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惠安县崇武镇西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西华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HCZB[2019]06号
2、 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附后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3月11 日至2019年3月1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4: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79号五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4月3日] [上午9:45](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79号五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9年 4月3日] [上午9:4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山北路79号五楼)。
7、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9、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采购与招标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余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 同 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要求 | 预算价/年 | 服务期(年) | 总预算价 (5年) |
1 | 西华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查看详情元 | 1+2+2 | *******查看详情元 |
注:
1、投标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垃圾清运车、员工工资、管理费用、员工服装、税金、员工保险等费用。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实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开支,具体涵盖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其它:
4.1 本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作为计算货币。
4.2 随着项目进展可能会有其他的因素或未尽事宜发生,业主和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时,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另行平等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