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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街镇竹丝岚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竹丝岚水站)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饮用水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19/7/25 关键词饮用水   近期更新2233项目点击关注“饮用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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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横街镇竹丝岚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竹丝岚水站)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19】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及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横街镇竹丝岚村。
建设规模:输水管网铺设4530米,新建水站一座,新建水处理设备房,安装过滤消毒设备,原清水池及蓄水池维修等。
标段:共分1个标段;

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12.35万元
工程造价:人民币*******查看详情元;
工期要求:6个月;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投标企业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指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临时建造师,贰级临时建造师须年龄不满60周岁)资格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2)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若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2019年4月、5月、6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拒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8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北侧“横街镇社会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 “工程建设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形式一: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形式二: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227137*****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89189*****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的,均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贤明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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