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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天悦城常规水电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水电安装 安康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7/5 关键词水电安装安康   近期更新71项目点击关注“水电安装,安康”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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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采购单 安康天悦城招标公告.docx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分包商。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1.2我司所负责施工安康天悦城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1.3工程内容:(1):常规水电的安装工程。
(2)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以下工作内容: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不可预见的修整、补洞、堵漏、补缝等;所有招标人认为需要之修整工作以及其他分包施工过程中局部损坏的修补;
二、投标人资格
2.1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招标工程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三、定标原则
3.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四、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 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招标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4)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须达到图纸及技术要求说明的要求,并应不低于河南省和郑州市现行的关于工程责任的规定及国家现行关于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机电管理中心质量标准要求及河南省和郑州市颁发的有关条例,直至达到招标方满意之标准。
(5)本工程竣工时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工程所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者(但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投标方承担违约责任。质量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由招标方直接在投标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工期进度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工程进度管理要求施工。
(2)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进场施工,并需于绝对施工工期实施及完成全部工程,包括本工程验收合格。
(3)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或通知)为准,并按照选定投标人所承诺和填报的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竣工日期(指本工程竣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将以此作为绝对施工工期,上述变化不会使选定投标人获得任何经济和工期等补偿和调整。
(4)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本招标范围内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相关部门手续与备案等工作的截止日期。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零事故,争创市文明示范工地。
(2)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工完场清及各种检查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和竣工验收楼地面清理满足交竣工验收要求,包括生活区等的日常保洁工作;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堆码整齐、干净,符合招标人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现场施工围墙护栏、配合分包工作发生的安全维护的重复搭设;现场文明施工保洁工作,由投标人完成工完场清及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后,交由招标人。
七、现场勘查要求:
(1) 投标人自行择时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人员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八、招标范围:
(1) 本工程投标范围:水电施工图内的所有常规水电项目以及另行专业发包的单体内配套工程的预埋管、洞及预埋件工程施工。
(2)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以下工作内容: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不可预见的修整、补洞、堵漏、补缝等;所有招标人认为需要之修整工作以及其他分包施工过程中局部损坏的修补;以上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九、招标方式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2)报价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包人工、包材料(除招标人提供之外的所有材料,详见招标清单)、包机械、包管理费、包措施费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招标方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优势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等现场勘查情况及工期长短,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各种风险,投标人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整体进行上、下浮动的方式的报价,中标后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出固定综合单价,且此单价作为双方合同结算价不再进行调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辅材费(除招标人提供外的所有材料)、机械费、措施费、材料消耗、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增加费、地下室增加费、无自然采光增加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及设备多次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包括所需机械设备配备)、支挡、现场施工围栏和发包方、招标人仓库搭拆费用、招标人及业主供应材料及设备的装卸、配合、移交、入库、保管费以及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临时水电的维护维修工作,不因施工范围、质量标准提高、工期变化等而调整价格。所有税费由分包方负责缴纳,即分包方提供足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关于辅材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合格质量产品,且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因招标的要求可能带来的材料成本增加,投标人不能因此向招标人索赔增加费用。若投标人因为成本增加而不供应材料,招标人将按照采购价的1.2倍从投标人的中标价中扣除。
(4)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的住宿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5)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自身投标的保险费用。
(6)投标人上述报价已经考虑到实际施工时工序安排、施工面变化和工期要求等所产生的费用。
(8) 如后砌墙配管补槽由招标人或第三方施工,则招标人将按照 1.5 元/平方米的单价(建筑面积)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9)为了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招标方将管道吊洞交由土建项目安排施工,招标人将按照 8 元/个洞口的单价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10)临时水电维护维修费用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其内容主要包括:配备持证电工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资料填报、临时水电的维修、随主体施工电箱的移动;
(11)本工程UPVC排水管留洞将采用新型直埋专用管件,直埋管件由招标方提供。
(12)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诺:进场后每月无偿提供 10 个工日。
(13)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诺:若中标,必须同意招标人将中标总价的 1.5 %作为安全生产费单独分离出来,招标人将以独立费用对投标人考核、结算、支付。
(13)本工程税金计取按照 10 %计取,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 1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10 %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辅材费、机械费进行价税分离。
(14)本工程报价中已包含接线盒内盖板、剪力墙线盒贴膜、转接线盒、二次加无底盒、配电箱加中空板及管道安装后为成品保护贴膜、刷漆标识及桥架标识等安装及主材费用(即此项费用不再另外计算)。
(15)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完全按照招标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要求,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投标人的上述报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劳务实名制管理所增加的管理费用,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并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
(16)投标人最终结算价款组成:
投标人结算价款=[工程量*中标单价+增值税+分包代购主材费(如有)]*98.5%+安全生产费-各种扣款
十、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的单价内,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
(4)除非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环境因素和工程特点及风险,结合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对招标范围自主报价,一旦中标,任何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包括的工作内容为:现场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及各种检查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和竣工验收楼地面清理满足交竣工验收要求,生活区等的日常保洁工作;进场及场内临时道路的修建维护,保障施工通道的安全和通畅;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堆码整齐、干净,符合市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现场施工围墙护栏、配合分包工作发生的安全维护的重复搭设;按照招标人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应办理的进场证、CI标识及施工形象开支;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若投标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或拒绝招标方或业主方指定的工作内容,或完成工作内容不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招标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招标方合同相应工程单价的2倍,从投标方结算价款中扣除。
特别声明: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十一、工程价款与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付款如下:
(1)按月支付,本月24日前办理完月度结算,次月支付结算金额的75%;
(2)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3)分包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
(4)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两年保修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没有应承担而未承担的保修责任后一个月内予以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3)合格工程量中合格以国家验收规范以及机电管理中心验收标准为准。
(4) 投标方签证费用的办理及支付详见合同附件。
(5)每次付款前,投标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支付。如果投标方提供无效发票或假发票,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招标方将给予投标方每次5000元违约金,招标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6)投标方在招标方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投标方需在三个月内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十二、联系人:郑攀峰,联系电话:159*****825
赵媛,联系电话:13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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