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盐城市公安局的委托,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就盐城市公安局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YCGACG2018-Z08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项目预算(限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
1、简要情况: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 万元;
2、项目内容:对市区人民-东进、迎宾-东进、解放-东进、盐马-东进、盐马-大庆、盐马-鹿鸣、盐马-世纪、开放-大庆、解放-毓龙、解放-海洋、文港-毓龙、文港-建军和人民-鹿鸣等13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利用原杆件,进行改造升级。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略,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资质要求响应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资质要求响应声明”);
(三)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何成员)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其他: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涉及行业许可的,须提供其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6日(工作时间到18:00时)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611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凭《投标报名表》(须加盖公章。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报名登记)、向携手阳光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50元(每个分包。含邮寄服务费);交纳方式:支付宝(186*****009)等
没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投标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4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汇款、转账方式等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查看详情6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如数交纳到投标保证金账户上(建议报名期间交纳。否在开标时请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份数:每个分包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另备一份电子标书(建议U盘)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下午15:00时(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611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九、联系方法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611室
联系人:王娟 、柏爱燕 电话:186*****009、186*****009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
财务:杨会计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xsyg0515@163.com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3日
投标报名表(公告附件)
特别声明:本表为我司自有版权,任何单位不得抄袭或转用。 |
投标报名表(公告附件) |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将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分包 (报名分包,未设分包的可不填)的投标,特发函确认报名。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各方的利益。就此,我方自愿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符合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并具备响应本次采购的基本能力; 2、我方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将严格按采购文件的约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如我方不参加投标,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非招标项目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电邮告知贵司。 3、我方认可贵司的电子邮件可以仅用于接收我方报名、询问以及我方回复贵司通知。我方接受贵司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我方(视为贵司书面形式)并承认其有效性。 如我方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将仅以电子邮件[有我方本表(加盖公章)的邮箱]方式向贵司提出的询问,并认可贵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4、我方在投标前,将及时登陆信息发布的网站以及与贵司联系的邮箱,以确保我方完全知道本次采购的所有信息。 5、如我方中标(成交),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向贵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方逾期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以贵司银行流水为准),我司自愿将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全额转给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超出收费标准部分作为资金占用赔偿)。 如我方提供虚假信息、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贵司可全额没收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供应商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手机: 联系地址: 时 间: |
特别说明: 1、本表是本次采购与供应商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供应商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表“投标”可广义的指供应商参加谈判或磋商响应、参加询价报价等响应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