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三、 采购项目名称:超声波治疗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超声波治疗仪 | 2 | 90000 | 套 | / | /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DJO | 美国 |
2 | ITO | 日本 |
3 | Enref | 荷兰 |
七、 申请理由:为了提高医疗诊断技术,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医院拟采购电子胃肠镜项目,因设备精度较高,国内同类产品无法满足上述的实验需求,必须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魏坤 | 工程师 | 宁波市康复医院 |
周忠慈 | 高级工程师 | 宁波市第六医院 |
余华良 | 高级工程师 | 宁波市鄞州二院 |
奚肖玲 | 高级 | 李惠利医院 |
杨陈 | 高级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用于康复促进治愈,要求超声波频率输出能量精确,可操作性强,设备安全可靠,故障率低,国产产品未能较好地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故建议采购进口超声波治疗仪。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
联系人:朱玉萍
传真: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童家日兴房11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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