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
二、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服务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五、成交原则:在满足资质的前提下,根据质量、技术综合确定。
六、联系方式:
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查看详情邮编:467000
新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