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停车环境,公开招募管理人对新天地广场南广场机动车停车场、西广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夹层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服务,现将委托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位于合肥市濉溪路168号(北一环与蒙城北路交口东北角)新天地广场,南广场机动车停车场(由东向西33个车位)、西广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夹层非机动车停车场(希尔顿欢朋酒店和公寓楼之间)委托管理项目。
二、委托管理费用及委托管理期限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委托管理底价:机动车停车场12万元/年 ,非机动车停车场1万元/年。每年委托管理金额以报价单确定的金额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8%。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均为2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停车场管理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信誉记录,独立法人须提供注册地工商、税务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
3、近五年内须具有10万元及以上停车场管理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具有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请携带书面报价单、服务承诺、有效证件(法人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7月8日下午17:00前,送至合肥市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公寓楼616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新农136*****376,杨文君159*****551。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竞价时间:2019年6月25日—7月8日(工作日时间)
竞价方式:竞价人于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报价单(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公司盖章),委托方在符合要求的报价中,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托方候选人,并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候选人超出期限未签约视同放弃候选人资格,由次高价方签约(如次高价低于租金底价的则无效)。报价单报价低于委托管理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若出现多个竞价人报价相同,由委托人根据竞价人综合能力确定受托人。
六、委托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
1、受托方应遵守合肥市现行的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在本场地公示,保障停车场停车有序,管理规范。
2、机动车管理所需投入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日常清洁卫生、车辆看管、安全防护费用等由受托方承担。
3、机动车损坏、丢失等由受托方承担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对本停车场设施及使用功能进行更改,管理权不得转让。
5、受托方管理人员及员工服装形象需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6、受托方不得利用本场地进行其它任何经营行为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7、本场地消防设施器材及附属物、绿化等由受托方保管维护,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上报,并承担修复费用。
8、受托方应遵守政府及委托方相关治安和消防管理规定,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
9、受托方经营期间,负有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义务,自行解决政府部门相关事宜。
(二)非机动车:
1、受托方应遵守合肥市现行的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在本场地公示,保障停车场停车有序,管理规范。
2、非机动车管理所需投入的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日常清洁卫生、车辆看管、安全防护等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3、停放区域涉及到场地及收费事宜,由受托方自行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随意更改非机动车停放位置。
5、非机动车损坏、丢失等由受托方承担责任,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托方管理人员及员工服装形象需符合委托方要求。
7、受托方不得利用本场地进行其他任何的经营行为和任何违法活动。
8、本场地消防设施器材及原有的附属物等物资由受托方保管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上报,并承担修复费用。
9、受托方遵守委托方相关的治安和消防管理规定,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
10、受托方免费提供20个停车位给委托方内部员工使用(地下夹层停车场)。
11、委托管理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受托方向委托方缴纳1万元押金,押金的退还方式及日期以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七、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正式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安徽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