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保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我行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2019年金华银行湖州分行保洁服务项目。金华银行湖州分行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1033号,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具备一年以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保洁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金华银行8楼行政中心办公室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相关资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
5、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近1年完成此类项目的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并视报名情况进行必要的筛选,最终选择不超过4家企业入围本次招标活动,并于报名截止日后3工作日通知入围企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入围本次招标的企业,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上的信息为准,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金华银行8楼行政中心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刘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十、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