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赤城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及电子、取证设备购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赤城县公安局 | |
采购人地址:赤城县公安局 | |
采购人联系人:徐峰 | 采购人联系方式:150*****936 |
代理机构全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1幢1单元5层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119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学文 |
受理质疑电话:********查看详情392 | |
项目联系人:樊红涛 |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392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A包: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单警装备、破门器、镣铐一体、脚镣、审讯椅、防弹头盔、现场勘查箱、电击枪(单发)、电击枪(三连发)、电子脚扣(含电子围栏)、电子脚扣、执法记录仪。(详见购置清单)。 B包:电子、取证设备购置:台式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数码相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详见购置清单)。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数量:详见购置清单 | |
公告名称:赤城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及电子、取证设备购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查看详情 |
项目实施地点:赤城县公安局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简要技术要求:A包:执法勤务装备购置:单警装备、破门器、镣铐一体、脚镣、审讯椅、防弹头盔、现场勘查箱、电击枪(单发)、电击枪(三连发)、电子脚扣(含电子围栏)、电子脚扣、执法记录仪。(详见购置清单)。 B包:电子、取证设备购置:台式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数码相机、便携式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详见购置清单)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A包供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公共安防设备在内的商品的生产或销售;(4)B包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在内的商品的生产或销售;(5)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具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2019年成立的企业可不出具);(10)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内;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3/18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3/22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300元 |
获取文件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8 10:00 | |
开标时间:2019/04/08 10:00 | |
开标地点: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