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文件编号: XJZX-WHS-HW-2010-440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套) |
1 | 酸纯化仪 | 2 | 政府采购计划55万元,超过采购计划为废标 |
2 | 超低温冰箱 | 1 |
3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 自动高压蒸汽灭菌锅 | 1 |
4 |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仪 | 1 |
5 | 全自动菌落计数器 | 1 |
6 | | 1 |
7 | 放射免疫分析仪 | 1 |
8 | 裂隙灯 | 1 |
9 | 紫外照射装置 | 1 |
10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 |
11 | 体式显微镜 | 1 |
12 | 体式显微镜 | 1 |
13 | 精密电子天平 | 1 |
14 |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1 |
三、参加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⒉ 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书;供应商为货物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
⒊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培训能力;
⒋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⒌供应商近两年内已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⒍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⒈谈判文件于2010年11月15日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起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⒉投标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⑴ 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⑵ 社保登记证
⑶ 法人代表授权书
⑷ 所投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销售代理授权书
⑸ 相关业绩等有效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⑹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本地售后机构的登记文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被委托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五、谈判事宜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及开标会时间:2010年11月 23日14: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联 系 人: 孙强
代理机 构: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 周?王义清
监管部 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 王跃辉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