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润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服务采购
1.2.2标段划分及内容: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阳光家园小区服务面积约5173平方米,和谐小区服务面积约35491平方米;第二标段:迎春里小区服务面积约16750平方米,创达小区服务面积约16248平方米。采购服务内容: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组织选房,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入住人员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但不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租金(含商铺、车位)代收、代缴、催缴,物业日常使用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物业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经业主研究同意后严格执行;共用设施设备的规范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时报送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计划并组织施工;共用部位和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洁卫生;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门卫监控值守、安全巡逻防范、消防安全和车辆行驶、停放管理等事项);代收水、电、垃圾清运等费用;电动车集中充电;装饰装修管理等。综合管理事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及更新,社会调查、绩效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国家政策宣传,小区文化建设。
1.2.3采购预算:约972500元/年。其中:一标段最高服务费不超过51.72万元,二标段最高服务费不超过45.53万元。
1.2.4服务地点:禄劝县城规划区内;
1.2.5服务周期: 三年(合同根据履约情况每年一签);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1.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实际需求;
1.2.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办理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
(4)具有健全的*******查看详情.htm" target="_blank">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就近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昆明行政区域内缴纳社保费用的证明文件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自行说明;
(7)近三年内投标人2016年至今须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除外);
(8)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贿犯罪档案信息截图;
(9)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投标人均可就两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按标段顺序中选)(具体数量)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