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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老张集项目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土地治理 淮安 水利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发布时间 2019/5/24 关键词土地治理淮安水利   近期更新6180项目点击关注“土地治理,淮安,水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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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老张集项目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已由淮农发〔2019〕82号、淮农开〔2018〕30号、淮财农发〔2018〕16号和苏农开〔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名称: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老张集项目区)

(2)工程地点:淮阴区淮高镇境内

(3)有效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4个标段,本标段为01标段,

01标段:2018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老张集项目区),控制价为人民币719600元,合同价为人民币719600元。

02标段:2018 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王兴项目区),控制价为人民币474500元,合同价为人民币474500元。

03标段:2018 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刘老庄项目区),控制价为人民币794800元,合同价为人民币794800元。

04标段:2018 年淮安市淮阴区土地治理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原棉花庄项目区),控制价为人民币776600元,合同价为人民币776600元。

注:①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中 1 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他标段评标。

②开、评标及抽签顺序:01标段、02标段、03标段、04标段。评审结束后,若因其中某个标段有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重复的,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6)招标内容:项目拟建φ50×8m涵洞1座、φ50×5m涵洞3座、φ80×6m涵洞5座、φ100×6m涵洞6座、φ100×8m涵洞4座、农门(φ40×6m) 13座、边坡防护(渠基加宽)500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经区级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将工程交付后三个月内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并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两年后(无息)返还承包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8)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18年7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2评标入围

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文件。

4.2.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与发包价(合同价)相同。

4.3初步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

4.4评标过程

4.4.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如果合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法及时到场参加抽签(摇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不得提出异议)

4.4.2按投标人签到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4.4.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注意事项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5月24日—2019 年6月3日;

5.2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投标人须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水利工程)版块,在业务管理版块中“填写投标信息”,然后再点击“招标文件领取”。

5.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该费用无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支付,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5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仅采用网上发售,各投标人无须在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必须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6、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本工程招标答疑回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如投标人没有查看后果自负。

(3)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3日。

7、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0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开标一室(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注意事项:

①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8000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②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③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从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水利工程)版块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报名费不予退还且不得中标。

④投标文件采用在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不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⑤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招标文件费收据(开标现场缴纳)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⑦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⑧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⑨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

联系人:万科长 电话: 152*****230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帝景蓝湾生活广场三楼(淮安市承德北路605号)

联系人:于红娟 电话:151*****367

(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区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4)围标、串标举报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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