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城市更新法律顾问服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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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城市更新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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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城市更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按照《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光明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规定,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择优选聘城市更新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确保城市更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1、为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及时提供对城市更新密切相关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信息及项目分析咨询。 2、对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以及信访维稳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要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不稳定问题的调处工作。 4、参与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草拟、修改、审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各类合同、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 5、开展城市更新政策法律专题培训工作。 6、协助审查城市更新项目。 7、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 服务期自法律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应不少于3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主办律师,所有人员均应熟悉国家、省、市、新区关于土地整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服务团队须在法定工作时间保持至少1人驻点办公,提供法律服务,服从局内工作安排。其余人员根据局工作需要到场或后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有政府部门和城市更新局的法律服务经历并具备城市更新项目材料核查经历,负责统筹及提供项目法律服务(负责沟通具体服务要求、负责协调和安排项目主办律师的工作、参与现场谈判和重要工作会议、统筹实施主体审查工作等)。 项目主办律师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有政府部门或城市更新局的法律服务经历,具备城市更新项目材料核查经历,负责项目具体法律事务的办理,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对接和沟通,负责24小时与委托单位的对接和具体事务的办理,负责核查备选实施主体提供的材料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以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验收通过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服务费不超过 50万元。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因服务事项专业性强,本次采取邀请简易招标方式。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第三办公区(光明区光明大街399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电子邮箱: tdzb@szgm.gov.cn 公告日期:2019年 7月 3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