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环闽明招2019[D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湖矿区试点场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水土保持)(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47.7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万湖矿区试点场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水土保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招标有关单位:
2.7.1.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
2.7.2.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符合闽建筑[2014] 2号文规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6日至2019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玉山路15号)联系人:小陈,电话:13656911089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每份,图纸、招标控制价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和农民工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6.2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全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4362434346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田县支行
6.3本项目投标前不要求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福万通大厦7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太华镇;
电话:张先生联系人:158598011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玉山路15号
电话:13656911089;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7楼
联系电话:0598-730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