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实弹目标对抗系统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采购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采购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实弹目标对抗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09至2019-08-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B座7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信息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同时携带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注: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16 09:30,地点为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B座7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莉丽 | 联系人: | 马晓芳 |
电话: | ****-********查看详情 | 电话: | 139*****68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