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
交钥匙EPC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说明书)
第二章 向投标人提供的基本技术条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招标报价说明
第五章图纸
第一章招标公告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交钥匙EPC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在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以南、华创路以西。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单位。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须具备 相应专业资质 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公布,免费发售。
投标时间为2019.4.10-2019.4.25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经理部
地 点:南京市团结路建设之家
投标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经理部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建设者之家 |
2 | 项目名称 |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 |
3 | 资金来源 | 业主支付工程进度款 |
4 | 招标范围 | 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机电安装分包工程 |
5 | 工期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
6 | 质量要求 | 符合甲方及相关规范要求 |
7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
8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截止时间 | 2019年04月20日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04月25日 |
10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15天(日历天) |
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2 | 其他 | 通知中标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江苏省南京市建管部门合同备案,否则本项目经理部有权解除中标单位资格。 |
13 | 资质条件 | 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d.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f.信用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g.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h.经办人身份证; i.业绩简介; j.不是法人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
14 |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 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经理部 |
15 | 招标文件 | |
16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定于2019年04月25日 由中建二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经理部,通知投标单位进行议标,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
17 | 特殊情况 | |
18 | 投标文件分数 | 投标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
工程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
2.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以南、华创路以西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21400㎡
三、相关要求
1、招标范围: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业主指定除外),除电梯、地上暧通工程外的所有机电与临时水电工程施工,包括并不限于电气、给排水、消防、地下室暧通(排烟)、室外雨污水、室外安装、室外泛光照明与亮化、建筑泛光照明、临水、临电、消火栓、智能化等与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内的所有安装工程。工程发包人保留调整专业分包人承包范围、工作内容的权利,专业分包人不得因此变更合同单价或索赔。
2、质量要求:创“ 江苏省文明工地 ”,质量需“ 符合省优(扬子杯)标准 ”;确保市标化,确保无渗漏、无电器设备因电线、电缆敷设失误而发生的损坏事故;零投诉工程。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当地有关验收标准验收。
3、招标工程报价:工程结算造价以甲方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约定标准,经业主指定的造价机构及业主审定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含税金)下浮,下浮比例为 %(其中包含水电费 %)为招标人结算造价。
4、付款式方式:
a) 本工程无预付款,第一次付款为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出土0.000,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的次月,支付乙方月结产值60%的进度款;
b)第二次付款为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封顶,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的次月,甲方支付至乙方月结累月结产值65%的进度款;
c) 第三次付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的次月,甲方支付至乙方累计月结产值70%的进度款;
d) 第四次付款为完成所有手续的办理和移交,按业主确定的资料审核程序达到要求,完成竣工结算、双方确认结算总额,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的次月,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甲方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须开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拒绝提供,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e) 第五次付款为质保期满,乙方完成全部保修义务,保修期为2年。甲方收到业主进度款的次月,支付结算总额5%的保修金,质保期内如有因维修不及时或甲方代为检修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前扣除。
甲、乙双方结算:以甲方指令乙方与业主确认的结算总造价为基数,乘以(1-乙方合同承诺中上交甲方管理费的比例)=机电专业分包结算价,再加上临时水电包干价,即为乙方在博雅项目的全部机电安装工程结算总价。
四、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相应专业分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2、本工程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3、本工程现场负责人只能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任务。
五、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要对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地上和地下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报价表 (格式附后);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7、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二)技术部分(仅包含以下内容,与商务标合并装订):
1、拟采用的针对本工程的初步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等(主要包括施工组织机构、重要部位施工方法说明、劳动力组织、机械配备、人力投入、施工技术、工期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
2、提供工程承包项下的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达到的标准、质量管理组织设置、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制度等)。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书,数量为一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司公章及企业法人章;封皮上注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表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税金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内。
3、投标人是在充分勘查现场,熟悉图纸及现场平面布置后报出的价格;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若有疑问、错漏或不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给予统一书面答复。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或明知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将被视为默认招标文件无误,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做调整。
十、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评标方法及标准: 公开招标 。
十一、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以甲方对业主报价测算下浮率确定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比例。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内容、报价资料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4、中标人不按时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附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注:最终实际分包合同可能有微调,执行过程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为准);
十三、附则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资料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本招标文件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博雅智慧教育创意产业科技园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