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中心机房USP电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公安局中心机房USP电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中心机房USP电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9-07-58三卢采购(2019)第468号
3.采购范围:USP主机一台、USP免维护电池128块、电池柜四套、电源箱一套、电池连接线260米(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预算资金:¥200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8.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9.交货地点:采购单位制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采购之内容;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3月-6月连续3个月)和社保缴纳(2019年3月-6月任意一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10.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23日至2019年07月2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苏地花园2号楼3单元402室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社保(2019年3月-6月连续3个月)
(4)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3月-6月连续3个月)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3套并逐页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苏地花园2号楼3单元402室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苏地花园2号楼3单元402室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贾松楠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卢氏县县城
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志翔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