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康桥镇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桥镇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19-01-108) 3、预算编号:01-19Z011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拟采购一批分类垃圾桶,垃圾桶颜色采用上海市规定色:干垃圾桶为黑色,湿垃圾桶为棕色、可回收物垃圾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数量分别为:240L垃圾桶1800个(含干垃圾桶600个、湿垃圾桶600个、可回收物垃圾桶300个、有害垃圾桶300个)、10L湿垃圾桶23000个、30L垃圾桶9600个(含干垃圾桶4800个、湿垃圾桶4800个)。(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00元(国库资金:*******查看详情.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购买国货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19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26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19 18:00:00至2019-07-26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交纳文件购置费,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竞争性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3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3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6日止。2、本项目的标书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999弄1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 | 邮编: | 201315 | 邮编: | 201206 | 联系人: | 沈老师 | 联系人: | 王瑶 | 电话: | 137*****190 | 电话: | 189*****891 | 传真: | / | 传真: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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