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棋盘井至乌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 合同包划分
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第四次)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备注 |
一 | 管理用车 | 5 | |
三 | 44座通勤车 | 1 |
注:货物需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其制造厂商或汽车品牌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销商提供的授权书为汽车品牌经销商出具时还需提供制造厂商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3.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且允许中
3.5
3.6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4.2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经网上报名且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10日后(含当日)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转账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6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分行呼和浩特新城西街支行
行号:********查看详情1081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第四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9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ggzy.wulanchabu.gov.cn)、
乌海日报。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
电 话:****-*******查看详情
邮 编:0160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
邮编:016000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邮编:010051
传真:****-*******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孙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合同包号 | 资质等级要求 |
所有合同包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合同包号 | 财务要求 |
所有合同包 |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以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营业收入”为准)。 |
合同包号 | 业绩要求 |
所有合同包 |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销售过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公路相关养护设备。 |
合同包号 | 信誉要求 |
所有合同包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人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制造商授权书的要求。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相关服务计划;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制造商授权书(如经销商投标)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沥青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13)投标函上填写的合同包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合同包号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及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已标价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8)投标函上填写的合同包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合同包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适用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附录2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响应度: 15分; (2)类似项目业绩: 5分; (3)售后服务方案: 30分; (4)投标报价: 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后计算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后计算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后计算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e、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后计算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计算出的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人员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 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响应度(15分) | 满足机械设备技术参数技术标准的得15分。 |
2.2.4(2) | 类似项目业绩(5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累计销售同类公路相关养护设备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提供的合同彩色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2.2.4(3) | 售后服务方案(30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秀:30-26分;良好:26-22分;一般:22-18分。 |
2.2.4(5)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面规定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满分(5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D=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F=50 F1=投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若D1 3 D,则E=0.2;若D1 < D,则E=0.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第3.4项细化为: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条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注册资金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响应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响应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响应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项目业绩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售后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3.3.2
3.3.3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四、技术性能指标
第一合同包(管理用车)
1.车身尺寸:不小于长:4501mm、宽:
2.轴距:不小于2604mm
3.整备质量:不小于:1115kg
4.行李箱容积(L):不小于442
5.发动机型式:国内知名
6.发动机排量(L):不小于1.4
7.额定功率(kW/rpm):81/6000
8.最大扭矩(N·m/rpm):150/3800
9.变速器型式:6档自动变速器
10.转向系统:电子随速助力转向
11.最小转弯直径(m):不小于11.1
12.最小离地间隙(m):不小于109
13.最高车速(km/h):不大于185
15.综合工况油耗(L/100km):不大于5.7
16.驱动方式:发动机前置,前轮驱动
17.制动形式:前通风盘式、后鼓式
18.排放:国ⅴ
19.含购置税、交强险、落户费用;落户到呼和浩特市,车送到乌海。
第三合同包(44座通勤车)
1.品牌:国内知名品牌
2.配置:中配通勤车
3.车长(mm):不小于10690x2500x3230/3330(空调)
4.发动机位置:功率不小于180KW,后置
5.排放标准:国V
6.标准化配置:不小于44座;ABS,多片簧悬架系统,第二乘客门,电动外后视镜,带换气扇顶风窗,电子钟,制冷空调,独立水暖供暖系统,除霜系统,倒车雷达、影像,乘客座椅前后调节,织物面料,行李舱,卫星定位。
7.底盘保温系统配置:装制动冷凝器,发动机气预热+热管理系统,燃油加热系统
8.整车玻璃:全封闭中空玻璃
9.刹车系统:前盘后鼓
10.燃料箱:≥
11.安全带:全车所有座椅均配备
12.车载电视:有
13.加装行驶记录仪
14.车辆行程:小于
15.含购置税、交强险、落户费用;落户到呼和浩特车送到乌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