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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石坎水库清淤扩容(续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监理服务 扩容 清淤

所属地区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19/5/31 关键词监理服务扩容清淤   近期更新9946项目点击关注“监理服务,扩容,清淤”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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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管理局的委托,就《安吉县老石坎水库清淤扩容(续建)工程监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JCCS2019-059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老石坎水库清淤扩容(续建)工程监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

1

安吉县老石坎水库清淤扩容(续建)工程监理服务

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现场管理和相关服务。

1项

80.00万元

备 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0.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如邮寄报名的,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项目负责人相关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下午14:3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19年6月11日下午14:30时整。

磋商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76

十二、其他事项: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4、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接受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磋商)。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8*****261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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