质文件。
3)供应商应配备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具有在江苏省全省范围内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综合协调运作能力,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稳定的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且专业服务人员不低于6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3年以上的售后服务经验。
4)供应商2008年以来须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大型银行类金融企业现金提款箱包电子识别系统制作业绩,且质量合格,服务水平优异,信誉良好,并提供以上单位现金提款箱包电子识别系统制作的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和客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出具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参与同一包件。
9)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10)提供供应商过去没有向其他采购人行贿记录的承诺及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保证不向采购方任何人行贿的书面承诺。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要求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和U盘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拷贝其电子版。
发售地点:南京市洪武路357号1603B室
售 价: 300元人民币/套
五、谈判响应文件(含项目保证金)的递交和柜员现金箱包电子识别交接系统谈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项目保证金地点和谈判地点:南京市洪武路357号1603B室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357号
联系人:荆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