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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二期工程回填土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分包 施工专业 回填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6/4 关键词分包施工专业回填   近期更新17139项目点击关注“分包,施工专业,回填”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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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回填土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王玉峰 136*****052

技术联系人:赵振华 150*****610

招标时间: 2019年06月04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与说明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三、招标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五、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六、工期

七、机械设备供应

八、综合管理

九、技术方案及做法

十、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信息

十一、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十二、付款方式

十三、附件


一、工程概况与说明:

l、工程名称(全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2、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西侧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6、建筑面积:约136800平方米:其中:地下约 41495平方米、地上约 95305平方米

7.生活区设置:

生活区按照大物业模式统一进行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活需要,提供拎包入住条件,住宿按照标准间(板房规格 3.65*5.5,容纳 8人),如每标准间人员不足 8人,不足标间部分

按 400元/间/月的标准向投标人收取房租费用,满足要求的标间按照 260元/月收费,参建

单位办公室使用费按 260元/间/月收取,若投标人需要夫妻房,按照 300元/间/月费用收取。。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大食堂,不单独给分包单位提供小食堂。招标人冬季提供集中供暖,夏季提供空调,投标人不得私接吹风、制冷、供暖等相关设备。人员水电使用量按 3

吨/人/月,超出部分水费按 8 元/吨标准向招标人交纳。

7.1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中标人提供。

7.2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

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

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 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 1、2、3、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 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6.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存在围标嫌疑的投标方投标报价作废,并对涉事供应商做暂停投标6—12个月处理。

三、招标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该工程最终择优选择 1家投标人中标进场施工。

2、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 ,履约保证金需中标单位中标后 3日内交齐,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中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投标单位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集采平台1、评标和中标须知

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3、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5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 3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五、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依据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方案、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包含施工肥槽回填、车库顶板回填工程等。且包括或不排除依据本合同文本、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工作。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满足现场 HES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分包范围内承分包人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承包人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六、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9月 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 10月 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1天

七、机械设备供应:

1、所有机械机具费由投标人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费用包含在各个综合单价中。

八、综合管理:

一、工作流程、进场流程、管理流程、退场流程

1、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流程、施工人员进场前工作流程







2、分包管理人员进场前工作流程





3、实名制过程管理流程

4、实名制退场流程




二、资料管理

1、队伍进场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图、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特殊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管理人员证书)、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授权书、民管员委托书、班组(或队伍)委托承诺书、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进场人员花名册。每个资料需要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进场前提供:特殊工种证件、进场人员身份证、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承诺书、职工劳动合同、提示书、三级教育卡、安全考试试卷。每人一份,依人建档。

3、各时间段上交资料:


1)每日需上交资料:每日考勤表。每天下午 8点前上交一份现场工长签字的原件。(闸机正式运行后不在上交)

2)每周需上交资料:人员周变更表(进场情况)、人员周变更表(退场情况)。每周五前上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时间为上周六至本周五。

3)每月需上交资料:人员花名册、人员工资发放表、人员考勤表。每月 25日前上交一份

加盖公章的原件,时间为上月 26日到本月 25日。三、项目一卡通办理

1、工人进场提供相关资料后,到劳务管理员办理一卡通,并缴纳 20元/张的押金,10元/ 张的工本费;务工人员发现一卡通损坏、遗失时,12小时内联系总承包劳务管理进行补办, 补卡押金不在退还,并收取 10元/张的工本费;工人退场时,将一卡通交还给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检查无误后,进行销卡及退还押金。

2、分包单位配合总包劳务管理员做好工人银行卡登记,实现全国工人建筑信息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业务。

四、劳务管理奖罚措施1、劳务实名制管理

1)分包单位私自带领未进行实名制登记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分包单位处以 500元/人的罚款,并将未登记人员驱逐出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上报人员相关资料不准确或已失效的,对分包单位处以 200元/份的罚款,并要求重新上报有效资料,否则我方将禁止无资料人员的进场。

3)一卡通遗失、破损时,未进行补卡就进入施工现场的,押金概不退还,人员驱逐出场, 且所在劳务队伍进行 200元/人的罚款。

4)工人进入施工区刷卡时,被保安或管理人员发现与现场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不一致的, 禁止其进入施工区,并通知其所在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处以 500元/人的罚款,并要求该务工人员按进场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5)各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不及时上交相关资料,经项目劳务管理员多次提醒无效,视情节严重,处以 500-1000元的罚款。

五、劳务纠纷

1、围堵项目部办公区域时间计

(1)围堵时间≦0.5个工作日,处罚分包单位 5000元/次;

(2)围堵时间>0.5,且≦1个工作日,处罚分包单位 1万元/次;


(3)围堵时间>1个工作日,处罚金额按照每个工作日 2万元/次累加。2、发生唯独项目部办公区时,处罚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5000元/次。

3、发生围堵事件后,取消分包单位项目部内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将相关人员加入项目部黑名单中,并上传至公司管理系统中。

4、一年内发生一起围堵事件,次月起给予该劳务分包商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 6个月招投标的处罚;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围堵事件的劳务分包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录,禁止再次合作。

六、分包单位月度考核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一个月

(1)发生项目部级 10人(劳务工人)以下(非正常方式)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2)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三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

(3)因分包原因导致本项目部被分公司、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预警的;

(4)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 15天以内的;

(5)连续 2个月考核分数低于 60分或者年度累计 3次低于 60分的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三个月。

(1)发生项目部级 10人以下讨薪情况,分包未能及时予以处理的;

(2)发生项目部级 10人以上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3)发生 5人以下公司级或开发商级以下讨薪情况,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4)发生因该劳务分包原因该项目部被局、公司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劳务实名制预警的;劳务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四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 15天至 30天的;

(5)项目管理受到分公司、公司重点关注,经约谈劳务分包后仍未达到管理目标的;

(6)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劳务分包能积极配合及时有效进行处理的;

(7)工程最终结算非项目部原因超出合同应结算额 5%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围标、串通投标行为的;

(9)被暂停招投标 1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 6~12 个月。

(1)发生讨薪情况,分包未能及时予以处理且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被地方行政主管部


门约谈或行政处罚以及被媒体负面曝光的,);

(2)发生公司级以上 5人以上 20人以下讨薪情况一次,分包自行及时予以处理的;

(3)因分包直接或间接原因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

(4)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五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

(5)发生工程工期因分包原因延误 30天以上致使项目部与开发商履约存在较大风险的;

(6)项目管理受到分公司、公司重点关注,经约谈项目部和劳务分包后仍未达到项目管理目标的;

(7)被暂停招投标 3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投标 12 个月以上

(1)发生公司级以上 20人以上讨薪情况一次,分包未自行予以及时处理的;

(2)分包在工程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六个月后未完成结算的,且发生劳务分包恶意讨要工程款或提出严重偏离合同约定单价要求的;

(3)被暂停招投标 6个月处罚两次以上的5、分包考核奖励措施

分包考核连续三个月在项目内排在首位的每次进行 500-1000元的现金奖励; 6、其他相关要求

1、分包单位禁止聘用回族工人进场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汉族工人;

2、进场务工人员年龄应符合项目 HSE规定,男性职工在 20-50岁之间,女性职工在 20-45 岁之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严禁进场施工。分包单位统一给进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7、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确保或

得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

安全文明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企业 CI形象目标:国家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中国金茂 HSE标杆项目、天津市质量安全文明观摩工地、中建二局 2.0标杆工地、中建总公司 CI示范金奖。

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九、技术方案及做法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达到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技术要求:各部位概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地下车库顶板及肥槽进行回填。

序号

部位

回填

底标高

回填顶标高

回填高度

回填土质

回填量(暂估)

1

车库肥槽

-9.56m

-0.3m

9.26m

外墙周边800mm范围内

用2:8灰土,其他为素土

素土:34200m3

2

车库顶板覆土

-1.9m

-0.6m

1.6m

素土

素土:51200m3

2、本工程回填土共分为 2:8 灰土回填、素土回填,本次招标只含素土回填。

地下室竣工后,地下室外墙与基坑围护结构之间用素土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大于 0.94。严禁采用建筑垃圾土或淤泥土回填。地下室完工后,回填地下室顶板范围覆土。顶板以上 500m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回填,并注意对建筑防水层的保护;其上可采用小型机械回填,严禁采用大型车辆、机械回填,并注意车辆施工时应缓慢行驶避免对顶板有过大冲击。

3、施工部署

3.1回填计划

进度计划主要根据结构施工进度、防水施工进度,现场实际情况,天气情况等安排, 尽快在在晴天回填完毕。肥槽回填计划如下:

1)肥槽回填

地下二层车库肥槽回填→换撑、拆撑施工→车库地下一层主体施工→车库地下一层肥槽回填

2)车库顶板回填

在地上主体施工完毕,车库顶板不在作为临时道路后,对结构车库顶板后浇带进行浇筑,后大面积回填车库顶板。回填进度主要根据结构施工进度、防水施工进度,现场实际情况,天气情况等安排, 尽快在在晴天回填完毕。现场土方回填要依据项目部安排,进行回填。

3.2回填劳动力计划

序号

施工种类

每组人数

组数

小计人数

1

填土

20

2

40

2

夯实

6

2

12

3

平整

5

2

10

4

其他

5

2

10

3.3回填机械、材料准备

3.3.1回填土:过筛检验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作试验检验含水率是否控制在15%~20%,土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散花为宜,当含水量过大,应采取翻松、晾干、风干、换回填土、掺入干土或其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如土料过干,则应预先洒水润湿。含有5%以上有机物(腐烂物)的土、含有5%以上的水溶性硫酸盐的土,含水量过大或过小的粘土,杂土、垃圾土等都不能作为回填土,使用前应过筛

3.3.2主要机具:蛙式电动打夯机、自卸车、挖掘机、气夯、手推车、铲车、胶皮管、塑料薄膜、小线、靠尺、木耙、铁锹和木折尺等。

4、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根据不同部位、不同阶段回填土作业时间,提前对机具进行准备,以满足施工需要。如:蛙式打夯机、平板振动器、手推车、筛子、2m靠尺、麻绳、跳板、铁锹等。

4.1.2按设计回填土料质量要求和回填土用量,最好采用原槽土和粘土分别进行回填。

4.1.3按设计要求和土方施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针对土料的含水率和干密度试验, 确定试验程序,制定试验计划,做好试验准备。

4.1.4安排好回填土施工劳动力队伍,组织作业班组,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为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4.1现场准备

4.1.1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基坑和基底土质进行验槽;并检查轴线尺寸、水平标高以及有无积水等情况,办完验槽隐蔽验收手续。

4.1.2回填前先清除肥槽底的垃圾、积水、有机物、散落材料等杂物。

4.1.3对地下室外墙防水及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预留的洞口、套管位置是否正确,并办好隐检手续,方可进行回填土的施工。地下室底板及外墙后浇带的处理办法详见沉降后浇带预封闭做法。

4.1.4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保持无水状态。

4.1.5在适当部位设置控制铺填厚度的水平木桩或标高桩,在边墙上弹好水平控制线, 以控制回填土的铺筑厚度。

5、材料要求和施工方法

5.1材料要求

5.1.1含有 8%以上有机物(腐烂物)的土、含有 5%以上的水溶性硫酸盐的土,含水量过大或过小的粘土,杂土、垃圾土等都不能作为回填土,使用前应过筛,素土层回填土粒径不得大于 50mm。

5.1.2回填土材料来源为场外买土。

5.2施工方法

5.2.1素土回填1)工艺流程

槽底清理→检验土料质量并过筛→分层铺土、扒平→夯打密实→取样→修整找平验收

2)回填方法

(1)回填土时应制作溜槽,土沿溜槽滑入基槽内,随回填部位周转使用。

(2)填土从最低处开始,由下向上整个宽度分层铺填夯实;当天填土,必须在当天夯实。

(3)回填土应分层铺摊和夯实,采用打夯机时每层铺土厚度为 250mm,打夯前对土进行初步整平,每层夯实遍数为 3~4遍,分层夯实时要求一夯压半夯,依次夯打、均匀分布、不留间隙;局部狭窄无法用打夯机,采用人力木夯夯实,人工打夯时每层铺土厚度为 250mm, 先对土进行初步整平,打夯按照一个方向进行,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每遍方向纵横交叉、层层夯打,每层土压实遍数 3~4遍。

5.2.2回填路径

本工程肥槽回填从车库南侧位置开始分阶段向北侧推进。车库顶板后浇带浇筑完成后, 大面积回填车库顶板。

5.2.3修整找平

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6、试验

现场回填土采用环刀法取样,按照规范要求,车库顶板覆土回填每 300 ㎡取一个 1

个检验点,肥槽回填每 20米取 1个检验点。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回填土每层压实后,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上一层的铺土。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工长配合现场试验人员进行回填土干密度试验取样及送检, 同时报质检请监理对试验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由试验员填写试验记录。

1)本工程室外肥槽回填土底标高为-9.56m,回填顶标高为-0.3m,回填土总厚度为

9.26m;回填施工时分层高度为 300mm,肥槽长度约为 800米,每层取点数为 40个,各点从下到上依次编号。

2)车库顶板回填施工时分层高度为 300mm,每层每 300㎡取一个点,每车库顶板取点

60 个;各点依次编号。取点详见回填平面及取点布置图。

7、质量保证措施

7.1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序号

检查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素土:≥0.94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素土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每层铺土厚度200~250mm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用靠尺或水准仪

7.2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严格按要求测定土的重力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重力密度,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本工程素土回填压实系数为 0.94),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上层土,试验报告应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试验人员。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回填土下沉:因虚铺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以及施工用水渗入土层中造成。

灰土表面平整偏差过大,致使地面混凝土垫层过厚或过薄,造成地面开裂、空鼓。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

7.3成品保护

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特别是采用机械运土时,应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和指挥车辆。

加强防水层及其保护层的保护,施工时按规程施工,防止发生碰撞和挤压;如发现有损坏时,及时进行修复,不得填土掩盖。

8、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8.1施工安全措施

回填土施工前,地下外墙施工外架检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拆除。

加强基坑周边的安全防护,除留出回填土进料口外,其它部位应设钢管围栏,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止地面向基坑内落物。

雨施期间应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基坑周侧,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边坡塌陷。施工道路积水路滑,应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上部结构施工应做好操作架子的安全防护,加强交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高处施工落物击伤。

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土沿溜槽滑下,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

使用蛙式打夯机时,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 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蛙式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手把应缠裹绝缘胶布或套胶管。应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机砸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人工抬、移蛙式夯时必须切断电源。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放在无水浸无危险的地方。

8.2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

土方运输车辆应有防遗漏措施,避免造成漏土污染道路,现场大门两侧路面,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土方的堆放装卸应作到整齐有序,禁止胡乱卸车。根据施工进度做到有计划的安排土方进场,做到边运边用,避免堆积过多。

土层铺摊应注意防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洒水的措施,进行消尘,防止尘土飞扬造成大气污染。

回填土夯实应注意噪音污染,避免夜间施工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尽量在正常工作时

间进行打夯作业。


十、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清单计价表

序号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招标方备注

税前单价

增值税率(%)

综合单价

税前合价

税金

价税合价

投标方备注

1

素土回填

m3

34200

1.土方现场存土;
2.含挖土、运输、回填、分层压实,且满足现场质量要求;
3.计量按照压实后实方算;
4.部位:肥槽








2

素土回填

m3

51200

1.土方现场存土;
2.含挖土、运输、拌灰、打堆、二次倒运、回填压实,且满足现场质量要求;
3.计量按照压实后实方算;
4.部位:车库顶板








合计: 元









以上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包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费、材料费(包含土方外购及其他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费用、损耗、材保费)、辅材费、人工费、运输费(无论运距多远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机械进出场、油费、日常维修、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现场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竣工清理费、冷热天气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投标人自行管理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综合单价报价中含税金。具体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10.1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天津市 2012年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际施工部位

10.2结算总价=按现场实际回填土并压实后方量*综合单价±其他相应款项。

分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同业主进行结算,清单量少于承包人与业主的结算工程量部分,在分包结算金额中扣除。

10.3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的有效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分包人需按甲方确定的二次深化图纸要求施工。

10.4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取,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10.5分包人需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10.6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承包人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7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十一、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1、 在天津市建委备案的全套企业资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天津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津备案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分包交易服务卡、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附表 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

3、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天津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 2《承诺书》;

4、 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5、 投标表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需填报完整、签字盖章后上传。

6、 经济标:组成包括: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五: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天津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许可证等)。

7、 技术标组成: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同时用包括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市长城杯”、“**市海河杯”、“**优样板工程”、“** 市优工程”、“**市青年突击队”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8、 注意:8.1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 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计算标底的依据,不作为投标人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十二、付款方式

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

2、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20号前做月度结算,请项目主管发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具体支付方式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为土方施工完成后累计结算总额的 60%,工程整体完工且乙方结算完成后付至 80%,业主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息支付(本工程的保修期为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后开始算起)。

3、在招标方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允许招标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不予贴息。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附件一:HSE 管理体系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七项协议


附件一:专业分包HSE管理招标文件(附件)

一、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二、组织机构设置三、HSE管理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五、小型机具管理

六、临时用电管理

七、机械管理

八、生活区管理

九、分包单位HSE奖罚制度

十、HSE 管理评分表

十一、专业分包合同样本




一、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1、创中国金茂 HSE 标杆项目

2、确保获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

3、创全国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事为零

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事故为零

负主要责任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一般环境事件( Ⅳ级)为零

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二、分包组织机构管理

1、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并接受总包单位 HSE 部门面试,面试通过者方能上岗,未通过者分包单位必须继续派人面试,连续三次面试不过项目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旦面试考核合格,严禁私自更换管理人员,如发现更换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罚款一万。

2、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名专职临电电工管理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 以下的配备 1 人,工人在 50 人以上 200 人以下的配备 2 人,工人 200 人以上的至少 3 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 5‰。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 2 千万元以下的配备 1 人,合同额 2 千万元以上 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 2 人,合同额 3 千万元以上的至少 3 人。

3、专业分包队伍(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爬架、吊篮等)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名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专业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总包HSE管理部面试,并拥有 至少5年以上专业管理经验。

4、对于无证、不服从总包管理、无法落实现场HSE管理提出问题的管理人员总包项目部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更换管理人员,清除者需两日之内离开工地现场。

三、HSE管理制度

1、项目HSE管理红线

1.1中国金茂建设项目 HSE 管理红线

1)在地勘施工前,项目公司 HSE管理人员不到位,企业和承包商 HSE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 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审批或未经专家论证即施工,或未执行方案可能发生事故的;

4) 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起重吊装、电工等特种作业或施工人员无证动火。

5) 未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提前拆除模板支撑体系;

6) 在总包进场施工开始后,未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 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结构施工阶段消防水系统布设滞后或消防水不能正常使用;

8) 生活区无集中供应热水或未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落实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措施,或在建工程内部有工人集体居住的(3人及以上);

9) 特种设备未经相关专业机构检测即使用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10) 在抢工期施工过程中,HSE 管理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1.2动火作业 HSE 管理红线

1) 所有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审批,出具动火作业票;

2) 动火作业票必须每天一开,一个作业地点一开;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岗;

4)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火人;

5) 高处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覆盖,配备接火措施;

6)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

所有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必须准守红线管理,严禁违反管理红线,一旦出现违反红线现象项目将会停止分包队伍施工,取消该队本月及本季度安全考核,约谈分包负责人,情况严重者清除本施工现场,并上报公司黑名单,停止与公司合作。

2、教育培训制度

劳务及专业分包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需接受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在项目安全体验区教育考试合格后工人持培训合格标识在劳务管理部办理工人进场门禁卡,工人未接受教育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气焊工、塔司、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接受现场实操考核,只有实操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门禁卡。工人进场后项目 HSE 管理部会不定期的组织班组及特殊工种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接受考试。

3、HSE列会及检制度

HSE周列会及周检查

由HSE总监主持,总包责任工程师、HSE工程师以及分包现场经理、HSE管理人员、临电负责人按时参加。首先由总包 HSE 管理人员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 HSE 管理情况,HSE 体系运行情况, HSE 上存在问题及需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分包项目经理协助配合整改事宜。工程部和 HSE 管理部与分包共同商讨解决 HSE 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项目执行每周综合检查制度,对于周检发现的隐患整改工程责任工长及分包单位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如未按时完成项目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将约谈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HSE 月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HSE管理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分公司检查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安全考核总结,考核内容按照《项目 HSE 考核标准表》实施,针对每月排名第一的队伍,表现优异的工人项目将奖励 300 元,排名倒数第一的队伍项目将罚款 300 元,提高队伍安全管理意识。

HSE 季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根据甲方 HSE 季度检查、三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项目每周检查情况为依据,对分包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比总结,对于在季度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在季度庆祝大会中给予 2000 元奖励,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对其罚款 2000 元。

4、HSE 样板点评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箱、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都必须先送样品到总包物质部。经总包 HSE 管理部,质量部,物质部,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场使用,验收不合格产品严禁放置施工现场任何地方。

四、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分包单位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本队统一服装,反光背心、安全帽(普通工人安全帽黄色、特殊工种蓝色帽子蓝色反光背心),安全鞋,离作业面两米高工人正确穿戴腹式安 全带。所有进场东西必须先报样品到总包,总包合格认同后才能进场使用。

安全带 反光马甲







安全鞋 安全帽

2、1)施工现场凡是有钢筋突出处,必须使用带颜色的蘑菇帽进行防护。

2)蘑菇帽包含主体立筋、二次结构植筋等突出筋都必须进行防护。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拥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日期制造时间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LA 安全标识(反光背心除外),进场登记验收表,进场验收影像资料等。

五、小型机具管理

1、 承包商需购买机械设备传动部位防护罩全覆盖型的本质性安全设备。

2、 若未采购到,施工现场内必须自行将带有皮带传动、齿轮传动的设备防护罩全部覆盖,不得裸露传动部位。

3、木工圆盘锯必须按照吸尘装置

4、 1)登高作业不得使用自制直梯、人字梯和木梯,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铝合金制的梯子。

2)室内作业,高度超过 2M 的作业,应使用门型架或移动脚手架,在无场

地条件使用移动脚手架时,可使用人字梯,但必须确保安全性,有专人监护。

3)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超过两步时,应加设斜支撑防止倾倒。

4)操作平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挂牌,确保安全性。




5、1)施工现场作业吊装作业的散料必须使用有盖子的散料吊斗,且需经过工程师计算该吊斗的限重荷载并制作标示。

2)吊斗要根据起重计划中的要求进行颜色标示,分别按照起重的参数进行不同重

量颜色的标示。

3)如图片与说明有些许差异,请按照文字说明为执行标准依据。




6、

1)施工用升降机台口层门与轿厢必须安装电气联动装置。

2)每层的电气联动设备必须每日进行维护保养。

7、现场切割机防护罩

8、氧气乙炔运输小车




9、危险品存放处




六、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三级箱及开关箱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存放本工程任何地方。

三级箱及开关箱样品

2、劳务分包所有电箱必须有本队临电电工统一负责管理,张贴电箱系统图及巡检签到表,所有电箱均上锁管理,现场所有电线、电缆严禁出现拖地现象。

3、劳务分包库房及现场接线符合临电管理规范及我项目临电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一闸多机现象,现场临时照明灯具必须拥有防护罩,金属外壳灯具有防漏电措施。

七、机械管理制度

一、

1、进入现场所有塔吊使用期限必须是在三年以内,三台 5015三台 6015。

2、现场塔吊必须安装防碰撞系统。

3、现场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4、现场塔吊大钩处安全视频摄像头方便塔司观察吊物环境及情况。

5、现场配置一名专职机械维修管理检查人员。

投标必须协助条件:1、安装塔吊喷淋系统时。

2、安装塔吊小红旗、障碍灯,夜间 LED 灯带时。

投 标 创 新 科 技 议 题 : 1 、 塔 司 上 下 爬 梯 过 程 中 的 防 坠 落 措 施 。




2、塔吊大臂刷三种颜色油漆(红、黄、绿),将大臂按照起重吊装重量分三个区间段(如红色表示起重量在 1.5T——3T 的大臂距离)

备注:投标单位如租赁单位和安拆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只需上报本单位资质,如安拆单位与租赁单位不 是同一家单位,需上报安拆单位和租赁单位资质,并分别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拆合同。投标单位在 投标书中需将进入我项目塔吊的设备型号、出厂年限、设备制造商资料、设备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一同附 在投标文件中。

二、所有进场电梯、吊篮、物料提升机、爬架均为出厂两年以内产品,进场前均全部刷漆,所有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机械所有配套零件必须与原机相符合,严禁出现零件东拼西凑现象。机械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防坠器、限位、保险等)齐全有效,

三、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特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厂商必须配置一面专业管理人员(经面试合格并具有 5 年以上机械管理经验)在施工现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监督管理。

四、现场所有塔司、信号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吊篮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入场,接受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场门禁卡,上岗作业。

八、生活区管理






1、工人生活区的床、被子、被单被套枕头、宿舍储物柜分包单位应全部统一购买,样品报项目 HSE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生活区工人必须准守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配置生活区管理员。

2、工人宿舍必须干净整洁,每天派专人打扫,严禁宿舍内出现强电入户,违章电器,插线板,电热毯等设备。

九、HSE 管理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

1.1分包单位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总包给工人购买安全奖品,增强工人对 HSE 工作的认知度, 鼓励工人和投标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但如发生事故事件则不予以奖励。每季度 2000 元,共计 8000 元。

1.2总包单位每月组织分包进行群众大会,对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队伍里经常性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给予奖励,奖金为 100 元/人,每月 300 元;全年共计 3600 元。

1.3劳务分包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各项安全指标,总包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额外奖励。

2、处罚制度

2.1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 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 100-500元。

2.3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 1次罚队组负责人 300元。

2.4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 5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 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每项罚款 5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 100 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 100 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 100-500 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 100-500 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 500 元 。

2.8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 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 100-500元。

2.9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50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 100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 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 2000-50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 500元,一个队中 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 2000—5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 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 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使用电气焊无用火证或动火无看火人,无消防设施,罚款 5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 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 10米的,没有回火装制的,罚款 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设专库、未分开存放的,罚款 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 100 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 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 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一闸多用、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每项罚款 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 10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 罚款 10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 100-2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 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 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 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安全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 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 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 100—5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 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 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 1000 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 500元。

2.29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 100元/每人罚款。

2.30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 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 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 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 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 500元。

2.33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 5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 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 100元罚款。

2.36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 5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 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 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 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 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 100-500 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 100 元,对队组罚款 1000-3000 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 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 1.5 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7)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使用电气焊时未采取接火措施、没有看火人所导致着火、或火灾事故的。

2.45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 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6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5%给予处罚。

3、公司及甲方突击检查奖罚明细

3.1分包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每发现一家罚款5000元。

3.2未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配置安全员的,每缺少1人罚款2000元。

3.3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缺少1份罚款5000元。

3.4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项罚款1000元。

3.5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

3.6未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3.7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3.8安装、拆除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00元。

3.9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罚款5000元。

3.10同一公司三个及以上项目存在同一类严重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元。

3.11同一公司两个及以上项目安全检查评分得分70分以下的,罚款10000元。

3.12新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3.14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罚款250元,最高罚款25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3.15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3.16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3.17机械设备进场未验收,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3.18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19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0未采用TN-S系统,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作临边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2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二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3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4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5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3.26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7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8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立面密目网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9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水平兜网,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30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脚手板,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3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32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十、HSE 管理评分表

备注:按照此表附表 3 考核(施工单位 HSE 考核表)

建筑行业 59-2011 专项检查表

附件二:

承诺书

致: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 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合格”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4.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4.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4.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100%, 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95%以上。

4.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 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 1160 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4.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招标人及海河杯、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

4.7 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不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如发生同意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

5、工程造价:

5.1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2如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中途确需停工或更换劳务分包队伍时,双方应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同时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工程移交、退场等事宜。

5.3合同中注明的双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须书面通知对方,若变更项目经理必须有授权书,并将发生的变更、洽商等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签证,事后不得追加。

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30日前,我方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招标人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方保证在劳务合同到期前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方逾期不提出,视为我方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5.5施工过程中因价格上涨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双方协商及时终止协议,办理退场结算,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7.1 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7.1.1 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7.1.2 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7.1.3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7.1.4 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7.1.5 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7.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7.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7.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队伍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我方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

9.1 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9.2 我公司进场施工后,如我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公司愿被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9.3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

9.4 我队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方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3)、《工资表》(附表4)、《考勤表》(附表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问题严重的队伍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9.5 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

9.6 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方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0、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承诺单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 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 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七项协议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一)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安全目标:天津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天津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质量奖罚规定

1、奖励条例

1.1 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 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

200-500 元。

1.2 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 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 100-300元。

1.3 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 90%以上的奖施工队 100-500元。

2、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2.1 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2.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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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2.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

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2.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2.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3、处罚条例

3.1 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500 元。

3.2 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3 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

重罚款。

3.4 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3.5 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 100-400 元。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二)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 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 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

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

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

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 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

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见安全部安全管理协议。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 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 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1、 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2、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 5 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3、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 开带病车。

4、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5、 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6、 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 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8、 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9、 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七、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材料管理协议书(三)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 明确职责,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总则:本工程施工工期短,作业面广,分包队伍较多,材料用量大,必须加强材料管理工作,要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要求、降低成本、控制物资流失的原则, 保质保量及时组织材料进出场,并使项目材料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1、乙方授权材料员 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乙方材

料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在物资调配及使用上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物资部工作。

2、乙方自行采购的工程实体材料、周转料具和安全防护材料按工程进度提前 1天报送甲方物资部,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型号,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代理商资质等相关资料均一式五份,并在每页盖公章填写抄件内容(原件存放于 XX 单位,抄件人签字,日期),具体需要准的资料以资料室要求为准。并组织甲方物资部、质检、监理、分包共同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进场材料未按照甲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场。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退场,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擅自使用,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3、乙方现场设立物资库房的要服从甲方物资部安排,库房要满足甲方项目安全部、物资部的相关规定及《库房管理制度》(物资分类码放、整齐、有标识、防火、防雨、防潮、防爆等),库房内要挂有库房管理制度,达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管理程序文件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库房管理制度》处以罚款 1000元。

4、乙方对甲方、业主采购进场的物资无条件提供卸车人员,根据甲方项目物资部管理员的要求,按甲方施工平面图布置要求将进、出场的材料以及工程实体材料及时、完好的分别堆码,整理好场容,悬挂甲方提供的统一材料标识牌(甲方采购合同规定的由厂家自行装卸的物资除外),并无条件对现场内物资的二次搬运、整理码放、材料标识等服从甲方项目物资部安排。且乙方不得对场地的其它分包的材料进行偷盗。如发生以上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2000-20000元的罚款。

二、供应管理 1、验收与保管

①、乙方采购各类物资进场,需组织甲方质检、物资、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验收规格、数量、外观质量等,如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通知技术、质检、监理、乙方材料员共同参与验收。

②、需复试的材料,通知技术部(试验员)按规定取样送检。

③、甲方提供材料进场,由项目物资部组织业主、监理、项目质检和分包材料员等共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及时分发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

④、甲方及业主为乙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由甲方依据预算限额和样板量限额编制限额领料量,经项目商务部审核后,作为限额供应量。

⑤、对乙方超耗量、超用量,按双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结算,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三、现场管理

1、材料堆放管理,甲方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乙方材料堆放区域。根据乙方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对乙方按《天津市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考核, 每周进行评分考核,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天津市文明工地标准(料具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优秀的,给予奖励。

2、乙方进场的所有材料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分类别、规格、堆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悬挂甲方的统一材料标识牌。

①、灰砂砖、加气块、连锁砌块码放,每垛高度不得超过 1.5m;

②、钢筋码放须下垫 20cm,以便于流水;

③、木材、木模板码放应下垫上盖、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 1.5m;

④、水泥、砂浆单独设库保管,水泥堆放下垫 15cm、距墙 30cm、每跺不得超过 10袋; 普通水泥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种水泥不得超过一个月,标识要清楚。

3、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指定的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放置。

4、对堆码在室外的材料,怕雨水的搭设堆料平台,并使用雨布或塑料布覆盖严密。

5、乙方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机具等清单必须到项目物资部登记,以便出场时开具出门证。

6、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清单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7、甲方材料员每周定期对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随意切割、损坏、掩埋、点焊等甲方材料的情况,按原值五倍进行罚款。

四、现场监督

总承包材料员将随时在现场检查料具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随意损坏、浪费的现象将按公司及项目有关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对材料堆放不整齐、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将给予书面整改,三天内将整改反馈到物资部,如分承包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文明工地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如与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章):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防火责任书(四)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一、 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 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开工至竣工时间结束。三、责任目标

1、 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 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 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 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五)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天津市政府消防条例 1989 年第

20号令、1999年 22号令、2000年第 53号令 、以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 甲方责任

1、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 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 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 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 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 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 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津人员必须符合天津市(89)31 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 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天津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 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 乙方要按天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 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 乙方注册人员在 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 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 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 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 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 10 个 8 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 5 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 1211 灭火

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 20 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 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 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 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 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 10元每个,磁卡押金 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 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 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 100—500 元。

2、 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 100—200元。

3、 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 100—500元。

4、 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 100—500 元 。

5、 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 200—500 元 。

6、 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 100—500 元。

7、 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 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 500—1000 元。

9、 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 500—1000 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 1000—2000 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 500—1000 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 100—200 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 500——1000 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 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 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 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 1000

—5000 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 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 责任书说明

1、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六)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 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2、 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 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 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 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 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 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 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政协议书(七)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分包选用行为,保证物资采购和分包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 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 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

3.6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或分包管理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

止物资采购或劳务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分包商)资格。

4.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 1-3 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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