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就苍南县重点工程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CNDL*******查看详情-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 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重点工程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项 | 1 | 29 | 实现对项目计划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库管理、进度监管等功能,并实现重点工程手机移动管理端、专题展示模块展示,为重点工程项目全程监管提供数字化、信息化的平台支撑,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更高效、更顺利开展。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等:(现场或网上报名)
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报名
现场报名:前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报名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15时0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8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十.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上述报名资料装订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现场报名处进行报名。
B、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查看详情71@QQ.com 电子邮箱进行确认。电话:****-********查看详情、159*****335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
4、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5、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3、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72/20197/c96a68d0-ec8c-475d-a913-35f8af902f88">(挂网)-------CNDL*******查看详情-1苍南县重点工程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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