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路管理局委托,就苍南县公路管理局2019年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公路管理局2019年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 | 项 | 1 | 35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 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查看详情1@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3、购买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灵溪镇人民大道919号大顺发中央广场八楼)
4、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 9:30时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七、开标时间:2019年7月25日 9:30时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九、投标保证金: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b、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建兴东路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919号大顺发中央广场八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9*****762
传真:****-********查看详情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