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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二期工程二次结构劳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劳务 二次结构 热电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3/16 关键词劳务二次结构热电   近期更新29817项目点击关注“劳务,二次结构,热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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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二次结构劳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商务联系人: 王金霞联系电话:136*****836

技术联系人: 张兴振联系电话:150*****397


发出时间:2019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附件

第三部分 合同书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1.2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西侧

1.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5建设单位: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

1.6总建筑面积:136800平方米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进天津备案证。

三、招标方式

1、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 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项目考察分数及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

四、招标要求

1、 工期目标

合同工期天数: 370天(暂定);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4月15日;

2、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质量保准

3、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反光背心等安全用品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采购未在招标人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中,招标人安全部门有权给予 100元/顶的罚款。

6、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8、本次招标第一轮投标中,各投标人中报价最高者,无第二轮投标报价机会。

9、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平台;

10、合同价款的支付

每月20号之前办理月度结算,无月度结算不予付款,地下二次结构完成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支付比例为月度结算金额的60%,之后按照每月月度结算金额,支付当月月度结算金额的70%,中标人施工完成并办理完工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招标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整体工程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以颁布竣工备案书之日为准)合格后两年内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不限于(商票、电汇、转账),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贰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五、招标范围 :

项目北地块(具体以甲方划分的实际施工部位及范围为准)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二次结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如下:二次结构砌筑(包括加气块、页岩砖、砂加砌、混凝土空心砌块)、浇筑混凝土(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钢筋工程(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清运、卸车及加工绑扎、放样、钻孔植筋)、架子工程(包括室内砌筑、室内外装修架子等一切服务本分包工程使用的一切架体)、各种专业分包的配合、水泥砂浆找平找坡、面砖楼地面、刮腻子、各类抹灰施工、现场试验配合;材料多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等,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具体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等范围的本分包工程施工

期间一切甲方所要求的文明施工内容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六、合同形式及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2、综合单价内容:

(1)工人工资;(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除甲供材以外的材料费、(5)辅助材料费用;(5)中小型机具费用;(6)管理费用;(7)各项保险费用;(8)临设费用(除工程总承包人提供的除外);(9)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10)成品保护费用;(11)利润;(12)材料现场红线内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政策性文件。除上述工程内容外综合单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

A、墙面抹灰和墙面粉刷石膏的综合单价中均已包含防开裂网(如挂金属网或铅丝网;压钢丝网及压网格布、抗裂砂浆等)的费用,还包含混凝土墙面上的穿墙孔的封堵和处理墙面外露钢筋头的费用;抹灰单价不分砼墙面和砌体墙面,在综合单价里统一考虑;楼梯滴水线及外窗台滴水线做法已包含在相应项的抹灰单价中。

B、楼地面的综合单价中已包含分隔缝的施工费用及除混凝土以外的所有辅材费用;

C、二次结构部分涉及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支拆模板的费用,支拆模板费用单独计取。模板及加固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D、室外散水、台阶和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其综合单价中也包含支拆模板的费用,模板加固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E、对于由于主体结构原因造成的抹灰(含粉刷石膏墙面)超厚等现象,劳务分包人应在抹灰前与项目管理人员及时确认,发生超厚时材料由招标人提供,不记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F、砌体中的预埋空调孔费用已包含在砌体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G、门窗收口计算规则:外窗按实际收口面积计算,单价执行合同单价;抹灰计算时不扣除有门窗墙面的门洞和窗洞积,费用补偿门洞和窗洞抹灰收口费用,其余洞口收口费用包含在抹灰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H、综合单价表中各分项所列做法为主要步骤,可能省略了一些次要步骤比如界面处理等,各单位在报价时已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承诺没有因为未单列此步骤而存在漏报价项目。此分项综合单价被视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从结构面到交工界面间的所有工序的价格,不存在任何漏报项。

J、砂浆地面、混凝土地面、地面找平层、地面找坡层、屋面找平层、屋面找坡层、防水保护层等实际施工厚度与清单描述厚度不一致时,结算时仅调整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K、天棚及墙面基层找平处理单价不单独计取,均在天棚腻子及抹灰单价中综合考虑;

L、墙面腻子实际施工厚度调整时,结算时仅调整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M、非总包单位原因调整E、J、K、L项中所指工作内容厚度时,不论调整厚度为多少,结算时均不得调整(含材料费)

N、天棚吊顶施工综合单价中应综合考虑各类天棚造型费用,结算时不应造型调整而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O、超高费计算规则:施工净高度超出4.5m(不含4.5m)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建筑图纸地面标高为准;

P、施工范围内包含的措施费用包含施工所需所有措施费用投入,无论本清单中是否明确的所有费用。

3、综合单价中含税金,报价时,投标人需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税金,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分包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发票。。

4、本招标文件的后附合同中的附件二《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中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照表中相应材料的价格计入报价中,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表中所列材料的价格。材料需用前分包人须提前向承包人提交材料计划,分包人从承包人处领料时办理领料手续,月度结算时,承包人按领料小票,供料单价(见附件二《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从结算额中扣除;实际施工时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2012《天津市建设工程预算基价》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中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6、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因开发商分期销售原因造成的工期及相应风险;

9、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10、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11、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见附件5。

12、投标人需执行公司及项以下要求:a、实测实量;b、样板引路。具体要求待进场后发放,样板间施工费用按合同综合单价计取,不增加其它费用。

13、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14、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150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六、招标技术要求

一、施工内容

1、60-80mm厚地采暖保护层施工

2、60mm厚屋面保护层、80mm厚B1挤塑聚苯板施工

3、砌筑墙体抹灰施工

二、施工要求

1、地采暖保护层施工

(1)班组施工前,在墙面上必须全部弹出控制线,控制线的高度为刮杠高度,以控制地面厚度、平整度和水平度极差,若地面水平度极差不合格,将按照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且班组自行返工,所发生费用班组自行承担;

(2)保护层收面采取三遍抹压

第一遍抹压:用铁抹子轻轻抹压一遍直到出浆为止;

第二遍抹压:当面层初凝后,地面面层上有脚印但走上去不下陷时,用铁抹子进行第二遍抹压,把凹坑、砂眼填实抹平,注意不得漏压;

第三遍抹压:当面层终凝前,即人踩上去稍有脚印,用铁抹子压光无抹痕时, 可用铁抹子进行第三遍压光,此遍要用力抹压,把所有抹纹压平压光,达到面层 表面密实光洁.

(3)卫生间地面为压光面,其余的面为拉毛面,除卫生间外,所有和墙交接部位要求为10cm宽的压光面层;

(4)地面不允许出现裂缝,若出现裂缝班组自行修补;

(5)每个房间的门口处镶嵌滴水条,客厅正中央增加一根,滴水条深度、宽度均不得小于10mm;大厅区域每4m宽设置10mm宽分隔缝,内嵌米粒条;

(6)班组在地面浇筑前,必须准备好麻袋或土工布,在地面浇筑完毕后将其覆盖于地面,进行保湿养护。

2.保温施工

(1)基层处理:铺设的基层应坚实平整,有缺陷的地方应及时修补,表面应基本平整,参差不得超过3mm/m2 ;

(2)除去表面的松动和污垢杂质、泥土,将工作面清理干净。

(3)按屋面的平面形状进行挤塑板的排列,划分及弹线,确定位置。

(4)挤塑板铺设时,砂浆采用点铺,点铺比例为40%。

(5)挤塑板在铺装时轻柔滑动就位,禁止局部用力按压。碰头缝隙应挤紧,相邻的2块板应平齐。安装完好后,应立即清除多余的残留砂浆;板间的缝隙应小于2mm;相邻板的高差小于0.5mm 。

(6)挤塑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依次错缝,应做到表面平整。

(7)保温板铺设完毕后进行屋面保护层施工。

3.防水保护层施工

(1)基层清理:防水保护层施工前要将基层清理干净,基层卷材防水层不能有隐 患破坏处,不能有渗漏现象,细部位置处理完好正确,防水隔离层已施工完成。

(2)标高、分格弹线:根据屋面实际尺寸,按 3m×3m 进行分格,不足 3m×3m的平均分配到其它分格块或减少其它分格块尺寸,尽量不出现尺寸不一的分格块。挂线弹墨线,女儿墙上抄测泛水顶面标高,标高应一致,水平。并弹线标志。

(3)设分格条:采用 10×40×3000mm 方钢管及弧型分格条,按 3m×3m 进行 分格,固定分格条,不得出现小于 600 ㎜的小块(留设排气槽及排气孔的屋面可 留设 20mm 宽分隔缝)。

(4)采用跳仓法施工,将细石砼浇注到分格块内,压入钢筋网片(距板面宜为15mm),形成规格尺寸(3m×3m)的刚性防水板块,施工时先用刮尺找平, 再用铁拍板拍实或铁辊辗压,表面泛浆抹平,当面层灰面吸水后,用木抹子用力 搓打、抹平,将干水泥砂拌合料与细石混凝土的浆混合,使面层达到结合紧密。

(5)第一遍抹压:用铁抹子轻轻抹压一遍直到出浆为止。

(6)第二遍抹压:当面层初凝后,地面面层上有脚印但走上去不下陷时,用铁抹子进行第二遍抹压,把凹坑、砂眼填实抹平,注意不得漏压。

(7)第三遍抹压:当面层终凝前,即人踩上去稍有脚印,用铁抹子压光无抹痕时, 可用铁抹子进行第三遍压光,此遍要用力抹压,把所有抹纹压平压光,达到面层 表面密实光洁。

(8)养护:面层抹压完 24h 后覆盖棉毡进行浇水养护,每天不少于 2 次,高温季 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浇水次数,保持棉毡湿润,板块不得有干裂、微裂、翻砂和酥松现象,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 7d。

(9)嵌缝施工:刚性防水板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5%后,要及时嵌缝施工,嵌缝前要用钢刷打掉分格缝两侧的浮浆,A 型密封膏嵌缝施工,宜分三次嵌完,第一次嵌入缝深的 1/2,第二次嵌入缝深的 2/3,第三次嵌满,每次嵌膏要随嵌随用钩划抹平。

4、

4.墙面抹灰施工

1)墙体拉毛做法

(1)基层清理,墙面浮浆,污染进行清理。并浇水润湿

(2)拉毛胶料配合比:普通硅酸盐水泥 ,强度等级为 42.5;胶水;中砂,采用筛子将大骨粒径的沙石过滤出去。

(3)拉毛工具:0.4mm厚钢丝网8层叠加,铁丝网眼为10-12mm,以拍苍蝇式拉毛,铁丝网尺寸为 250mmX350mm。

(4)使用“苍蝇拍”进行拉毛施工

2)抹灰施工要求

(1)在砂浆抹灰施工前,先进行拉毛、线管封堵、墙面挂网、墙面等所有多余洞按要求封堵完毕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2)厨房、卫生间、公共区域砂浆抹灰必须分层进行,面层要求为精细面;

(3)所有区域灰饼、筋条必须根据控制线进行制作;

(4)所有区域垂直度、平整度、开间进深、方正性、顶板水平度极差、地面水平度极差、阴阳角、空鼓开裂必须满足实测实量要求;

(5)砂浆配合比、保温颗粒、抗裂砂浆等材料必须为合格品,若发现材料不合格一切损失自行进行承担;

(6)抹灰施工完成后,每日需对墙面进行浇水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时间不少于七天。

3.HSE管理要求

(1)施工人员进场需配合我方HSE管理人员进行三级入场教育,监理一对一考核,特殊工种需进行实操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

(2)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马甲。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全缚式安全带。

(3)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开具动火证,并配备看货人。动火证每日一开,每一地点一开。

(4)工完场清,每日对施工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质量要求

1.砌筑墙体前,先进行验线,砌筑时工人必须配靠尺,随砌随进行垂直、平整测量,保证墙体砌筑后合格率为100%,砌筑时必须双面挂线;

2.砌体砂浆饱满度必须大于80%,水平灰缝宽度不能大于12mm,竖向灰缝宽度不能大于10mm,灰缝要求横平竖直;

3.砌筑时随砌随对砖表面进行浇水,防止加砌块将砂浆中的水分吸走,导致砂浆强度不足;

5、砌体墙面必须进行双面勾缝;

4.墙体砌筑完毕后,在正手墙面上写上姓名以及砌筑日期,用于实测实量和判断是否可以斜砌;

5.外墙外侧灰缝必须饱满;

6.顶部斜砌必须待墙体砌筑14天以后,方可进行,否则全部拆除;

7.砌筑节点窗口、门口预制块位置、窗台板、厨房卫生间及空调板位置反坎等必须满足必须满足实测实量要求;

8.所有反坎底部需进行凿毛处理;

9.构造柱钢筋、拉结钢筋绑扎安装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植筋孔深度、植筋抗拉强度必须满足要求;

10.构造柱、窗台板、反坎模板必须清理干净后涂刷脱模剂,构造柱顶部必须安装喇叭口,海绵条粘贴规范;

11.所有构造柱、窗台板、反坎模板支设模板穿墙孔不允许从墙面打孔,必须在模板上穿孔进行加固;

12.所有二次结构混凝土振捣密实,若出现麻面、空洞、漏筋等缺陷返工重新浇筑;

13.实测实量表格:

砌筑工程

表面平整度[0,8]mm

每一面墙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优先选用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墙面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在各洞口45度斜交测一次,作为新增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垂直度[0,5]mm

每一面墙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优先选用有门窗、过道洞口的墙面,测量部位选择正手墙面。应避开墙顶梁、墙底灰砂砖或砼反坎、墙体斜顶砖,消除其测量值的影响,如两米靠尺过高不易定位,可采用1米靠尺。

外门窗洞口尺寸[-5,20]mm

同一外门或外窗洞口均可作为1个实测区。不包括抹灰收口厚度,以砌体边对边,分别测量窗洞口宽度和高度各2次。取高度或宽度的2个实测值与设计值间的偏差最大值,作为判断宽度或高度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砌筑节点

(1) 门窗框预制块:采用预制混凝土块、实心砖;空心砖墙体则在门窗洞边200mm内的孔洞须用细石混凝土填实;预制块或实心砖的宽度同墙厚;长度不小于200mm;高度应与砌块同高或砌块高度的1/2且不小于100mm;最上部(或最下部)的混凝土块中心距洞口上下边的距离为150~200mm,其余部位的中心距不大于600mm,且均匀分布。

(2) 现浇窗台板:宽同墙厚,高度≥120mm,每边入墙内≥200mm(不足200mm通长设置);

(3) 洞口(大于600MM)的过梁:同墙宽,入墙不少于250mm;

(1) 无断砖、通缝、瞎缝;

(2) 墙顶空隙的补砌挤紧或灌缝间隔不少于7天;

(3) 不同基体(含各类线槽)镀锌钢丝网规格为10×10×0.7mm,基体搭接不小于100MM;挂网前墙体高低差部分采用水泥砂浆填补;

(4) 砌体墙灰缝须双面勾缝。

砂浆抹灰、石膏质量要求

1、在砂浆抹灰、墙面粉刷石膏施工前,先进行拉毛、线管封堵、墙面挂网、墙面等所有多余洞按要求封堵完毕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2、厨房、卫生间、公共区域砂浆抹灰必须分层进行,面层要求为精细面;

3、所有区域灰饼、筋条必须根据控制线进行制作;

4、所有区域垂直度、平整度、开间进深、方正性、顶板水平度极差、地面水平度极差、阴阳角、空鼓开裂必须满足实测实量要求;

5、砂浆配合比、石膏品种、保温颗粒、抗裂砂浆等材料必须为合格品,若发现材料不合格一切损失自行进行承担;

6、石膏在施工前基层处理为墙面满刷建筑胶;

7、石膏施工完毕后不允许出现墙面起沙、强度不足等现象;

8、实测实量表格:

墙面表面平整度[0,4]mm

每一个功能房间地面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任选同一功能房间地面的2个对角区域,按与墙面夹角45度平放靠尺测量2次,加上房间中部区域测量一次,共测量3次。客\餐厅或较大房间地面的中部区域需加测1次。同一功能房间内的3或4个地面平整度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3或4个计算点。

墙面垂直度[0,4]mm

每一面墙作为1个实测区;每一测尺的实测值作为一个合格计算点。同一实测区内,当墙长度小于3米时,同一面墙距两端头竖向阴阳角约30cm位置,分别按以下原则实测2次:一是靠尺顶端接触到上部砼顶板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二是靠尺底端接触到下部地面位置时测1次垂直度;当墙长度大于3米时,在墙长度中间位置增测一次;具备实测条件的门洞口墙体垂直度为必测项。

净高(有爆板)[-20,20]mm

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实测前,所选套房必须完成地面找平层施工。同时还需了解所选套房的各房间结构楼板的设计厚度和建筑构造做法厚度等;各房间地面的4个角部区域,距地脚边线30cm附近各选取1点(避开吊顶位),在地面几何中心位选取1点,测量出找平层地面与天花顶板间的5个垂直距离,即5个室内净高实测值。用设计层高值减去结构楼板和地面找平层施工设计厚度值,作为该房间理论室内净高值。当实测值与设计值最大偏差值在【-30,30】mm之间时,5个偏差值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当最大偏差值﹥30mm或﹤-30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

顶板水平度(有爆板)

[0,10]mm

已完成腻子的同一功能房间内顶板作为1个实测区。同一功能房间内顶板需已完成腻子施工;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实测板跨内打出一条水平基准线。同一实测区距顶板天花线30CM处位置选取4个角点,以及板跨几何中心位(若板单侧跨度较大可在中心部位增加1个测点),分别测量砼顶板与水平基准线之间的5个垂直距离。以最低点为基准点,计算另外四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偏差,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基准点偏差值以0计)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阴阳角方正

[0,4]mm

每面墙的任意一个阴角或阳角均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选取对观感影响较大的阴阳角,同一个部位,从地面向上300mm和1500mm位置分别测量1次。2次实测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开间/进深±10mm

每一个功能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分别各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6个功能房间的12个实测区。同一实测区内按开间(进深)方向测量墙体两端的距离,各得到两个实测值,比较两个实测值与图纸设计尺寸,找出偏差的最大值。

方正性

[0,10]mm

在同一测区内,实测前需用5米卷尺或激光扫平仪对弹出的两条方正度控制线进行校核,以短边墙为基准进行校核.无误后采用激光扫平仪打出十字线或吊线方式,沿墙长度方向分别测量3个位置(两端和中间)与控制线之间的距离(如果现场找不到控制线,可以一面带窗墙面为基准,用仪器引出两条辅助方正控制线,)。选取3个实测值之间的极差,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地面表面平整度

毛坯房交付地面、龙骨地板基层、瓷砖或石材地面基层:[0,4]mm,装修房直铺地板交付面基层:[0,3]mm;

地面水平度(有爆板)

[0,10]mm

每一个功能房间地面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实测板跨内打出一条水平基准线。同一实测区地面的4个角部区域,距地脚边线30cm以内各选取1点,在地面几何中心位选取1点,分别测量找平层地面与水平基准线之间的5个垂直距离。以最低点为基准点,计算另外四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偏差。偏差值≤10mm时,该实测点合格;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基准点偏差值以0计)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户内门洞尺寸偏差[-10,10]mm

每一个户内门洞都作为1个实测区。实测前需了解所选套房各户内门洞口尺寸。实测前户内门洞口侧面需完成抹灰收口和地面找平层施工,以确保实测值的准确性。

外墙窗内侧墙体厚度极差

[0,4]mm

每一个户内门洞都作为1个实测区。实测前需了解所选套房各户内门洞口尺寸。实测前户内门洞口侧面需完成抹灰收口和地面找平层施工,以确保实测值的准确性。

裂缝/空鼓

无裂缝、空鼓

防水反坎

(1) 空调板、雨蓬板、凸窗上部、卫生间和厨房周边后砌墙根部等部位须设置砼反坎;厚度同墙厚,高度不小于100mm;

(2) 沉箱式卫生间烟道和管井根部设置两道反坎,底部反坎宽200MM,高与装饰面层基层平,上部反坎宽不小于50MM,高出装饰完成面不小于100MM;

(3) 非沉箱式卫生间烟道和管井根部设置一道砼反坎,宽不小于50mm,高出楼地面完成面不小于100mm;(4) 如砼反坎未与主体结构砼一起浇注,则底部须凿毛

地面找平层质量要求

1、班组施工前,在墙面上必须全部弹出控制线,控制线的高度为刮杠高度,以控制地面厚度、平整度和水平度极差,若地面水平度极差不合格,将按照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且班组自行返工,所发生费用班组自行承担;

2、卫生间地面为压光面,其余的面为拉毛面,除卫生间外,所有和墙交接部位要求为10cm宽的压光面层;

3、地面不允许出现裂缝,若出现裂缝班组自行修补;

4、每个房间的门口处镶嵌滴水条,客厅正中央增加一根,滴水条深度、宽度均不得小于10mm;

地面不允许出现裂缝,班组在地面浇筑前,必须准备好麻袋或土工布,在地面浇筑完毕后将其覆盖于地面,进行保湿养护;

劳务分包HSE管理招标文件(附件)

一、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三、HSE管理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五、小型机具管理

六、临时用电管理

七、机械管理

八、生活区管理

九、分包单位HSE奖罚制度

十、HSE管理评分表

十一、专业分包合同样本

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1创中国金茂HSE标杆项目

2确保获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

3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 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为零

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事故为零

负主要责任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一般环境事件( Ⅳ级)为零

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分包组织机构管理

1、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并接受总包单位HSE部门面试,面试通过者方能上岗,未通过者分包单位必须继续派人面试,连续三次面试不过项目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旦面试考核合格,严禁私自更换管理人员,如发现更换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罚款一万。

2、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名专职临电电工管理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专业分包队伍(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爬架、吊篮等)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名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专业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总包HSE管理部面试,并拥有至少5年以上专业管理经验。

4、对于无证、不服从总包管理、无法落实现场HSE管理提出问题的管理人员总包项目部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更换管理人员,清除者需两日之内离开工地现场。

HSE管理制度

1、项目HSE管理红线

中国金茂建设项目HSE管理红线

1、在地勘施工前,项目公司HSE管理人员不到位,企业和承包商HSE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审批或未经专家论证即施工,或未执行方案可能发生事故的;

4、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起重吊装、电工等特种作业或施工人员无证动火。

5、未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提前拆除模板支撑体系;

6、在总包进场施工开始后,未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结构施工阶段消防水系统布设滞后或消防水不能正常使用;

8、 生活区无集中供应热水或未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落实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措施,或在建工程内部有工人集体居住的(3人及以上);

9、特种设备未经相关专业机构检测即使用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10、在抢工期施工过程中,HSE管理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动火作业HSE管理红线

一、所有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审批,出具动火作业票;

二、动火作业票必须每天一开,一个作业地点一开;

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火人;

五、高处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覆盖,配备接火措施;

六、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

所有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必须准守红线管理,严禁违反管理红线,一旦出现违反红线现象项目将会停止分包队伍施工,取消该队本月及本季度安全考核,约谈分包负责人,情况严重者清除本施工现场,并上报公司黑名单,停止与公司合作。

2、教育培训制度

劳务及专业分包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需接受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在项目安全体验区教育考试合格后工人持培训合格标识在劳务管理部办理工人进场门禁卡,工人未接受教育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气焊工、塔司、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接受现场实操考核,只有实操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门禁卡。工人进场后项目HSE管理部会不定期的组织班组及特殊工种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接受考试。

3、HSE列会及检查制度

HSE周列会及周检查

由HSE总监主持,总包责任工程师、HSE工程师以及分包现场经理、HSE管理人员、临电负责人按时参加。首先由总包HSE管理人员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HSE管理情况,HSE体系运行情况,HSE上存在问题及需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分包项目经理协助配合整改事宜。工程部和HSE管理部与分包共同商讨解决HSE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项目执行每周综合检查制度,对于周检发现的隐患整改工程责任工长及分包单位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如未按时完成项目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将约谈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HSE月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HSE管理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分公司检查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安全考核总结,考核内容按照《项目HSE考核标准表》实施,针对每月排名第一的队伍,表现优异的工人项目将奖励3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队伍项目将罚款300元,提高队伍安全管理意识。

HSE季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根据甲方HSE季度检查、三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项目每周检查情况为依据,对分包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比总结,对于在季度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在季度庆祝大会中给予2000元奖励,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对其罚款2000元。

4、HSE样板点评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箱、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都必须先送样品到总包物质部。经总包HSE管理部,质量部,物质部,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验收不合格产品严禁放置施工现场任何地方。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分包单位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本队统一服装,反光背心、安全帽(普通工人安全帽黄色、特殊工种蓝色帽子蓝色反光背心、),安全鞋,离作业面两米高工人正确穿戴腹式安全带。所有进场东西必须先报样品到总包,总包合格认同后才能进场使用。

安全带反光马甲

安全鞋 安全帽

2、1) 施工现场凡是有钢筋突出处,必须使用带颜色的蘑菇帽进行防护。

2)蘑菇帽包含主体立筋、二次结构植筋等突出筋都必须进行防护。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拥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日期制造时间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LA安全标识(反光背心除外),进场登记验收表,进场验收影像资料等。

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三级箱及开关箱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存放本工程任何地方。

三级箱及开关箱样品

2、劳务分包所有电箱必须有本队临电电工统一负责管理,张贴电箱系统图及巡检签到表,所有电箱均上锁管理,现场所有电线、电缆严禁出现拖地现象。

3、劳务分包库房及现场接线符合临电管理规范及我项目临电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一闸多机现象,现场临时照明灯具必须拥有防护罩,金属外壳灯具有防漏电措施。

小型机具管理

1、 承包商需购买机械设备传动部位防护罩全覆盖型的本质性安全设备。

2、 若未采购到,施工现场内必须自行将带有皮带传动、齿轮传动的设备防护罩全部覆盖,不得裸露传动部位。

3、木工圆盘锯必须按照吸尘装置

4、、 1)登高作业不得使用自制直梯、人字梯和木梯,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铝合金制的梯子。

2) 室内作业,高度超过2M的作业,应使用门型架或移动脚手架,在无场地条件使 用移动脚手架时,可使用人字梯,但必须确保安全性,有专人监护。

3)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超过两步时,应加设斜支撑防止倾倒。

4) 操作平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挂牌,确保安全性。

5、1) 施工现场作业吊装作业的散料必须使用有盖子的散料吊斗,且需经过工程师计算该吊斗的限重荷载并制作标示。

2)吊斗要根据起重计划中的要求进行颜色标示,分别按照起重的参数进行不同重量颜色的标示。

3) 如图片与说明有些许差异,请按照文字说明为执行标准依据。

6、

1)施工用升降机台口层门与轿厢必须安装电气联动装置。

2)每层的电气联动设备必须每日进行维护保养。

7、现场切割机防护罩

8、氧气乙炔运输小车

9、危险品存放处

机械管理制度

一、进入现场所有塔吊使用期限必须是在三年以内,三台5015三台6015。

2、现场塔吊必须安装防碰撞系统。

3、现场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4、现场塔吊大钩处安全视频摄像头方便塔司观察吊物环境及情况。

5、现场配置一名专职机械维修管理检查人员。

投标必须协助条件:1、安装塔吊喷淋系统时。

2、安装塔吊小红旗、障碍灯,夜间LED灯带时。

投标创新科技议题:1、塔司上下爬梯过程中的防坠落措施。

2、塔吊大臂刷三种颜色油漆(红、黄、绿),将大臂按照起重吊装重量分三个区间段(如红色表示起重量在1.5T——3T的大臂距离)

备注:投标单位如租赁单位和安拆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只需上报本单位资质,如安拆单位与租赁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需上报安拆单位和租赁单位资质,并分别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拆合同。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需将进入我项目塔吊的设备型号、出厂年限、设备制造商资料、设备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一同附在投标文件中。

二、所有进场电梯、吊篮、物料提升机、爬架均为出厂两年以内产品,进场前均全部刷漆,所有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机械所有配套零件必须与原机相符合,严禁出现零件东拼西凑现象。机械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防坠器、限位、保险等)齐全有效,

三、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特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厂商必须配置一面专业管理人员(经面试合格并具有5年以上机械管理经验)在施工现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监督管理。

四.现场所有塔司、信号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吊篮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入场,接受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场门禁卡,上岗作业。

生活区管理

1、工人生活区的床、被子、被单被套枕头、宿舍储物柜分包单位应全部统一购买,样品报项目HSE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生活区工人必须准守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配置生活区管理员。

2、工人宿舍必须干净整洁,每天派专人打扫,严禁宿舍内出现强电入户,违章电器,插线板,电热毯等设备。

HSE管理奖罚制度

奖励制度

1、分包单位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总包给工人购买安全奖品,增强工人对HSE工作的认知度,鼓励工人和投标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但如发生事故事件则不予以奖励。每季度2000元,共计8000元。

2、总包单位每月组织分包进行群众大会,对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队伍里经常性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给予奖励,奖金为100元/人,每月300元;全年共计3600元。

3、劳务分包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各项安全指标,总包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额外奖励。

2. 处罚制度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5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5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100-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500元 。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0-50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2000-50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2000—5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使用电气焊无用火证或动火无看火人,无消防设施,罚款5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没有回火装制的,罚款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设专库、未分开存放的,罚款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一闸多用、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每项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10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10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100-2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安全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100-5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3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7)、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使用电气焊时未采取接火措施、没有看火人所导致着火、或火灾事故的。

2.45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6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三、公司及甲方突击检查奖罚明细

1、分包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每发现一家罚款5000元。

2、未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配置安全员的,每缺少1人罚款2000元。

3、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缺少1份罚款5000元。

4、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项罚款10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

6、未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7、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8、安装、拆除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00元。

9、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罚款5000元。

10、同一公司三个及以上项目存在同一类严重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元。

11、同一公司两个及以上项目安全检查评分得分70分以下的,罚款10000元。

12、新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4、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罚款250元,最高罚款25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5、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6、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7、机械设备进场未验收,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18、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19、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0、未采用TN-S系统,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作临边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2、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二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3、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4、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5、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6、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7、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8、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立面密目网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9、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水平兜网,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0、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脚手板,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HSE管理评分表

备注:按照此表附表3考核(施工单位HSE考核表)

建筑行业59-2011专项检查表


第二部分 投 标 附 件

附件一:二次结构清单:(详见附件)(填报单价后签字、盖章作为投标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合同书

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总承包人:(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项目

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西侧

分包范围: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项目总承包标段内售楼处、示范区、消防泵房(具体以甲方划分的实际施工部位及范围为准)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二次结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如下:二次结构砌筑(包括加气块、页岩砖、砂加砌、混凝土空心砌块)、浇筑混凝土(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钢筋工程(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清运、卸车及加工绑扎、放样、钻孔植筋)、架子工程(包括室内砌筑、室内外装修架子等一切服务本分包工程的一切架体)、各种专业分包的配合、水泥砂浆找平找坡、面砖楼地面、刮腻子、各类抹灰施工、现场试验配合;材料多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等,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具体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等范围的本分包工程施工

期间一切甲方所要求的文明施工内容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使用标准规范如下: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总(分)包合同

7.1甲方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甲方委托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李纲,职务:项目经理 ,职称:工程师 。

9.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 ,职称:。

10、甲方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达到三通一平的要求;

(2)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已办理符合天津市行业管理有关规定 ;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劳务分包负责保护并现场书面交验;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机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性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平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入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措施费用。

13.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的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15.3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建工险。

15.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表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6.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 采购材料费用为:/

/ 采购材料费用为:/

/ 采购材料费用为:/

/ 采购材料费用为:/

材料、机械供应情况详见附件2

16.4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综合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合同暂定价(含增值税税金):元 人民币大写:。合同暂定价(不含增值税税金):元,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清工,合同单价为含税单价(增值税征收率3%),综合单价详见附件1。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详见补充条款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 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月支付季结算足额支付分包劳务款。

19.3本合同确认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程,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3.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27、争议

27.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一)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天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过错人承担,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8)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乙方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全运会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 ,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9.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1.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持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约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4、补充条款

34.1施工范围及承包方式:

34.1.1(1)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项目总承包标段内售楼处、示范区、消防泵房、(具体以甲方划分的实际施工部位及范围为准)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二次结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如下:二次结构砌筑(包括加气块、页岩砖、砂加砌、混凝土空心砌块)、浇筑混凝土(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支撑)、钢筋工程(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卫生间防水台(混凝土导墙)、机电管线防水台、门槛、压顶、包框柱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小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清运、卸车及加工绑扎、放样、钻孔植筋)、架子工程(包括室内砌筑、室内外装修架子等一切服务本分包工程的一切架体)、各种专业分包的配合、现场试验配合;材料多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泥砂浆找平找坡、面砖楼地面、刮腻子、各类抹灰施工、成品保护施工等,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作业面、各种加工场、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等范围的本分包工程施工

期间一切甲方所要求的文明施工内容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必须达到甲方项目部规定的要求,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规范及监理、业主要求为止,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进行任何补偿;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为保证现场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场施工,产生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达到要求,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在 1 天内把人员全部撤离工地,由此产生的进退场费、损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特殊情况对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随时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

(5)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 3000 元,罚款将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甲方有权对乙方未能按期开始施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部位,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1.2承包方式:包清工

34.2、合同价款与综合单价

34.2.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形式计算(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一):

34.2.2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综合单价所包含的费用

(1)全部实施于本合同分包工程工作内容的工人工资、辅材、住宿费、日常生活必需品费用、从施工场地到临建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饭补费、超时费、公休加班费、办证费用、福利费等所有社会保险费、辅材及小型机具费用、临时设施费(甲方提供的除外)、小型机具费、超高费、工人进退场车旅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税金;

(2)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3)综合单价已包括由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工作所需的检查、待检、测量、放线等造成的等待时间;

(4)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抢工、交叉施工、非不可抗力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5)合同承包范围外零星用工签证:10元/小时。

(6)辅材及小型机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塑料膜、钉子、铁丝、海绵条、植筋胶、钻孔用钻孔机、扳手、钳子、劳保用品、隔离剂、手推车、穿墙套管、手持木工锯、扳手、钳子、电工钳、凿子、榔头、钢尺、卷尺、铁锹、圆盘锯、钢筋扳子、钢丝刷、提供三级电箱后的接线及照明

(7)乙方领取甲供材按照项目物资部的限额领料执行,损耗按照定额损耗,结算时图纸量加损耗量为乙方实际领料数量,超领部分按照甲方购买价格*(1+材保费2.4%)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购买价格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

(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甲方现场进度要求、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重新分派,严重者直接要求该班组撤场。

(9)结算总额=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相应款项

计算规则:除附件一中另有约定外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并按照 2012 年《天津市装饰装修预算计价》及 2012 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计价》相关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4.3、合同价款的支付

34.3.1乙方于每月25日前,请项目主管乙方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乙方每月25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工程量计算明细,经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为依据,支付劳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售楼处及示范区二次结构全部完工且办理完成完工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整体工程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额的9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以颁布竣工备案书之日为准)合格后两年内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不限于(商票、电汇、转账),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贰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34.3.2合同主体信息:

34.3.2.1承包人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XW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5495

34.3.2.2分包人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名称:

纳税识别码: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人:

联系电话:

通知方式:乙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甲方联系乙方的方式,如乙方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任何一种送达方式以最早到达的时间为收件日期。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箱:

34.3.3发票条款。

34.3.3.1本分包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征收率为3%。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34.3.3.2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4.3.3.3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3.3.4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4.3.3.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4.3.3.6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4.3.3.7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4.3.3.8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34.3.3.9 特别提示:开具发票应作为分包人应履行的主合同义务。若分包人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4.4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1万元(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转账,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乙方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34.5工程结算

34.5.1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18日前,乙方向承包人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完备的“劳务实名制”各项手续,否则承包人当月有权不予付款。

结算方式:

(1) 因劳务承包人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包括双抢时)而使工程发包人不得不将劳务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工程发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签订合同价格的1.3倍从劳务承包人承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劳务承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

(2) 劳务承包人办理工程结算,以工程发包人各部门的签字及工程发包人质检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

(3)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和《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计价规程》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特别申明:

A、不计算外装修、保温等面层所占面积,均按结构(混凝土或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C、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突出墙面和屋面仅为装饰性的混凝土构件、花架不计算建筑面积,其报价综合在平方米包干价中。

D、挑檐:若伸出结构框柱或结构外墙外边线0.5m(含0.5m)时不计算面积;若伸出结构框柱或结构外墙外边线0.5m至1m(含1m)时计算挑檐投影面积的1/2,;若伸出结构框柱或结构外墙外边线大于1m时,按挑檐投影面积的整层计算。若采光井四周结构柱上延伸钢筋混凝土挑檐,面积按一层面积计算,净空高度超过5.7米(不含5.7m)计算超高费。

E、地下室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有顶盖板的计算面积,无顶盖板的按地下平米单价的一半执行;

F、采光井、电动扶梯洞口、孔洞等空洞处大于1m2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G、闷顶层即坡屋顶内空间净高无论多少,均单独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檐不计算建筑面积),

H、除以上特别申明以外其他一律遵循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的建筑面积计算中规则。

(4) 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对于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劳务承包人必须在现场发生合同外签证后的3日内,配合工程发包人的工长按工程发包人的统一表格填写工程签证单,工程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报工程发包人项目部,签证单字迹要清楚工整,必须有编号(编号不得重复,重复编号的签证单全部无效)。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工长、生产经理、预算员、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部印章后才为有效签证,否则视为无效。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有图纸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层次、轴线编号、构件名称等)、及工作内容。劳务承包人受工程发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 10元/个小时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下列签证单属无效签证单:

A、 未按工程发包人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的分包签证;

B、 未按表格内容填写,或内容填写不完整的签证;

C、 签字不全的签证单。

D、 未经项目部认可的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的签证。

E、 签证内容不实或按签证不能核定出工程量的签证。

F、 按图纸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署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G、 未经认可的点工单价。

H、 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突击补签的签证。

I、 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的签证。

J、 只有有效签证单才能得到结算,无效签证单不能得到结算,对已在工程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结算的无效签证单,工程发包人公司商务部门在复核时将予以扣除。

K、 承、发包双方每周一生产会后对上周内所有签证单按时间顺序予以登记、编号,并及时予以处理。未登记或未按时处理,超过时效,一律不给予费用补偿。

(5) 过程结算:零星用工部分每周办理签字手续,当月办理结算,周清月结,预期不予办理。一律不给予费用补偿。

(6) 合同范围外发生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工程发包人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三人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工程发包人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7) 结算总额=工程量×合同单价—其他应扣款项+其他增项。

(8) 未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变更、签证不予调整;引起建筑面积变化的洽商、变更,按增加的建筑面积×合同单价计算,不计取其它费用;其它有效变更、签证调整依据:承包范围外发生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及其它增项内容,按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单价经发包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确认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的签订。

(9) 如本工程需要,工程发包人可以将劳务承包人分包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劳务承包人不得反对,工程发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按本条款第(8)条办法从劳务承包人分包价款中扣除。

(10) 除本条款第(9)条调整外,本工程不因承包人增加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而增加其它任何费用。

(11) 工程发包人、劳务承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发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

(12) 劳务作业完成并通过验收后28日内,劳务承包人向工程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13) 工程发包人收到劳务承包人递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合格结算资料指承包人所报的结算资料合乎工程发包人的要求,指证据齐全、资料完整、格式规范、数据证实可靠,同时符合(12)项的要求。

(14) 为保证合同双方的工作效率,劳务承包人应保证其递交给工程发包人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果劳务承包人对劳务承包人自己工作范围内任何计量或计价超出最终经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或金额的15%以上(含15%),项目经理部将此情况上报分公司工程部,记入劳务分包队的信誉积分中。

(15)因钢筋为场外加工,钢筋进场的卸料(含人工及机器费用)工作包含在其综合单价中,另每家劳务队伍的必须提供6~10名工人负责在钢筋加工厂内进行钢筋的装货及整理工作。

34.5.2当月劳务分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洽商变更、零星用工必须周清月结,并纳入《月度结算书》中,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逾期未报或延迟补报,则视为无效。

34.5.3结算总额=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相应款项

34.8质量、安全、文明、CI施工

34.8.1质量安全目标

34.8.1.1工程质量奖项要求:获得结构‘海河杯’奖项。

34.8.1.2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4.8.1.3其它目标:达到承包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34.8.1.4施工内容

1)60-80mm厚地采暖保护层施工

2)60mm厚屋面保护层、80mm厚B1挤塑聚苯板施工

3)砌筑墙体抹灰施工

34.8.1.5施工要求

34.8.1.5.1地采暖保护层施工

(1)班组施工前,在墙面上必须全部弹出控制线,控制线的高度为刮杠高度,以控制地面厚度、平整度和水平度极差,若地面水平度极差不合格,将按照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且班组自行返工,所发生费用班组自行承担;

(2)保护层收面采取三遍抹压

第一遍抹压:用铁抹子轻轻抹压一遍直到出浆为止;

第二遍抹压:当面层初凝后,地面面层上有脚印但走上去不下陷时,用铁抹子进行第二遍抹压,把凹坑、砂眼填实抹平,注意不得漏压;

第三遍抹压:当面层终凝前,即人踩上去稍有脚印,用铁抹子压光无抹痕时, 可用铁抹子进行第三遍压光,此遍要用力抹压,把所有抹纹压平压光,达到面层 表面密实光洁.

(3)卫生间地面为压光面,其余的面为拉毛面,除卫生间外,所有和墙交接部位要求为10cm宽的压光面层;

(4)地面不允许出现裂缝,若出现裂缝班组自行修补;

(4)每个房间的门口处镶嵌滴水条,客厅正中央增加一根,滴水条深度、宽度均不得小于10mm;大厅区域每4m宽设置10mm宽分隔缝,内嵌米粒条;

(5)班组在地面浇筑前,必须准备好麻袋或土工布,在地面浇筑完毕后将其覆盖于地面,进行保湿养护。

34.8.1.5.2.保温施工

(1)基层处理:铺设的基层应坚实平整,有缺陷的地方应及时修补,表面应基本平整,参差不得超过3mm/m2 ;

(2)除去表面的松动和污垢杂质、泥土,将工作面清理干净。

(3)按屋面的平面形状进行挤塑板的排列,划分及弹线,确定位置。

(4)挤塑板铺设时,砂浆采用点铺,点铺比例为40%。

(5)挤塑板在铺装时轻柔滑动就位,禁止局部用力按压。碰头缝隙应挤紧,相邻的2块板应平齐。安装完好后,应立即清除多余的残留砂浆;板间的缝隙应小于2mm;相邻板的高差小于0.5mm 。

(6)挤塑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依次错缝,应做到表面平整。

(7)保温板铺设完毕后进行屋面保护层施工。

34.8.1.5.1.3.防水保护层施工

(1)基层清理:防水保护层施工前要将基层清理干净,基层卷材防水层不能有隐 患破坏处,不能有渗漏现象,细部位置处理完好正确,防水隔离层已施工完成。

(2)标高、分格弹线:根据屋面实际尺寸,按 3m×3m 进行分格,不足 3m×3m的平均分配到其它分格块或减少其它分格块尺寸,尽量不出现尺寸不一的分格块。挂线弹墨线,女儿墙上抄测泛水顶面标高,标高应一致,水平。并弹线标志。

(3)设分格条:采用 10×40×3000mm 方钢管及弧型分格条,按 3m×3m 进行 分格,固定分格条,不得出现小于 600 ㎜的小块(留设排气槽及排气孔的屋面可 留设 20mm 宽分隔缝)。

(4)采用跳仓法施工,将细石砼浇注到分格块内,压入钢筋网片(距板面宜为15mm),形成规格尺寸(3m×3m)的刚性防水板块,施工时先用刮尺找平, 再用铁拍板拍实或铁辊辗压,表面泛浆抹平,当面层灰面吸水后,用木抹子用力 搓打、抹平,将干水泥砂拌合料与细石混凝土的浆混合,使面层达到结合紧密。

(5)第一遍抹压:用铁抹子轻轻抹压一遍直到出浆为止。

(6)第二遍抹压:当面层初凝后,地面面层上有脚印但走上去不下陷时,用铁抹子进行第二遍抹压,把凹坑、砂眼填实抹平,注意不得漏压。

(7)第三遍抹压:当面层终凝前,即人踩上去稍有脚印,用铁抹子压光无抹痕时, 可用铁抹子进行第三遍压光,此遍要用力抹压,把所有抹纹压平压光,达到面层 表面密实光洁。

(8)养护:面层抹压完 24h 后覆盖棉毡进行浇水养护,每天不少于 2 次,高温季 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浇水次数,保持棉毡湿润,板块不得有干裂、微裂、翻砂和酥松现象,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 7d。

(9)嵌缝施工:刚性防水板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5%后,要及时嵌缝施工,嵌缝前要用钢刷打掉分格缝两侧的浮浆,A 型密封膏嵌缝施工,宜分三次嵌完,

第一次嵌入缝深的 1/2,第二次嵌入缝深的 2/3,第三次嵌满,每次嵌膏要

随嵌随用钩划抹平。

34.8.1.5.1.4.墙面抹灰施工

1)墙体拉毛做法

(1)基层清理,墙面浮浆,污染进行清理。并浇水润湿

(2)拉毛胶料配合比:普通硅酸盐水泥 ,强度等级为 42.5;胶水;中

砂,采用筛子将大骨粒径的沙石过滤出去。

(3)拉毛工具:0.4mm厚钢丝网8层叠加,铁丝网眼为10-12mm,以拍苍蝇式拉毛,铁丝网尺寸为 250mmX350mm。

(4)使用“苍蝇拍”进行拉毛施工

2)抹灰施工要求

(1)在砂浆抹灰施工前,先进行拉毛、线管封堵、墙面挂网、墙面等所有多余洞按要求封堵完毕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2)厨房、卫生间、公共区域砂浆抹灰必须分层进行,面层要求为精细面;

(3)所有区域灰饼、筋条必须根据控制线进行制作;

(4)所有区域垂直度、平整度、开间进深、方正性、顶板水平度极差、地面水平度极差、阴阳角、空鼓开裂必须满足实测实量要求;

(5)砂浆配合比、保温颗粒、抗裂砂浆等材料必须为合格品,若发现材料不合格一切损失自行进行承担;

(6)抹灰施工完成后,每日需对墙面进行浇水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时间不少于七天。

HSE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进场需配合我方HSE管理人员进行三级入场教育,监理一对一考核,特殊工种需进行实操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

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反光马甲。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全缚式安全带。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开具动火证,并配备看货人。动火证每日一开,每一地点一开。

工完场清,每日对施工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34.8.2安全文明管理

34.8.2.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承包人、海河杯、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

34.8.2.2现场所有施工队伍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

34.8.2.3按承包人各种管理规定处罚的罚款必须交付现金,不交付现金的追加罚款额的双倍一并从当月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34.8.2.4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地方(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相关管理规定)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34.8.2.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由承包人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乙方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如果劳务分包方的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 100元/顶的处罚。

34.8.2.6其它安全规定见附件。

34.8.3现场材料管理

34.8.3.1发包人提供钢筋、套筒、混凝土、周转材料及安全文明用材料、防水材料(专业防水分包以外)、泡沫板、止水钢板、膨胀止水条、预埋铁件及以二级上配电箱、电缆,乙方提供铁丝、钉子、胶条、螺杆、绑扎铅丝、焊剂、焊条、氧气、乙炔、隔离剂等辅材。

34.8.3.2乙方进场15日内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计划(注名物资名称、厂家名称、价格、质量证明文件、数量、进场日期、验收标准等),包括模板支撑体系,由乙方负责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报物资部门,逾期未报,罚款500元/天。

34.8.3.3钢筋、铁件等半成品加工单由场外钢筋加工厂提前15天编制,分别报送承包人技术部门和乙方审核后在钢筋加工厂统一加工。乙方指派专人到钢筋加工厂负责钢筋、铁件清料验收工作,与承包人物资部门共同组织成型钢筋、铁件进场,并一同与加工厂办理出库领料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34.8.3.4成型钢筋、铁件等半成品按承包人技术部门及劳务分包技术人员审核的加工单供应,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丢失、错用需增补的,由乙方提出申请,承包人技术部门审核后,物资部门给予增补,增补的费用(原材费及加工费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加工厂加工。乙方应认真审核加工单,保证钢筋加工厂不会错、漏加工,由此造成的工程的窝工、返工等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出钢筋连接件计划并与工程总承包人的技术、预算、物资部门共同确认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钢筋连接件的用量,作为工程完工结算依据。

34.8.3.5过程中钢筋连接件的使用乙方提前7日编制需用计划(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及进场时间),由工长审核,项目生产经理审批后,报送物资部。物资部门根据材料需用计划,组织钢筋连接件进场,并通知乙方,双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领料手续,并做好验收记录。钢筋连接件按计划直接入乙方库房,由乙方管理,做到合理使用,由于乙方的原因(锈蚀、丢失等),增补的钢筋连接件按市场价并收取2.5%的采保费转给乙方。

34.8.3.6发包人提供商品砼,商品砼的供应由各段工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3天申报商砼使用计划,由生产经理审批后,报物资部门,由各段工长直接联系进场,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砼的接收、核实数量、并在混凝土小票上注明混凝土标号、进场时间、坍落度、混凝土等级、使用部位等,收集商砼的小票,及时转交给区段工长作为砼量结算参考依据,并作好记录。乙方在混凝土的现场使用中要严格控制用量,在浇筑过程中必须避免跑浆、漏浆、涨模发生,对此类混凝土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制作定量容器,不定期的对砼方量进行抽查,抽查前约请总包工长、材料员共同测量。

34.8.3.7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工程木、几字梁、大小钢模、钢管、木跳板、碗扣早拆杆按以下方法进行管理,承包人按照施工模板图计算周转材料用量,乙方在模板图上签字认可后,承包人按此控制乙方用量。承包人按工程计划租赁物资进场,进场时由承包人收料人员通知乙方收料员及时到现场共同验收清点物资,验收无误双方共同签收,由承包人签收物资收料单,乙方为承包人签收物资领用单,领用单签定后物资即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周转材料在周转时,乙方必须按模板图及施工方案拆模,拆模过程必须保证物资的完好,并按发包人要求作到码放整齐,拆除后的物资经乙方与承包人共同清点,原则上承包人按模板图量给予乙方第二次使用,乙方在此基础上需要增加的书面报告项目经理部注明增补原因及使用部位。严禁乙方对此类物资随意切割(必须切割、焊接的必须报书面资料注明使用部位、原因给项目经理审批),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对该队处于其用量的3倍罚款,从其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此类物资的退还率为100%。

34.8.3.8卡扣、配件等周转料具按以下方法进行管理,在以上物资进场前,承包人与乙方双方按施工模板图确认物资用量,承包人按图示量租赁物资。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需要提前15天按施工模板图编制物资需用计划,由工长审核,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同意后,由承包人物资部专人安排组织进场,进场后双方材料人员共同在项目现场验收清点,清点完及时安排乙方配合卸车,并在租赁单签字,直接转交给乙方使用管理。所租周转料具只能用于本工程,严禁乙方将周转料具转租、挪作其他工程及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回收所租的周转料具,并收取外用物资租赁费10倍租赁费罚款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对所租物资随意切割、焊接破坏周转料具的原样(必须切割、焊接的必须报书面资料注明使用部位、原因给项目经理审批),并在使用的过程中注意保养、维修。退下的周转料具,乙方必须及时派人清理、维修,及时退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承包人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清理周转材料(在乙方不能提供及时的周转材料清理、维修满足不了材料周转使用和退场要求时),所发生的误工费用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丢失、损坏的周转料具(包括未还清的),是乙方责任的按周转料具的原价(参照周转料具赔偿表,租赁单位提供)转给乙方承担。卡扣退还率为97%。

34.8.3.9所有周转料具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必须码放整齐。

34.8.3.10报废物资管理,乙方不得处理工程中余料、下脚料、报废材料等有价值物资,并按项目要求堆码在特定区域。对于工程垃圾乙方负责搬运前清理,务必将其中有用物资挑拣出来,如发现垃圾池内有剩余物资(主要是周转材料)将按物资原值对相应乙方进行罚款。对于周转材料的报废由乙方安排专人清点书面报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与租赁单位进行结算。

34.8.3.11报废物资管理,乙方不得处理工程中余料、下脚料、报废材料等有价值物资,并按项目要求堆码在特定区域。对于工程垃圾乙方负责搬运前清理,务必将其中有用物资挑拣出来,如发现垃圾池内有剩余物资(主要是周转材料)将按物资原值对相应乙方进行罚款。对于周转材料的报废由乙方安排专人清点书面报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与租赁单位进行结算。

34.8.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工作,杜绝违章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承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杜绝死亡及重大工伤事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到当地政府、承包人的各项指标要求,确保实现协议书中约定的标准,

34.8.5严格执行中建总公司CI标准化管理,若承包人因为CI标志和施工形象要求,统一配发安全防护用具或服装、工作卡等,分包人应承担其制作费用。分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在CI方面的管理,保证CI工作达到在协议书中约定的目标,并承担相应费用。

34.8.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垃圾及泥浆等废弃物,必须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施工场地内整洁卫生。施工废弃物清运,提前落实好排放地点,办理所有相应手续,不能乱排乱倒,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泄漏形成污染,否则分包人发现每次罚款10万元,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分包人协调处理并赔偿。

34.8.7施工现场道路由分包人自行维护、整修,费用含在报价中。

34.9劳务管理

34.9.1分包人的工程进度款应首先确保每月优先发给农民工工资,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具体详见附件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甲方将分包人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同时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分包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的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扣分包人10万元。

34.9.2分包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列入本合同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一切工程处理委托事宜;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按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后应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率或出勤率达到100%。如果经甲方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乙方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甲方将对乙方给予处罚,严重并拒不整改的,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4.9.3分包人在使用劳务用工时,严禁收取劳务工人任何风险抵押金,并且按《劳务合同法》中约定,劳务人员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支付程序为分包人向甲方提供支付工资的名单及金额并有乙方签字盖章;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首先从其交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应从尚未结清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有责任向甲方就该部分支付提供正式工程款的发票,且上述支付计入乙方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对于分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甲方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务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34.9.4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尤其应遵守: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后,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必须要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必须要有明确的日工价格,确保将来结算时,队伍无论是按工程量结算还是按日工结算都有合法依据。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收集、整理此项资料后,将此《班组承包协议》报项目劳务管理员在商务部备案,不配合此项工作的队伍,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不支持此项工作的项目经理将给予免职,问题严重的队伍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34.9.5进场前3天乙方需将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若乙方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者与投标时不符或人员变动,乙方需提前7日书面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0-30000元的违约处罚;已进入到《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中的人员必须每日到项目相关部门签到,当日未签到者每人罚款500元/次。

34.9.6分包人应保证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和15人以上特种作业及技工的稳定性,未经项目同意随意更换的,每人次罚款1000~10000元。

34.9.7在发现分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分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作为有经验的务分包人应该具有自查自纠的能力,所以无论甲方是否告知,分包人均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和损失。

34.9.8特别说明:

34.9.8.1严禁分包人对承包内容进行转包挂靠、小班组再分包,否则罚款50万元,并且立即终止合同,对已施工部分进行结算,但只能按已施工完部分的70%进行结算,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4.9.8.2分包人进场一周内无条件缴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参见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返还乙方;

34.9.8.3甲方有权指定乙方的现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分包人的现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班组长必须通过项目部的面试及考核试用,如不符合要求,甲方随时有权更换以上人员,如乙方需要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项目部。

34.9.8.4分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分包人单位法人的书面授权,分包人的应设专职材料领用人员,且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有项目经理的书面授权,同时将签字复印件在项目物资部留存.

34.9.8.5分包人必须完成每周、每月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根据分包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等)进行奖罚;

34.9.8.6分包人签订合同时还应于甲方签订如下协议:《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分包安全管理协议》、《材料管理协议》、《防火责任书》、《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七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9.8.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或合同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4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34.9.8.8施工现场内不允许分包人私自经商(如商店、饭馆等),如有发生承包人有权根据情况对其进行5000-20000元罚款并没收其商品及经营用具。项目收回其相应房屋使用权。

34.10违约处理

34.10.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34.11送达

34.11.1分包人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承包人联系分包人的方式,如分包人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承包人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任何一种送达方式以最早到达的时间为收件日期。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邮箱:

34.12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

工程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 2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分包商提供结算价款5%的银行保函,承包人将无息返还保修金。保函有效期截止到质量保修期满后6个月。(注:作为保修金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对于无法提供保函的分包商,工程发包人在劳务承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按照规定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乙方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乙方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发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4.12.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承包人要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入围厂家为《天津市琉璃河劳保用品厂》,《天津安瑞得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在投标报价时填报采购的厂商。如果承包人的安全帽采购并未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名录里,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34.12.2成品保护:发包人在工地现场提供任何的保安措施,不会减轻承包人在现场照管上的任何责任;承包人特别应为自身工作面及自身的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场地提供保卫及安全防范措施。自承包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为止,承包人应完全承担对已送抵工地的工程材料(包含甲供材料设备)的照管责任。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已送抵工地的任何材料无论因何原因遭受破坏、被盗、损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费进行弥补此部分损失,以保证本工程在竣工时全部完好及在各方面均能符合验收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特别是注意承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成品保护,在预留预埋阶段对于已完的预留洞及预埋套管成品,由于保护不到位而造成的移位、洞口尺寸偏差以及在整体竣工之前成品发生损坏、被盗、损失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成品保护费用均含在人工综合单价里,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分包结算中扣除。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条款优先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5495 帐号:

邮政编码:100070邮政编码:

以下为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总价表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七项协议

附件一:

详见后附明细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二次结构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2019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在津(京)办公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2019年月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在津(京)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乙方:(盖公章)

日 期: 2017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七项协议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管理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遵规守法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天津市安全文明观摩工地”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预防监控遵规守法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

二、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奖罚规定

一、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二、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三、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a)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b)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分包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分包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承包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分包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分包方学习承包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承包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方专业工程师须对分包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分包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分包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分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包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分包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分包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分包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分包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分包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承包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分包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分包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分包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分包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分包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分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分包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分包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承包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分包方私自采购承包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分包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分包方进场后与分包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分包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分包方参加承包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分包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承包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分包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停工整顿,直至与分包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分包方退场时与分包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分包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分包方出现安全事故,承包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分包方进行处罚。对分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分包方的责任。

18、督促分包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分包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承包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分包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承包方安全管理体系,分包方安全员必须服从承包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承包方安全部门汇报。

4、分包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承包方的入场安全教育。分包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承包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承包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分包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承包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承包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承包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分包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承包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分包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分包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承包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承包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承包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分包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承包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承包方安全部门,经承包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分包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分包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承包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分包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承包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承包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承包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承包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承包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承包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承包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分包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承包方安全部。并须经承包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分包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承包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承包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承包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承包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承包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承包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承包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分包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承包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承包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分包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承包方协助分包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分包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承包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承包方汇报,严禁分包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分包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分包方必须向承包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包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50~100万元以内:8%;100~200万元以内:6%;200~500万元以内:5%;500~800万元以内:4%;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分包方应向承包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分包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分包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1、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2、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4、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5、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6、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7、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8、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

七、协议书说明

1、分包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承包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承包方对分包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分包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承包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材料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承包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桥架、线槽、钢管由承包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分包方负责卸车、运至分包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分包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分包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分包方承担损失。

2.3由分包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分包方承包使用。

2.4如分包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分包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承包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分包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1.小型材料

分包方自行采购使用,承包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防火责任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2、责任期间

3、防火时间为:年月日—— 年月日

四、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天津市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以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承包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分包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分包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分包方整改。

3、负责对分包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分包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分包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分包方责任

1、分包方应协助承包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承包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分包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分包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津人员必须符合天津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天津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承包方的规章制度。

6、分包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承包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承包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分包方要按天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分包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承包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承包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分包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分包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分包方主要领导为分包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承包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承包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分包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分包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分包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分包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承包方保卫部,由承包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承包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承包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分包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分包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分包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承包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分包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分包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承包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承包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分包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承包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承包方)承建的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北地块)工程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分包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分包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

1、分包方(分包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发包方(承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分包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承包方廉政管理职责:

1.承包方有责任向分包方介绍承包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承包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分包方。

5.承包方人员不得参加分包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承包方人员不得在分包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承包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承包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分包方廉政管理职责:

1.分包方有权了解承包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分包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分包方不得宴请承包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承包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承包方人员。

4.分包方不得与承包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承包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分包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承包方人员,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失的,承包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分包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分包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承包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承包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分包方单位承担赔偿。

7.分包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承包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承包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电话:***-********查看详情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承包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盖章):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劳务分包HSE管理招标文件(附件)

十二、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十三、组织机构设置

十四、HSE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十六、小型机具管理

十七、临时用电管理

十八、机械管理

十九、生活区管理

二十、分包单位HSE奖罚制度

二十一、HSE管理评分表

二十二、专业分包合同样本

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1创中国金茂HSE标杆项目

2确保获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

3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为零

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事故为零

负主要责任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一般环境事件( Ⅳ级)为零

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分包组织机构管理

1、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并接受总包单位HSE部门面试,面试通过者方能上岗,未通过者分包单位必须继续派人面试,连续三次面试不过项目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旦面试考核合格,严禁私自更换管理人员,如发现更换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罚款一万。

2、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名专职临电电工管理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专业分包队伍(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爬架、吊篮等)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名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专业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总包HSE管理部面试,并拥有至少5年以上专业管理经验。

4、对于无证、不服从总包管理、无法落实现场HSE管理提出问题的管理人员总包项目部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更换管理人员,清除者需两日之内离开工地现场。

HSE管理制度

2、项目HSE管理红线

中国金茂建设项目HSE管理红线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1、在地勘施工前,项目公司HSE管理人员不到位,企业和承包商HSE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审批或未经专家论证即施工,或未执行方案可能发生事故的;

4、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起重吊装、电工等特种作业或施工人员无证动火。

5、未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提前拆除模板支撑体系;

6、在总包进场施工开始后,未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结构施工阶段消防水系统布设滞后或消防水不能正常使用;

8、 生活区无集中供应热水或未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落实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措施,或在建工程内部有工人集体居住的(3人及以上);

9、特种设备未经相关专业机构检测即使用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10、在抢工期施工过程中,HSE管理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动火作业HSE管理红线

一、所有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审批,出具动火作业票;

二、动火作业票必须每天一开,一个作业地点一开;

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火人;

五、高处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覆盖,配备接火措施;

六、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

所有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必须准守红线管理,严禁违反管理红线,一旦出现违反红线现象项目将会停止分包队伍施工,取消该队本月及本季度安全考核,约谈分包负责人,情况严重者清除本施工现场,并上报公司黑名单,停止与公司合作。

2、教育培训制度

劳务及专业分包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需接受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在项目安全体验区教育考试合格后工人持培训合格标识在劳务管理部办理工人进场门禁卡,工人未接受教育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气焊工、塔司、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接受现场实操考核,只有实操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门禁卡。工人进场后项目HSE管理部会不定期的组织班组及特殊工种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接受考试。

4、HSE列会及检查制度

HSE周列会及周检查

由HSE总监主持,总包责任工程师、HSE工程师以及分包现场经理、HSE管理人员、临电负责人按时参加。首先由总包HSE管理人员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HSE管理情况,HSE体系运行情况,HSE上存在问题及需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分包项目经理协助配合整改事宜。工程部和HSE管理部与分包共同商讨解决HSE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项目执行每周综合检查制度,对于周检发现的隐患整改工程责任工长及分包单位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如未按时完成项目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将约谈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HSE月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HSE管理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分公司检查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安全考核总结,考核内容按照《项目HSE考核标准表》实施,针对每月排名第一的队伍,表现优异的工人项目将奖励3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队伍项目将罚款300元,提高队伍安全管理意识。

HSE季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根据甲方HSE季度检查、三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项目每周检查情况为依据,对分包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比总结,对于在季度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在季度庆祝大会中给予2000元奖励,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对其罚款2000元。

5、HSE样板点评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箱、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都必须先送样品到总包物质部。经总包HSE管理部,质量部,物质部,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验收不合格产品严禁放置施工现场任何地方。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分包单位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本队统一服装,反光背心、安全帽(普通工人安全帽黄色、特殊工种蓝色帽子蓝色反光背心、),安全鞋,离作业面两米高工人正确穿戴腹式安全带。所有进场东西必须先报样品到总包,总包合格认同后才能进场使用。

安全带反光马甲

安全鞋 安全帽

2、1) 施工现场凡是有钢筋突出处,必须使用带颜色的蘑菇帽进行防护。

2)蘑菇帽包含主体立筋、二次结构植筋等突出筋都必须进行防护。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拥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日期制造时间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LA安全标识(反光背心除外),进场登记验收表,进场验收影像资料等。

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三级箱及开关箱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存放本工程任何地方。

三级箱及开关箱样品

2、劳务分包所有电箱必须有本队临电电工统一负责管理,张贴电箱系统图及巡检签到表,所有电箱均上锁管理,现场所有电线、电缆严禁出现拖地现象。

3、劳务分包库房及现场接线符合临电管理规范及我项目临电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一闸多机现象,现场临时照明灯具必须拥有防护罩,金属外壳灯具有防漏电措施。

小型机具管理

1、 承包商需购买机械设备传动部位防护罩全覆盖型的本质性安全设备。

2、 若未采购到,施工现场内必须自行将带有皮带传动、齿轮传动的设备防护罩全部覆盖,不得裸露传动部位。

4、木工圆盘锯必须按照吸尘装置

4、、 1)登高作业不得使用自制直梯、人字梯和木梯,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铝合金制的梯子。

2) 室内作业,高度超过2M的作业,应使用门型架或移动脚手架,在无场地条件使 用移动脚手架时,可使用人字梯,但必须确保安全性,有专人监护。

3)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超过两步时,应加设斜支撑防止倾倒。

4) 操作平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挂牌,确保安全性。

5、1) 施工现场作业吊装作业的散料必须使用有盖子的散料吊斗,且需经过工程师计算该吊斗的限重荷载并制作标示。

2)吊斗要根据起重计划中的要求进行颜色标示,分别按照起重的参数进行不同重量颜色的标示。

3) 如图片与说明有些许差异,请按照文字说明为执行标准依据。

6、

1)施工用升降机台口层门与轿厢必须安装电气联动装置。

2)每层的电气联动设备必须每日进行维护保养。

10、现场切割机防护罩

11、氧气乙炔运输小车

12、危险品存放处

机械管理制度

一、进入现场所有塔吊使用期限必须是在三年以内,三台5015三台6015。

2、现场塔吊必须安装防碰撞系统。

3、现场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4、现场塔吊大钩处安全视频摄像头方便塔司观察吊物环境及情况。

5、现场配置一名专职机械维修管理检查人员。

投标必须协助条件:1、安装塔吊喷淋系统时。

2、安装塔吊小红旗、障碍灯,夜间LED灯带时。

投标创新科技议题:1、塔司上下爬梯过程中的防坠落措施。

2、塔吊大臂刷三种颜色油漆(红、黄、绿),将大臂按照起重吊装重量分三个区间段(如红色表示起重量在1.5T——3T的大臂距离)

备注:投标单位如租赁单位和安拆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只需上报本单位资质,如安拆单位与租赁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需上报安拆单位和租赁单位资质,并分别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拆合同。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需将进入我项目塔吊的设备型号、出厂年限、设备制造商资料、设备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一同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所有进场电梯、吊篮、物料提升机、爬架均为出厂两年以内产品,进场前均全部刷漆,所有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机械所有配套零件必须与原机相符合,严禁出现零件东拼西凑现象。机械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防坠器、限位、保险等)齐全有效,

五、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特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厂商必须配置一面专业管理人员(经面试合格并具有5年以上机械管理经验)在施工现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监督管理。

五.现场所有塔司、信号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吊篮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入场,接受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场门禁卡,上岗作业。

生活区管理

3、工人生活区的床、被子、被单被套枕头、宿舍储物柜分包单位应全部统一购买,样品报项目HSE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生活区工人必须准守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配置生活区管理员。

4、工人宿舍必须干净整洁,每天派专人打扫,严禁宿舍内出现强电入户,违章电器,插线板,电热毯等设备。

HSE管理奖罚制度

奖励制度

1、分包单位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总包给工人购买安全奖品,增强工人对HSE工作的认知度,鼓励工人和投标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但如发生事故事件则不予以奖励。每季度2000元,共计8000元。

2、总包单位每月组织分包进行群众大会,对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队伍里经常性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给予奖励,奖金为100元/人,每月300元;全年共计3600元。

3、劳务分包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各项安全指标,总包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额外奖励。

2. 处罚制度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5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5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100-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500元 。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0-50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2000-50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2000—5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使用电气焊无用火证或动火无看火人,无消防设施,罚款5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没有回火装制的,罚款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设专库、未分开存放的,罚款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一闸多用、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每项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10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10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100-2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安全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100-5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3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7)、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使用电气焊时未采取接火措施、没有看火人所导致着火、或火灾事故的。

2.45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6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三、公司及甲方突击检查奖罚明细

10、分包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每发现一家罚款5000元。

11、未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配置安全员的,每缺少1人罚款2000元。

12、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缺少1份罚款5000元。

13、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项罚款1000元。

14、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

15、未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16、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17、安装、拆除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00元。

18、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罚款5000元。

10、同一公司三个及以上项目存在同一类严重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元。

11、同一公司两个及以上项目安全检查评分得分70分以下的,罚款10000元。

12、新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4、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罚款250元,最高罚款25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5、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6、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7、机械设备进场未验收,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18、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19、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0、未采用TN-S系统,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作临边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2、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二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3、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4、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5、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6、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7、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8、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立面密目网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9、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水平兜网,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0、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脚手板,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HSE管理评分表

备注:按照此表附表3考核(施工单位HSE考核表)

建筑行业59-2011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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