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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教办多媒体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多媒体设备 慈溪 项目管理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19/7/16 关键词多媒体设备慈溪项目管理   近期更新1013项目点击关注“多媒体设备,慈溪,项目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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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慈溪市新浦镇教办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新浦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编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70&encrypt=91de6e5d6be9419e9d764b4811b9365a" target="_blank">CXZFCG[2019]********查看详情13375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单位

服务内容

工期

1

智能触控一体机

97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和项目验收的配合,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

吊轨推拉组合式书写板

97

3

壁挂展台

97

4

一体机支架

2

5

系统集成

1

6

激光投影

1

7

线材及安装

1

预算价:*******查看详情元。

四、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3、报名条件:
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详见:http://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日期: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七、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8 月 6 日 9 时 30 分止。

八、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1000 元,于2019年8月5日上午11:00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帐户汇出,不接收现金缴纳形式。

收款单位: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杭州市凤起支行

银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慈溪市新浦镇新胜路88号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界牌清源路261二楼

联 系 人:马银龙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信息:

  • ********查看详情84/20197/f7555f5a-b47e-4537-8ccb-c64df78760d3">8.6-9:30慈溪市新浦镇教办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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