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督〔2017〕94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杭教办督〔2017〕30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段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建德市教育局拟对区域内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现状进行科学的诊断、评估与发展指导。
一、采购人名称: 建德市教育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三、采购项目名称: 建德市义务教育评估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建德市义务教育评估项目 | 1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 35 | 万元 | 对建德市47所学校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现状进行科学的诊断、评估与发展指导,加快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质量,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中:小学29所(城区7所,乡镇22所);初中15所(城区4所);九年一贯制3所。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为确保义务教育评估项目的公平、公正、权威,需要有省级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主要职责为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相关教育类评估项目,该院近年来先后对全省的高中开展特色示范评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义务教育发展评估,组建有专业化评估专家队伍,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且,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根据浙教评院〔2016〕19号和浙政教督办〔2017〕4号,已经完成我市四所高中教育评估工作,对我市教育现状熟悉。为使评估结果真正指导我市学校更好内涵发展,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5号黄龙恒励大厦4层4H1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黄玉平 | 中学高级 | 桐庐县教育局督导室 |
童新仁 | 中学高级 | 桐庐县教育局招生自考办 |
陈卸金 | 中学高级 | 桐庐县教育局督导室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的主要职责有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委托的各类教育评估项目;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相关单位委托组织实施相关教育类评估项目;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和国内外交流活动,参与教育评估政策的调研制定;指导基层教育评估业务工作。根据浙江省服务类采购需求第十一条第三款建议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 二、该教育评估项目需要具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研究经验,通过网络调查、实地走访、网络评估、访谈以及管理数据的分析等方式来完成的。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近年来先后对全省的高中开展特色示范评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慈溪市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评估、桐庐县义务教育三年发展规划评估。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已经组建了近1000名人员的专业化评估专家队伍,教育评估院内部人员稳定,具有较强的评估专家队伍及丰富的经验。 三、为确保建德市义务教育评估项目的公平、公正、权威,需要有省级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不宜由教育类专业的高校或地方性评估机构承担此项工作。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作为第三方省级评估机构适宜承担。 四、综上所述,依据浙江省服务类采购需求第十一条第三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浙江省教育评佔院为中标单位。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建德市教育局
联系人: 杨老师
传真: ****-********查看详情
地址: 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建德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邵菁
监管部门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