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江堤路西侧绿化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滨江镇
(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37.3万元,总面积62000m2,波斯菊、硫华菊混播。
(3)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施工内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在一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成活率、保存率100%并经审计后付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投标人企业资质无要求,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2、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提供相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19年3月7日上午8:30起至2019年3月11日下午17:30,至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4楼411室招投标管理科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抽签定标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18%-22%,级差一个百分点。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 电话: | 蒋勇 ****-********查看详情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
联系人: | 黄波 |
电话: | |
日期: | 2019年3月 7 日 |
10、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1日,
发布媒介: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