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回龙观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号、3号病房楼综合维修改造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号、3号病房楼综合维修改造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8_193315_000019_********查看详情_XMCG-JH001-XM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回龙观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
联系方式:唐命,********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武宁,********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3号病房楼综合维修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电气线路安全更新改造施工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5 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6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8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44.281168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3-29 09:00至2019-04-08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4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4-11 09:00至2019-04-11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4-11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44.281168万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4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2、3号病房楼综合维修其他专业施工采购项目-电气线路安全更新改造施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5 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6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8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项目联系人: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公告期限: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