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19年上津等八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第2标段(HBSY-201905SL-********查看详情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1905SL-********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为取水水源工程、絮凝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药间、管理房、供水管道及8个集镇水厂工艺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标段为第2标段上津集镇水厂(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位于上津集镇,供水规模为4800m3/d,新建净水厂絮凝沉淀池1座、过滤池1座、及清水池1座;新建制水辅助用房综合管理房、加药间、配电房及室内安装;新建厂区绿化、硬化路面;新建配送水管网、各类型阀门井、水表井以及入户管网等,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第2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30日
合同估算价:741.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承接过 1项中标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农村安全饮水或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同类项目(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描述)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六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3、投标人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证明材料为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9、投标人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 A 级;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5月25日至2019年05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郧西县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郧西县城关镇学苑路9号 | 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
邮编: | 442600 | 邮编: | 442000 |
联系人: | 洪明学 | 联系人: | 彭安兵 |
电话: | 135*****077 | 电话: | ****-*******查看详情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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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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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