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凤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中山市东凤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员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ZS00ZC30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员采购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24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 :1宗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专员劳务派遣服务;人民币624000.00元;
2.项目编号:CLF0119ZS00ZC30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9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说明:本项目可采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或网上购买磋商文件,若采用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采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Email(CL********查看详情@163.com)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请点击下载或详见附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如采用网上购买磋商文件,请将款项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
账 号 | 955 088 021 255 390 018 400 0001 |
九、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09时30分。
十、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 磋商时间:2019年5月24日09时30分。
十二、 磋商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7日止。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0-********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邮编:528400
(二) 采购人:中山市东凤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 ********查看详情
附: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