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红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抱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201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高县红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抱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已由 临高县人民政府 以 临府【2010】15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耕地开垦费和征地配套费 ;项目业主为 临高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临高县红星土地开发整理和抱美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共5550亩。
建设地点:临高县波莲镇
工程控制造价:144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
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有效,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由社会保障部门开具)。
3.3 省外施工企业须在海南省内有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 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
3.6 按照规定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1年01月 04 日至2011年01月 10 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0 号窗口。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4.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本企业法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近六个月的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海南省内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核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预算书和图纸每套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01 月 25 日09:30整,地点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5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高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高县文明东路县委大院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F15
海南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E2室
邮 编: 571800 邮 编:100089 570125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 系 人: 周先生 高先生
电 话: ****-********查看详情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