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
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编号:M********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52)
采 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
总 目 录
附件3 谈判响应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
主 要 内 容 | |
项目说明:按照《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和《河南省关于开展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33号),新乡市下发的《关于开展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19〕62号)文件要求,电力企业应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的安装。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愿、具备条件参加谈判。 | |
特殊说明:该项目采购人有审批的预算金额,若所有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即超出采购人采购能力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此次谈判任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予以理解。 | |
谈判内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项目 | |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技术部分:姬志涛 电话:0373-2872255 传真:0373-2872270 商务部分:贾 玮 电话:0373-2872270 传真:0373-2872270 监督部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3—2872233 | |
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 |
谈判 计划 |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7月 11日-07月16日 纸质谈判文件获取地址: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18号)1 纸质谈判文件获取地址:谈判响应单位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b.hnicwx.com)注册完成后,先点击报名参加该项目,提交申请并与采购单位的联系人联系;通过审核的谈判响应单位可登陆平台直接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版。 联系人:贾玮 电话:0373-2872270 传真:0373-2872270 |
谈判文件递交至: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 (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谈判文件递交地址: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 谈判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8日上午10:00 | |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8日上午10:00 谈判地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18号) | |
现场踏勘:无 | |
谈判费用: 谈判响应单位应承担所有参加谈判的费用,其中中标服务费不收。 | |
谈判保证金:8000元整(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形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谈判响应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 使用银行转帐形式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谈判响应单位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性足额递交、并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谈判响应单位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谈判响应单位网上报名后,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www.zybtp.com),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获取交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交费说明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成功交纳后重新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向导”→“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确认”进行投标保证金确认。 谈判响应单位要严格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http://www.zybtp.com/gys/58452.jhtml))内容交纳、成功确认投标保证金,未确认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交纳账号,切勿重复交纳或错误交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及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请各谈判响应单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单位递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 |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
谈判有效期:90天 | |
现场勘察设计:谈判响应单位请于自行到新乡中益现场进行勘察,以确保满足现场设备实际需求。 | |
装订要求:左侧胶装 |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的签字盖章页应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纸质正本中的签字盖章页采用原件(详见电子招投标要求)。 | |
图纸:无 | |
*电子招投标要求:(此条很重要,请认真阅读) ①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b.hnicwx.com)进行全电子化进行。谈判响应单位需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谈判活动,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705室。 ②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以下简称制作系统)制作、导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③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谈判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均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加密上传/递交,点击“签到”结束。。 ④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企业证照、授权书、业绩、荣誉等资质扫描文件,供应商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文件打印制作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需要签字或盖章的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谈判文件中的上述内容应用签字或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保证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一致。 ⑤由于谈判响应单位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失败的,责任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为确保电子谈判成功,谈判响应单位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谈判文件一块密封,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⑥请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中的“使用指南”进行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网站上的技术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技术支持:0371-55677708、55553238。 ⑦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⑧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生成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 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被授权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电子钥匙)登陆招标平台,按照谈判或开标程序进行解密。 | |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不论中标与否,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
1.1 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
1.2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1.3 工程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1.4 谈判响应单位: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成交供应商:最终被授予合同的谈判响应单位。
1.6 谈判领导小组:即由采购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是本次谈判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
1.8 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工作的临时机构,负责具体谈判工作。
1.9 委托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1.10 受托方:在谈判阶段称为谈判响应单位,在中标以后签订合同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受托方。为便于谈判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服务合同,在谈判文件第二、第三章中也称谈判响应单位为受托方。
1.11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 进度及概况2.1 进度
本厂开工及投产时间为:2013年5月开工,两台机组于 2015年上半年投产。
2.2 概况
2.2.1 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2.2 规模
本建设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2.2.3 说明
2.2.3.1 厂址
厂址位于新乡市所辖的长垣县常村镇中部,西距新乡市约60km,东距长垣县城约10km,东南距常村镇约1.0km。北距长垣~马村公路约1.3km、新菏铁路约2.5km,南距省道S308约150m。南距文岩渠约3.0km,西大公河距约1.7km,文明渠自西南向东北从厂址边缘穿过。
3、 谈判范围:本次谈判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承包项目,暂定设备总量为:6套降尘设备,2套TSP设备,1套PM2.5和PM10设备,4套监控设备,相关支撑平台。
上述设备应性能稳定、质量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4、 谈判响应单位资质和要求4.1谈判响应单位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强制性条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2 谈判响应人必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扫描件)。
4.3谈判响应人至少提供2个2016年以来300MW火电厂在线污染设备销售或运维合同业绩(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合同)。
4.4谈判响应单位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进行核实查证.
4.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谈判响应单位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谈判文件5.1 谈判文件的组成
5.1.1 谈判文件由第一章《谈判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和第三章《技术要求》和第四章《谈判响
应文件格式》(附件)组成。
5.1.2 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当修改文件与以前谈判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文件为准。
5.2 谈判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谈判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
5.2.2 谈判响应单位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谈判须知、规定格式、条款和要求。如有问题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含内容、单位名称、联系人、传真、电话/手机、电子邮件等)提交采购人。
书面通讯地址及方式: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18号
邮 编:453432
联系人: 贾玮
电 话:0373-2872270
传 真:0373-2872270
6、 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谈判响应单位应同时提供“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导出的全部打包谈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
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提到的项目作出技术方案和报价。
谈判响应单位所作的一切有效的补充和修改文件,也是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当修改文件与以前谈判响应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文件为准。
6.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1 谈判申请书(格式)
附件2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3 谈判响应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中应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
(2)企业简介;
(3)2018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审计报告;
(4)银行资信证明(含信用等级);
(5)与本次服务范围相同和相近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谈判时提供合同);
(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谈判响应单位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及其它谈判响应单位需要补充的文件和资料。
附件4 价格表
附件5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附件6 技术要求
附件7 供货范围
附件8 施工进度
根据9 本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项目的修复方案
附件10 差异表
6.2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须知
6.2.1 一般要求
谈判响应单位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回答谈判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的顺序和编号应与谈判文件一致,谈判响应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6.2.2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 谈判有效期
6.2.3.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日期后90天。在谈判有效期内,谈判响应单位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要求谈判响应单位的除外)。
6.2.4 谈判保证金
6.2.4.1 谈判响应单位应给采购人提供谈判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所述。谈判保证金是采购人为了约束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过程中的行为,谈判响应单位不应依据谈判保证金金额的多少而报价。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
6.2.4.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
2) 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截止日期后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谈判响应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服务方案、服务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谈判响应单位违反纪律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6.2.4.3退还投标保证金办法:
请查看《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候选人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及发布项目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由平台按程序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并上传平台系统之日起5日内,由平台按程序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
6.2.5 谈判响应单位建议
谈判响应单位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谈判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相应附件“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中。
6.2.6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
1)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谈判响应单位法人公章。
2) 正本每一页应由谈判响应单位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 谈判响应文件文字版与电子版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本为准。
4) 谈判响应文件澄清后提交的价格表每一页均应由谈判响应单位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 谈判响应文件不允许任何行间插字、涂改。
6.3 谈判报价
6.3.1 谈判报价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提供。谈判响应单位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谈判价格为含税价格。
6.3.2 谈判响应单位的报价在谈判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若分项价格之和与合计价格有差异,则以分项价格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字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
6.3.4 谈判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谈判有效期相一致。
6.3.5 谈判所使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4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 谈判响应文件每份正本、副本的包装均应牢固封装。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及“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应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6.4.2 谈判截止日期
谈判响应文件应于前附表所列的谈判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前附表所列的谈判地点并在谈判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迟到的谈判响应文件都将被拒绝。
6.4.3 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谈判截止日期前,谈判响应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在谈判截止日至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7、 谈判程序7.1由本公司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报名后,本公司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并根据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要求发放纸质版的“谈判文件”;
7.2确定参加谈判的谈判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递交全部相关资料;
7.3本次谈判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后由采购人确定谈判内容等,将谈判报价统一到唯一标准,各谈判响应单位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统一标准进行最终报价。
7.4由本公司的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由谈判领导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7.5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其签订相关合同;
7.6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谈判保证金。
8、 评审办法8.1评审要求
8.1.1谈判小组独立评审,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各自打分。
8.1.2 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谈判文件,熟悉商务条款有关内容,熟悉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及工作范围。
8.1.3 按照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做好评审工作,对谈判响应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比较,应客观不带任何主观意见。
8.1.4 对谈判响应资料中不明确地方,应按规定程序及时间向谈判响应单位发出质疑,待澄清后再评比,澄清问题及答复最终要落实在书面上。但质疑与答复只限于澄清,不能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或价格。
8.1.5 任何价格修正和技术修正都应以谈判文件为依据,找出谈判文件及资料中未声明的商务、技术差异。
8.1.6 要求评审工作要保证质量,工作要认真细致,每一环节保证做到准确无误,尤其谈判响应单位的任何声明、解释和要求。
8.1.7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条款、条件和规定,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8.2 初步评审
8.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即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应附的谈判响应单位资格及资质证明、检测方案等文件基本齐全。
9.3.2 开标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1)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 谈判响应文件没有谈判响应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3) 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谈判响应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8) 谈判响应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谈判响应单位方案的除外;
(9) 谈判响应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3 详细评审
8.3.1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响应单位的报价、商务、技术及以往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8.3.2 评标修正价格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的分项和要求进行报价,如有缺漏项,评标时须将按以下方法调整,但不能作为修正谈判响应报价及合同价格的依据:
(1) 如果谈判响应单位列出了各分项报价,但没有根据谈判文件将其计入谈判总价内,评标时将其计入评标总价。
(2) 如果谈判响应单位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评标时将其它有效谈判响应单位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3)谈判响应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8.3.3 质疑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请谈判响应单位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这些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这些澄清或者说明的书面材料必须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谈判响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使得其谈判响应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谈判响应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充分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响应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谈判作为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谈判响应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8.4 谈判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
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内容如下:
A=商务报价评分 45分
B=资信评分10分
C=技术评分45分
谈判响应单位最终实得分=A+B+C
8.4.1 商务报价得分A:(总分45分)
商务报价得分=25+(有效最低报价/投标报价)*20
8.4.2 资信评分B:(总分10分)
评审项目 | 评审主要内容 |
供货业绩 (0~5分) | 谈判响应单位每提供一份2016年以来300MW火电厂在线污染设备销售或运维合同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谈判时出具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财务状况 及企业资信 (0~1分) | 2018年,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得0.6分,其他不得分; 企业资信证明为AAA,得0.4分,AA得0.2分,其它不得分 |
用户反馈 (0~1分) | 谈判响应单位每提供一份2016年以来300MW火电厂在线污染设备销售或运维合同业绩得0.2分,本项最多得1分。 |
谈判文件响应 (0.1~1.5分) | 评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编排是否有序、规范、完整情况,酌情得0.1~1.5分 |
售后服务 (0.1~1.5分) | 谈判响应单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及措施,评委根据从高到低排名,按比例在1.5~0.1分范围内打分。 |
8.4.3 技术评分C(总分45分)
序号 | 评 标 内 容 | 评分标准 |
1 | 供货范围 (3~8)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供货范围、材质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因素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3~8分 |
2 | 施工方案 (4~8)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施工方案编制是否合理可行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4~8分 |
3 | 保证工期的措施 (3~6)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保证工期的措施的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3~6分 |
4 | 保证安全的措施 (3~6)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保证安全措施的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3~6分 |
5 | 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质量的措施 (3~6)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质量的措施的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3~6分 |
6 | 安装工艺 (3~6)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要求达到鲁班奖的安装工艺综所采取的措施的合理性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3~6分 |
7 | 现场既有成品保护措施(2~5分) | 根据谈判响应单位现场既有成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综合排序,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打2~5分 |
8.5 评分计算
竞争性谈判小组根据评分办法对所有谈判响应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打分。每个谈判响应单位的最终得分为:谈判小组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谈判响应单位的最终得分,计分按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谈判小组推荐得分前2名的谈判响应单位为成交候选人。
9、 定标9.1 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的谈判领导小组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考察或了解,如发现所报情况失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9.2 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谈判小组提出书面谈判报告后15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成交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书后,采购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谈判响应单位,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授予合同10.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10.2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11、 谈判纪律11.1 谈判响应单位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1.2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1.3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谈判响应单位,扰乱招谈判市场,破坏公平
竞争。
11.4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11.5 谈判响应单位若违反上述要求,其谈判将被废除,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2、 谈判费用一切与谈判有关的费用均由谈判响应单位自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合同条款合同双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定义
本合同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发包方”是指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2 “承包方”是指(承包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3 “技术支持方” 为本项目的标的与承包方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或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技术提供者。
1.4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技术协议”中的所有部分。
1.5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4款中规定的部分。
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7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
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用于电
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8 “合同设备”是指承包方根据合同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1.9 “监造”是指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发包方代表对承包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承包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10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相关条款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1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后,发包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 “最终验收”是指发包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3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4 “电厂”是指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
1.15 “技术服务”是指由承包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承包方的售后服务。对有技术支持方的承包方,还包括技术支持方所提供的相应的合同中所要求的服务。
1.16 “现场”是指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现场,为发包方安装合同设备的所在地。
1.17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8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9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20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
1.21 “分包商”是指经发包方同意由承包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
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3 “设备缺陷”是指承包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4 “监造代表”由发包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
2、 合同标的及分项价格明细
2.1 本合同标的是承包方为发包方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供应的#1、2脱硫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位、部件及吸收塔搅拌器叶片防磨修复项目。
2.2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签订合同时修订
2.3 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安全的、经济的和完整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的其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
2.4 本合同所供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2.5 承包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具体供货范围按本合同 “技术协议”。
2.6 承包方提供的具体技术资料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2.7 承包方提供的具体技术服务按本合同“技术协议”。
3、 供货范围
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承包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及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承包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按工程进度要求补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3本合同包括#1、2脱硫浆液循环泵过流部位、部件及吸收塔搅拌器叶片防磨修复项目及售后服务。
4、 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本合同总价包括设备本体(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及其他费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及与设备有关的承包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合同设备中的国内制造设备或部套件从设备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合同设备中进口的设备或部套件从制造厂到目的港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和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如关税、报关费、增值税等)。
技术服务费包括按本合同中的承包方服务范围和承包方及承包方技术支持方人员来发包方现场的各种费用,包括来发包方现场的薪金(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和生活费等税费)及往返发包方现场之间的旅费,发包方将为承包方技术指导人员在现场提供生活及办公的便利条件,但生活、住宿、办公、通讯、医疗、交通等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4.2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5、 付款方式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为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设备款的支付按9:1付款方式:
5.1 发包方要求设备一次到货,经发包方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结束运行正常,承包方在提交到货设备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合同设备价格90%。
5.2 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发包方已经签发了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在承包方提交下列单据经发包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份。
6、 工程进度
合同生效3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7、 质量保证期
7.1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
8、 保险
8.1 承包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承包方仓库到交货地点(车上),在开箱验收时如发现设备短缺或损坏,承包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设备补齐或更换,并发运到现场。
8.2 承包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20天提供给发包方。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9、 税费
9.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包方应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9.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承包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材料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承包方承担。
9.3 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发包方进行减免税申报所需的营业证书、专用缴款书等文件。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格中。
10、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0.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承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天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能生效。并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0.2 如果承包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发包方将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发包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这种中止,发包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承包方负担。如果承包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0.3 如果发包方行使中止权利,发包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承包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承包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0.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承包方和/或发包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0.5 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发包方应向承包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承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0.6 因承包方原因而不能交货,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0.7 如果承包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发包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承包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发包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0.8 若10.7条款所述的情况确实发生,发包方有权从承包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承包方处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发包方,承包方应给发包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方便,使其能获得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发包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承包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承包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1、 不可抗力
11.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火灾和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约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1.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权威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进而立即履行其合同义务。
11.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很长时间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等问题)。
12、 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2.3在进行调解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3、 合同生效
13.1 合同生效条件如下: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3.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且发包方向承包方的设
备款付清并退还履约保函之日止。
14、 其它
14.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双方签字的《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项目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4.4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4.5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4.7 承包方保障发包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发包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发包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14.8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4.9 本合同以中文编写,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编写,并以中文为准。
14.10 本合同其它附件见《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项目》。
14.11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叁份,其中发包方叁份。
发包方承包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字日期: 年月 日签字日期: 年月 日
第三章技术要求一、概况
中益发电地处长垣县西,该地区全年主导风向为NNE(东北偏北风),项目占地面积608余亩,按照《河南省关于开展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33号)要求,每100亩安装一套降尘设备,我厂拟安装6套降尘设备,2套TSP设备,1套PM2.5和PM10设备及四套监控设备。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后,将有关设备联网,上传至指定平台。
二、工作内容和范围
按照大气污染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要求,拟布点位置为:6套降尘采集设备分别布设在化学楼顶、消防水泵房顶、#3宿舍楼顶、集控楼顶、燃料楼顶及检修楼顶;TSP设备布设在消防水泵房顶及#3宿舍楼顶,PM2.5和PM10设备布设在#3宿舍楼顶。同步安装4套监控设备。
三、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承包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成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2 、安装的PM2.5、PM10自动监测、降尘监测、TSP监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必须保障监测点位供电、消防、避雷等设施正常运行。
3、 监测设备具备每小时分析颗粒物浓度,每小时生成监测数据能实时上传县区级以上环保监控平台。生成的监测数据能与苹果手机、安卓手机和电脑PC端互联,通过手机和电脑能实时查看监测数据;具备后期添加污染因子的功能。
4 、监测设备要求性能稳定、数据准确,并通过国家性能监测,并有相关认证信息和资质。承包单位能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进行后期的无条件免费升级、更换。
5 、监测数据要保证稳定传输,降尘监测数据每月10日前送省环境监测中心。
6、 采购人仅提供220V AC电源接口,电源接口位置在电气保安段(PC)配电柜。
7、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电缆等所有安装辅材,电缆必须为阻燃电缆,阻燃级别优于C级。
8 、必须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工艺要求施工及配置附件。
(二)设备要求
1、 TSP、PM10、PM2.5设备必须有环保认证,计量认证
2 、 TSP、PM10、PM2.5等自动检测设备的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方法的要求;PM10和PM2.5必须用β射线法。设备必须有无线传输功能,防雷措施。设备需设有总电源,漏电保护装置。
3 、谈判响应单位通过功能完整的并保证第一年的易耗品配备。
4、 降尘缸必须安装在安全牢靠的架子内,不能有晃动、摇摆现象。
(三)安装要求:
1 、必须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工艺要求施工及配置附件,安装工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标准、环保标准。
2 、安装在屋顶的设备,必须铺设水泥平台,水泥平台厚度应不能低于12CM。禁止直接在地面打膨胀丝固定,防止屋顶漏水,开裂。禁止直接固定在原有的围墙上,防止安全隐患。
3 、安装在屋顶的设备,如无扶梯,需自行安装折返扶梯。
4 、所有管线需做到美观大方,安全可靠。
5 、视频监控具有无线传输功能,必须配备可存储三个月以上视频的硬盘录像机。
6、视频监控必须有红外夜视功能。
7、视频监控必须实现后期远程调取功能。
8 、需安装户外LED屏幕。
(四)TSP、PM2.5、PM10及降尘监测要求
1、降尘缸是内径15cm、高30cm的圆筒形玻璃缸。每月进行一次样品采集工作,在月底前5天内完成。样品采样周期为30±2天,选取的实验室具备CMA资质,资质范围包含空气降尘监测项目,相关监测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
2、TSP选取的监测设备性能稳定、数据准确,并通过国家性能检测,具有每小时实时分析颗粒物浓度、实时上传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功能。
3、 PM2.5、PM10选取的监测设备性能稳定、数据准确,要求颗粒物监测方法为β射线法,并通过国家性能检测,具有每小时实时分析颗粒物浓度、实时上传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功能。
4、PM2.5、PM10监测设备工作原理必须用国家标准监测方法(即β射线法或微量天平收集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检测方法 | 检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仪器技术及安装验收的选型依据(最新国标/法规) |
1 | TSP分析仪 | 环保认证,计量认证 | TSP | 每小时 | 1.《 HJ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2.《HJ655-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
2 | PM10分析仪 | β射线吸收法(在线监测) | PM10 | ||
3 | PM2.5分析仪 | PM2.5 | |||
4 | 降尘 | 重量法 | 降尘 | 30±2天 |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265-94)》 |
5、TSP设备和PM2.5、PM10监测设备,降尘采样设备均布设在建筑物屋顶上,降尘采样口距离屋顶平台1.5米。
6、为了确保降尘、TSP或PM2.5、PM10监测公平客观,排除人为干预,必须在采样区域安装栅栏(1.5m高、面积3-5㎡以上),同时在主要监测区域安装视频摄像监控设备。
7、选取的监测设备要性能稳定、数据准确,并通过国家性能检测,具有每小时实时分析颗粒物浓度,实时上传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功能。其中每套设备PM2.5、PM10和TSP都要有独立的监测探头,要委托有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运维。
8、 样品的采集、分析单位由运维单位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同时向所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9、TSP、PM2.5、PM10检测仪器的型式精度等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环保标准,模块化设计,故障率低,便于维护,扩展性强;智能化设计,具备故障报警以及故障自诊断功能。
(五) 运行、维护及检测
1、承包单位必须按环保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做到设备异常时24小时内必须向环保部门汇报并使数据正常传输,维护人员不能少于两人,维护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安全、环保等的工作规程、标准。
2、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质保期间的所有备件、易耗品等所有材料。
3、 监测设备发生异常时维护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故障,保证数据能正常传输;为保证设备稳定可靠运行,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配备一套备用监测监控设备应对突发事件。
4、 维护单位要确保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监测设备的校准、标定、数据标示工作。
5 、样品采集、分析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进行,选取的实验室应具有CMA资质,资质范围包含空气降尘监测项目,相关监测人员要持证上岗。
6 、安装、调试人员的工作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范等安全方面的工作规范,维护检修工作必须遵守环保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必须遵守鹤淇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安装、调试人员要服从鹤淇公司的管理,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和试验院等进行检查和做相关试验。
7 、投标时必须提供配备的维护人员的详细情况。
(六)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供货范围,谈判响应单位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谈判响应单位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谈判响应单位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 所有清单数量均按所需开列。
1.4 谈判响应单位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谈判响应单位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并供货。谈判响应单位应提供用以说明其供货范围的相关图纸资料。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 供货范围
2.1 谈判响应单位向采购人提供2×660MW厂区安装无组织排放控制监测监控项目所需的硬件、各种连接电缆、机柜和安装材料等全套设备。
2.2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备,可根据谈判响应单位案调整,但必须在差异表中说明。
中益电厂2×660MW机组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清单及供货清单
序号 | 项目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厂家 | 备注 |
1 | PM10、PM2.5 | β射线法 | 1套 | ||
2 | 无组织机柜 | 材质:碳钢喷塑 | 3套 | ||
3 | TSP | 激光散射法 | 2套 | ||
4 | 大气五参数检测设备 | 大气五参数 | 3套 | ||
5 | 工控机 | 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 1套 | ||
6 | 视频监控单元 | 出入口须为带巡航球机 | 4套 | ||
7 | 视频监控单元 | 扬尘设备布点须有视频监控 | 3套 | ||
8 | 硬盘录像机 | 存储所有视频3个月以上 | 1套 | ||
9 | 数据传输单元 | GPRS(无线)或(光纤) | 3套 | ||
10 | 降尘缸 | 必须有高于护栏的支架,(一备一用) | 6套 |
中益电厂2×660MW机组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供货配套设施及附件(不限于此)
序号 | 项目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厂家 | 备注 |
1 | 户外LED显示屏 | 1套 | |||
2 | 护栏 | 单因子3㎡,多一个因子多2㎡ | 3套 | 高于1.5米 | |
3 | 工控机 | 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 1套 | ||
4 | 降尘缸监测费用 | 一个月一次 | 6次 | ||
5 | 防雷设施 | 进行验收 | 3套 | ||
6 | 专用电源 | 带漏电保护 | 2套 | ||
7 | 梯子 | 必须有折返梯或旋梯 | 2套 | ||
8 | 光纤 | 视频和数据传输到环保专网VPN处 | |||
9 | 电源线及管材 | 不能有明线 | |||
10 | 房顶硬化 | 房顶不能打膨胀丝,须从新铺设 | 2个 | ||
11 | 运维 | 备机,易耗品,资质 |
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1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所供设备在启动、调试期间及一年内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并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清单。博维仕质保期报价时应计入总价。
3.2 谈判响应单位提供足够数量的设备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并提交专用工具清单,这些工具完全属于供货范围。
四、其它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工业企业安装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的业绩,评定为良好;
2、谈判响应单位出具针对我公司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施工的技术方案;
3、谈判响应单位要有与该次招标施工内容相关的资质证明;
4、谈判响应单位使用的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应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并且必须满足现场工况要求;
5、此次谈判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工作应按照甲方现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需要而定,采购人根据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需要,通知谈判响应单位按时完成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谈判响应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延误到厂时间影响工期的情况,按照合同内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谈判响应单位应根据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TSP设备、PM2.5和PM10设备、降尘设备、监控设备)分别报价,费用结算依照施工结束后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7、谈判响应单位负责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所需材料、工具、车辆和施工人员数量。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施工涉及到设备外运返厂检修时,相关费用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设备在运输及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检修费用,谈判响应单位应向采购人支付设备损坏费用。
8、维保时间为签订合同算起一年。
五、质量保证
1、质保期为一年,在设备投运后三个月内,若出现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不满足监测监控质量现象将不予付款。在质保期内,保证设备运转正常。
2、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备质量、调试等原因导致的设备不正常运行的缺陷时,由中标方免费处理,若对公司造成环保影响时,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同时中标方要积极配合处理引发的环保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工期
计划工期30天。
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谈判申请书(格式)致: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我单位愿意针对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承包项目谈判采购(谈判编号:M********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52)进行谈判,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响应单位(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附件1 谈判申请书(格式)
附件2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3 谈判响应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中应包括:
附件4 价格表
附件5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附件6 技术要求
附件7 供货范围
附件8 施工进度
根据9 本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项目的施工方案
附件10差异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承包项目(谈判编号:M********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52 )谈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税种为增值税,税率为13%。
上述谈判报价为闭口价,即在谈判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2、谈判响应单位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谈判响应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等)(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谈判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响应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的谈判响应文件可予废标,我公司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谈判响应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
7、谈判响应单位同意承担标书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谈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9、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竣工,提供优质的工程质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工程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邮件: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公章)
谈判响应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名称)的(谈判编号)谈判、合同谈判、签定合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公司承担其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谈判响应单位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3 谈判响应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及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谈判响应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项目名称:新乡中益发电有
日 期:
致: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响应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谈判响应单位代表签字:
谈判响应单位全称:(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
(2)企业简介;
(3)2018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年度审计报告;
(4)银行资信证明(含信用等级);
(5)与本次服务范围相同和相近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谈判时提供原件);
(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谈判响应单位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及其它谈判响应单位需要补充的文件和资料。
附件4 价格表1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分项价之和须与谈判总价相符。开标后若发现由于谈判响应单位的原因造成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当分项价之和大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当分项价之和小于总价时,则在签订合同时相应核减总价(不在评标阶段核减谈判总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3 厂区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设施安装项目报价范围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1.4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含在设备费内并随设备费一起支付。
1.6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2 报价表(格式)
谈判价格总表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价目名称 | 价格 | 备 注 | |
项目总价格 | |||
其中 | 设备分项 | 详见附表1 | |
备品备件 | 详见附表2 | ||
专用工具 | 详见附表3 | ||
技术服务费 | 详见附表4 | ||
运杂费 | 详见附表5 | ||
安装调试费用 | |||
合计 |
报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报价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附表1 设备本体分项价格表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 |
附表2 专用工具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 | 合价 | 备注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1 | ||||||||
2 | ||||||||
3 |
(注:价格已含在总报价中)
附表3 随机备品备件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采购单位):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
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由采购单位编入采购文件,供应商签订后应作为采购投标文件附件一并提交。
附件6 技术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附件7 供货范围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附件8施工进度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附件9本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的施工方案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附件10差异表谈判响应单位要将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下表。
序号 | 条目 | 谈判文件简要内容 | 序号 | 条目 | 谈判响应文件简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