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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外加剂 粉煤灰 碎石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发布时间 2019/4/11 关键词外加剂粉煤灰碎石   近期更新2735项目点击关注“外加剂,粉煤灰,碎石”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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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

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TLGCW2019-02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格库铁路新疆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本项目自购物资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弱电及相关工程RDS标段线路长度约708.182正线公里,位于新建维吾尔族自治区东南部,地处新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起止里程省区界至南疆线库尔勒站(省区界DK508+600~南疆K456+894)约长708.182公里范围内的装配式房屋预制构件工程。全线20座车站,其中设计有装配式房屋的有15座车站,目前暂估装配式房屋面积15000m2左右。

该工程为国家I级单线电气化铁路,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总工期31个月。现装配式房屋预制构件厂建厂已基本完成,生产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2.2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物资采购计划一览表。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砂石料:

营业范围要求:响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的生产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生产能力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河砂、碎石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

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出具近3年(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不得亏损);响应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2016年以来具有相应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谈判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

其他要求:须提供谈判产品近两年(2016年以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3.2粉煤灰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拥有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Ⅰ级粉煤灰生产线。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生产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标志的认证试验室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其他要求:

1.依据铁路总公司和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投标人须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加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自发生产、研配外加剂能力,具有跨地区技术服务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近三年(2015-2017年)两个及以铁路、地铁、市政或公路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金额100万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具有CRCC认证资格,投标物资须具有CAL或CNAS标志的认证试验室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其他要求:

1.依据铁路总公司和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投标人须近1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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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19年4月13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响应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响应联系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查看详情86@qq.com">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查看详情7@qq.com。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3日。

响应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指定电子邮箱。标书费采用汇款或现金形式收取,每包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标书款请电汇至:

户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经理部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25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区支行

响应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3有关采购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或以书面盖章的电子版扫描件的形式发给每一个购买该包件标书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0时00分。同时,响应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按包件号单独编制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巴州伟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中铁电气化局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七、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机场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巴州伟龙水泥制品厂院内,中

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段装配式房屋预制件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曹钙

联系电话:188*****870

电子邮箱:********查看详情7@qq.com

邮 编:8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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