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结构质式: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约2.43万平方米层数:七层
招标范围:详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投资概算:约2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建设地点:黄石镇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8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7年8月10日至2007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传真:138*****166电话/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