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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建筑垃圾 快速路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 发布时间 2019/3/5 关键词建筑垃圾快速路   近期更新1470项目点击关注“建筑垃圾,快速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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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m3)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南岸区快速路六纵线以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

3.6

20

本项目总限价约为108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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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若是重庆市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以下资料: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投标时投标人提供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查看详情)咨询解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35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先生

邮 编:400060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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