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第十三中学的委托,就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市十三中师生合计约800人,食堂面积约1300平方米。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餐饮行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含正在接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4、近三年具有类似食堂管理经营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一定数量的从事食品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其中,具有厨师资格证、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人员均不少于1人。
三、托管经营期限
2019年9月1日—2022 年 9月1日(三年),如经考核经营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托管经营要求
1、经营单位法人必须承担中标后委托管理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2、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人员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有效期内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健康证;
3、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法律要求,索证索据,并按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备查,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
4、食堂经营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5、食堂营业时间须遵循学校运转规律,服从学校安排;
6、食堂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食堂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7、除场地主要设施外,其它设施由中标方自备;
8、对不服从学校及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学校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经营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等发生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学校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要求:
(1)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请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5:00至18:0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及拟投入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至代理机构报名,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2)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城天地2号写字楼29楼 )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八、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第十三中学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重庆路99号汉城天地2号写字楼2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