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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浦镇派出所办事大厅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19/5/28
招标业主象山县公安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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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浦镇派出所办事大厅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9]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公安局维修经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鹤浦镇派出所办事大厅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鹤浦镇南田路170号东侧临街店铺工程造价:196646元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2平方米工期要求:60日历天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饰、电气及派出所办事大厅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5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规定执行。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抽取15家入围参加投标。2.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注: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摇号。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 月29日至2019 年6月4日 17 时00 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19 年6月6日至2019年6 月13日17 时 30 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19 年 6 月13日 17:0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查看详情黄工)。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5 .招标文件的下载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递交形式: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形式2:保险保单: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135*****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931。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4时 30 分,地点为丹西街道工业院区沿区路18号,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网站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公安局地址:象山县公安局联系人:李展电  话:0574-********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象山县丹城建设路204号三楼 联 系 人:章文花、郑爱和电  话:0574-********查看详情 13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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