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热分离改造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口市范围内(含县、区)的1个职工家属区供热相关设施、资产、职能,涉及32户居民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范围内(含县、区)的1个职工家属区供热相关设施、资产、职能,涉及32户居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2.4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1至2019-07-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胜利中路232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23 14:30,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胜利中路232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石振强 | 联系人: | 刘毅多 |
电话: | ****-*******查看详情 | 电话: | ********查看详情4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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