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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转运 垃圾收集 道路清扫保洁

所属地区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发布时间 2019/7/9 关键词转运垃圾收集道路清扫保洁   近期更新2852项目点击关注“转运,垃圾收集,道路清扫保洁”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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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9]E[GK]*******查看详情的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新圩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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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60102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服务3国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环保
合计:*******查看详情.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查看详情.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圩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项目,新圩镇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地处华安县中部,九龙江北溪中游两岸,镇政府距漳州市区57公里,距华安县城11公里,距厦门135公里。全镇总面积186.7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新圩、黄枣、华山、天宫、下路、玉山、五岳、高宅、棉治),1个民族村(官畲),1个社区居委会(新航居委会),人口1.3万人。参照全国农村环境卫生调查统计数据,我国农村人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kg,依此计算,本辖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约14.3吨。各行政村到到华安县垃圾填埋场单程距离约250公里,新圩镇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由3吨垃圾压缩车收集转运至华安县垃圾填埋场。5.2 技术和服务要求5.2.1、各村人员、车辆、设备配置情况具体情况:序号:1;村庄:棉治村;总人数:2738人;清扫保洁员:5人;三轮电动保洁车:5部。序号:2;村庄:高宅村;总人数:574人;清扫保洁员:1人;三轮电动保洁车:1部。序号:3;村庄:五岳村;总人数:1554人;清扫保洁员:3人;三轮电动保洁车:3部。序号:4;村庄:华山村;总人数:563人;清扫保洁员:1人;三轮电动保洁车:1部。序号:5;村庄:玉山村;总人数:943人;清扫保洁员:2人;三轮电动保洁车:2部。序号:6;村庄:下路村;总人数:641人;清扫保洁员:1人;三轮电动保洁车:1部。序号:7;村庄:新圩村含新航居委会;总人数:2707人;清扫保洁员:5人;三轮电动保洁车:5部。序号:8;村庄:黄枣村;总人数:2098人;清扫保洁员:4人;三轮电动保洁车:4部。序号:9;村庄:天宫村;总人数:1061人;清扫保洁员:2人;三轮电动保洁车:2部。序号:10合计;总人数:12879人;清扫保洁员:24人;垃圾压缩车跟车人员2人;驾驶员2人;管理员2人;垃圾量14.3吨/天;单程运距250公里;3吨垃圾压缩车2部;240L垃圾桶120个;三轮电动保洁车:24部。5.2.2 承包事项1、辖区内镇(县)道、村内道路、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城乡结合部、绿地、绿化带、市场以及港道两侧、坡岸等辖区内所有区域进行日常清扫保洁。2、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箱、保洁桶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3、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及时清除。4、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或直接运至华安县城垃圾处理场。5、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6、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5.2.3 作业模式本项目采用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垃圾收集清运相结合的作业模式。1、人工清扫保洁:本项目所有工人各自配备1部电动三轮保洁车,每天早上对所有道路、门前垃圾等进行清扫收集一遍,清扫收集完成以后,接着对道路进行巡回式保洁工作,下午只对路面巡回保洁,并将清扫及保洁所收集的垃圾放到240L垃圾桶内。2、垃圾收集清运:乙方每天安排3吨垃圾压缩收集车对置放在各行政村道路两侧的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每天清运两次,早上一次,下午一次。5.2.4 承包要求(—)作业时间1、清扫保洁:早上6:00--11:00,下午14:00--17:00。2、垃圾收集清运:一天不少于2次,上午8:00之前,下午16:00之前。3、公厕保洁:早上6:00—18:00。4、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二)作业标准1、作业标准参照《新圩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执行。2、农村道路及公共场所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沙石杂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3、农村道路两侧延伸1米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乱放。农村院落周边、背街小港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4、公厕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无污水流溢。5、道路两侧影响观瞻的杂草应按要求定期铲除修剪,保持干净有序。6、公共垃圾桶应保持整洁完好,排放整齐,由保洁人员按每天早、晚清理不少于一次,每星期清洗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破旧垃圾桶应及时更换,更换的垃圾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保持同一性;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周边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7、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8、清扫保洁所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按要求运至各村的垃圾转运点,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9、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下水道、水沟、池塘以及路外。10、严禁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11、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保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12、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杂物应分类收集,严禁垃圾混杂,破旧沙发家具等生活杂物及建筑土头要及时清运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13、每天作业结束后须对垃圾转运车辆、垃圾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容整洁,垃圾箱体内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5.2.5 考评办法乙方必须无条件提前半个月熟悉、跟班清扫保洁作业,进行过渡,要求管理人员100% 到位,环卫工人到位率不低于30%。对中标供应商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考评的要求:1、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合同签订后,过渡期为1个月,过渡期内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考评,但考评结果不作为奖惩依据。2、考评分两级考评:日常考评占考评成绩的60%,月考评占考评成绩的40%。3、各考评单位应于每月1日将上月考评结果汇总上报。附:新圩镇农村清扫保洁相关考评文件第一条考评办法1、考评制度:新圩镇人民政府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清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2、考评次数: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不定时。3、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村的清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该作业范围制度执行情况,并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4、考评方法: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每月历次对清扫、动态保洁打分的平均分及对制度执行情况得分的平均分为该承包作业标准的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5、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6 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日督查、周考评、月兑现的检查机制,将乙方的工作质量与承包经费挂钩。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或者拨付承包款的主要标准。(1)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拨付月承包经费的100%;(2)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85分(不含90分),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8%;(3)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5~80分(不含85)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5%;(4)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0~75分(不含80分)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90%;(5)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5~70分(不含75分)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85%;(6)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以下的,拨付月承包经费的80%;一年超过4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7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承包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7)如受到市政府、上级住建、环卫、城管办以及创城(创卫)办等相关部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点名、通报批评的,或者被媒体曝光,经查证确系承包公司责任的,第一次扣罚月承包经费的5%,第二次扣罚月承包经费的10%,扣罚后的承包款作为当月考评基数,第三次取消当月考评,扣罚当月全部承包经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8)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乙方,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华安县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第二条乙方在配合甲方指令性或政策性的特殊要求期间,未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及要求的,或未较好地完成清洁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经费的10%,剩余90%作为当月考评基数。第三条乙方如出现所属环卫工人集体上访、罢工,群众打骂、吵架且性质恶劣,或到采购人办公场所寻衅滋事,扰乱办公秩序的,或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骂侮辱的,以及未执行本合同以上规定的设备要求、工人人数以及清扫保洁质量要求的,甲方将直接给予月承包经费10%-20%的罚款;第四条乙方如出现环卫工人未穿环卫服装上岗,甲方每次可对乙方扣罚50元。第五条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每次每处可对乙方扣罚100元。未按要求保洁;不带保洁车上路或用两轮自行车代替保洁车上路作业;责任范围出现暴露垃圾、杂物、废弃物等;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扫;地段漏扫或漏保洁;果皮箱、垃圾箱脏、乱、满、污水横流未及时清理清洗;环卫工人乱倒沙土、石块、树叶、垃圾;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管网、绿地和道路外侧;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乱焚烧枯枝、树叶、垃圾、杂物等。第六条乙方不服从甲方因工作、会议、活动的调派、通知,或应到人员没有事先请假未到或迟到的,甲方视情况每次可对乙方扣罚500元;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驾驶员和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甲方每次可对乙方扣罚1000元;乙方配备的环卫车辆不按规定要求上路作业或乱倒垃圾的、垃圾转运车辆出现垃圾、污水滴洒漏现象,甲方每次每辆可对乙方扣罚500元;第七条甲方在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以上违规行为或违反《承包合同》的现象,可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予以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合同承包款中扣除。《新圩镇农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考评表:考评内容项目:清扫。质量(工作)标准:农村晨间清扫工作在8:30前完成。分值:10分。扣分标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清扫的,每100㎡扣0.5分。项目:清扫。质量(工作)标准:达到‘四无”“四净”标准,即无堆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砂石杂物;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分值:15分。扣分标准:大清扫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0.2分/处(路面以15㎡为一处,小于15㎡按一处扣分),绿地、边角垃圾01.分/个,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0.5分/处,沙土杂物未扫以10米为一处,扣0.2分/处。项目:保洁。质量(工作)标准:在动态保洁时间内(早6:00--11:00,下午14:30--16:30。),可视范围内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土头杂物乱堆放;院落周边、背街小巷以及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港道坡岸及田间地头无暴露垃圾;村建筑垃圾消纳点周边干净整洁。分值:25分。扣分标准:在规定作业考评时间内未完成垃圾废弃物清除的,扣0.5分/处,绿地、边角、港道护坡、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发现袋装垃圾、垃圾成堆的扣1分/处。项目:保洁。质量(工作)标准:保洁人员数量按甲方标准要求的100%配置。分值:10分。扣分标准:未按规定配置保洁人员的,每少一人扣2分。项目:保洁。质量(工作)标准:水冲式厕所专人管理,保持内外及周边干净,日清日洗,做到无异味、无污水流溢。分值:5分。扣分标准:发现蜘蛛丝、污水流溢一处扣1分,墙上、便池污渍一处扣0.5分,厕所外发现杂物、垃圾、杂草一处扣0.5分。项目:环卫设施配置和作业。质量(工作)标准: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清洁、及时加盖、关门垃圾运输车无撒漏,垃圾按规定地点倾倒。分值:10分。扣分标准:保洁车、果皮箱、垃圾桶不洁,未加盖关门的,扣1分/辆、只;垃圾运输车撒漏的,每辆扣2分;垃圾车未按规定地点倾倒的,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不得分。项目:环卫设施配置和作业。质量(工作)标准:按要求配备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保洁车等。分值:5分。扣分标准:未按规定配置作业车辆的,每少一辆扣1分;配置不符,少一项扣1分;收集垃圾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在保洁车上的,扣1分/次。项目:环卫设施配置和作业。质量(工作)标准:车辆车容整洁。分值:2分。扣分标准:车辆车容不整洁每辆扣1分/次。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按甲方招标要求提供的管理人员配置人数的100%。分值:2分。扣分标准:未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的,每少一人扣1分。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工作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保洁车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分值:5分。扣分标准:发现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发现工人将垃圾扫入水道、水沟、池塘以及路外的该项不得分;保洁车乱悬挂,发现一次不得分。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保洁人员按规范安全作业,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按规定带保洁车上路作业。分值:2分。扣分标准:发现未按照规定的每项每人每次扣0.5分。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无发生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影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分值:2分。扣分标准:有群众举报、新闻舆论曝光,经查实具有主观原因的,或受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不得分。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单位建有规范的工作(管理、考评)合帐资料。分值:2分。扣分标准:无台账资料不得分,资料不规范扣2分。项目:工作制度落实。质量(工作)标准:环卫工人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如若因超龄不能办理的,也可以用货币形式发放;为环卫工人办理补充工伤保险或基准保费不低于死亡、伤残60万、医疗6万(或相当保险组合)的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等福利待遇,不拖欠工人工资、高温补贴、节日慰问金等福利待遇。分值:5分。扣分标准:未按规定落实的,缺一项扣2分,并根据未落实的人数按缴交或拖欠金额给予双倍罚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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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满一个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每个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相关票据领取应得的承包款,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承包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交第一年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78900元((大写: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8.2 提交方式:(1)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至甲方指定的账户;(2)银行履约保函或商业履约保函(须经甲方同意)。 8.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违法情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服务期为叁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包、分包行为,甲方将终止其履行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华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区域的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14.2甲方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14.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甲方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视情况另议。14.4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如乙方与员工因劳资关系等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5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14.6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14.7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包作业权。14.8甲方有责任宣传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14.9乙方必须依照本协议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安全、文明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14.10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14.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若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一概与甲方无关。14.12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14.13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14.14 乙方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处理),并根据服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14.15 因乙方不当行为,造成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意见放映强烈、被相关部门勒令整改,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影响特别恶劣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16乙方在日常管理服务中,若涉及与其他部门的事项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协助,且以甲方决定和确定为准。14.17 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合理配备工人和作业车辆,做好清扫保洁及责任范围内的收垃圾工作,建立健全自检自查等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服从甲方业务管理和监督;遇道路污染等市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措施,重大活动、节假日市容工作要有加强措施。14.18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主动接受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整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针对人员、设施、过往人流、车流可能产生的伤害、危险,应采取安全防护、警示措施,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由本项目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1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佰柒拾叁万肆仟元整(¥*******查看详情.00元)(包含税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15.5.2 实行经费包干制,承包金额包括乙方派遣的员工工资、保洁所需设备、工具的折旧费、维修费、垃圾收集清运费、工具费、管理费、风险金、人身意外保险、社保、医保、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各种补贴和劳保费等;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严重时,所产生的突击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省三洋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华安县新圩镇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尾村市美481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游志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查看详情
联系方法:****-*******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账号:账号:161*****010*******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人民政府


签订日期:2019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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