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降消”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3 | 新生儿蓝光床 | 台 | 59 |
7 | 新生儿转运箱 | 台 | 25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单一来源商洽通知书,包内项目必须全
部满足;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2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各定点县最终用户。
5、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到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备:国家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商洽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经年检合格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商洽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0年11月23日 至 2010年11月24 日
(北京时间:8:30 - 11:30, 15:00 - 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省城联社5层)
3、商洽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
(商洽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省城联社5层开标室)
八、商洽时间及地点
1、商洽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
2、商洽地点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 省城联社5层 )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商洽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24日下午3:00点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敬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郝元庆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十一、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迎泽支行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