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租项目为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经〔2018〕73号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租赁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对本批资产采取企业自行组织公开招租。(详见下表)
资产明细表 | ||||||||
标的号 | 资产坐落 地址 | 业态功能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元/首年) | 租期(年) | 装修宽限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资产现状 |
1 | 五马新街公寓南首B、C幢107-5(原01) | 商业 | 53.47 | 20532 | 3 | 无 | 4200 | 空置 |
一、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美曦大厦四明会所一楼城市物业资产管理处。
二、报名、咨询、展示时间: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截止评估有效期2019年8月27日前)。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堪查。
四、开标时间: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整。
五、开标地点: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大南路游嬉大楼三楼)。
六、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及流程通过企业自行组织公开招租,采取明标暗投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资产招租信息公开期间若只产生一名租赁意向人的,则直接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与其签订合同。
七、承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4.不得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命令禁止经营的项目。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事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招租项目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租赁项目年租赁价格已经温州东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报温州市名城集团资产监管部备案,以不低于首年租金的市场评估价作为招租底价。
2.该资产租赁设三年,首年租金在招租成交1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时间到期前30天付清,租金不递增,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中标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招租成交后10天内和首年租金一并付清,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腾空房产后无息退还。
4.其他具体事项在《房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业务监管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网址:http://www.wzmingc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