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医学院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D1-JF[GK]*******查看详情的呼吸疾病研究所建设2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显微镜 | 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1 | 项 | 进口 | *******查看详情 | *******查看详情 | Leica | Leica TCS SP8 | ||||||
1 | 1-2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除湿仪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 6 | 项 | 国内 | 3000 | 18000 | 珠海格力 | DH40EF | ||||||
1 | 1-3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掌上迷你离心机 | 3 | 项 | 国内 | 1100 | 3300 | 海门市其林贝尔 | LX-400 | ||||||
1 | 1-4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项 | 国内 | 6200 | 6200 | 昆山市超声仪器 | KQ-500DE | ||||||
1 | 1-5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涡轮震荡混匀器 | 3 | 项 | 国内 | 900 | 2700 | 海门市其林贝尔 | VORTEX-5 | ||||||
1 | 1-6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台式鼓风干燥箱 | 1 | 项 | 国内 | 5400 | 5400 | 上海一恒 | DHG-9203A | ||||||
1 | 1-7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水平摇床 | 1 | 项 | 国内 | 2000 | 2000 | 海门市其林贝尔 | KB-900 | ||||||
1 | 1-8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振荡恒温金属浴 | 1 | 项 | 国内 | 4900 | 4900 | 上海一恒 | TUS-200P | ||||||
1 | 1-9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自动细胞计数仪 | 1 | 项 | 国内 | 39500 | 39500 | 苏州赛默飞世尔 | Countess‖ | ||||||
1 | 1-10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细胞培养废液抽吸真空系统 | 1 | 项 | 国内 | 8600 | 8600 | 厦门洛科 | Lafil 400-BioDolphin | ||||||
1 | 1-11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多功能诱咳引喘仪 | 1 | 项 | 国内 | 9300 | 9300 | 济南益延 | YLS-8 | ||||||
合计: | *******查看详情.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查看详情.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需求说明书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1.3中标人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全部设备到用户处六十天内完成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5%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履约保障金转为质保金,待验收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原额无息退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修期:所有设备质保期为 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乙方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14.2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 1 小时内电话响应, 12 小时内到达,48 小时内修复;48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生产不中断,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下,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14.3质保期后技术服务内容:质保期满后,乙方仍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配件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医学院 | 乙方: | 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东旭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许振威 | |
联系方法: | *******查看详情 | 联系方法: | 180*****06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查看详情9513 |
签订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