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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PPP(第三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道路工程 厂房 开发

所属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 发布时间 2019/4/26 关键词道路工程厂房开发   近期更新55231项目点击关注“道路工程,厂房,开发”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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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 PPP 项目(第三次)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9日


南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 PPP 项目(第三次)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 PPP 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0623-1985N*******查看详情,政府采购编号:南县财采计[2019]-0416-1下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由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本次采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质量标准

1、项目内容及规模:南县经济开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详细建设情况如下:

(1)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工程

标准厂房总用地面积44666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存量约7万平米),配套设施10万平方米。规划投资约163,300.02万元。

(2)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园区新桥路、荷香路、山清路、鹞子港路、清明湖路5条道路。规划投资约34,694.73万元。

新桥路:起止点金桥路—运河西路,全长1.94km,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4(人)+12(混)+4(人);

荷香路:起止点程家山路—运河西路,全长2.31km,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4(人)+12(混)+4(人);

山清路:起止点兴园路—运河西路,全长3.26km,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4(人)+12(混)+4(人);

鹞子港路:起止点迎宾路—清明湖路,全长1.41km,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4(人)+12(混)+4(人);

清明湖路:起止点迎宾路—运河西路,全长3.82km,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6(人)+18(混)+6(人)。

********查看详情144*****6001.jpg">

图1.3 园区新建道路位置示意图

项目(预算投资以南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财政评审报告为准,实际投资以南县审计局最终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TOT+BOT(存量标准厂房采用TOT方式,新建标准厂房和道路工程采用BOT方式)模式,由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准备、社会资本采购、代表政府签订PPP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周期内对项目公司进行履约监管和合作期满项目资产移交等工作。本项目将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南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负责代表政府按比例出资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参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管理。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股权80%,开发公司持有项目公司股权20%。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额的20%。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4年。

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标准化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和维护,通过厂房及配套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当第三方使用者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及合理利润的,由南县人民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正常、稳定运行情况下的本项目范围资产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南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具体移交条件以PPP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4、质量标准: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竣工验收;运营期须达到合作协议中约定的绩效考核标准。

5、项目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 。

6、履约保证金: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之前需提交人民币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待合同签定后无息退还或转入项目注册资本金。

7、项目边界条件以最终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申请人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近一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银行出具的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总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证明资料(在有效期内)。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

6、申请人至少有一个在中国大陆地区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ppp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如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

7、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8.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8.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8.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采用合格入围制。凡符合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审查标准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9419日至2019426,每天9:0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银行授信证明(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资质证书除外)。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注: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响应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149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6.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必要时,采购人可采取包括现场查看等方式验证相关资料和业绩,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7.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7.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0737- *******查看详情

九、其他说明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在以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9.3采购人将结合资格预审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采购邀请书。未收到此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下一步采购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4 资格预审文件与实施方案如有不一致,以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2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周女士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电话: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邮箱:********查看详情@qq.com

十一、监督部门:南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南县财政局501室

联 系 人:高宏亮

联系电话:0737-*******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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