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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11/3/30
招标代理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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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工程名称: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

招标编号:施字[2011]第008号

标讯类别:国内公告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业主名称: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金秀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金秀县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金秀县县城。建筑层数、高度:地下1层,地上17层,桩基础,框架剪力墙结构;标准层层高3.6m;总建筑面积18366.59㎡(其中地下3562.12㎡,地上14804.4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工期:600天(日历日),工程投资约人民币3200万元,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给排水、电气安装、弱电工程等所有载明的内容。

其中电梯工程、10KV变电所内的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柜安装、消防工程(包括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火系统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防雷工程不在此招标范围;各种水泵、供水加压设备、电力电缆等大宗设备由甲方供应,由承包方安装,甲供设备清单表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至4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递交投标承诺金保证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填写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承诺函并交纳投标承诺金。如不违规,评标结束后3天内退还投标承诺金;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论任何原因,不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提交的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投标记录计入投标人信用档案。若投标人提交的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请转到如下指定账户:

户 名: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开户行:农行南宁市建园支行

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另计),招标文件及图纸和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2 2011年4月9日上午9:30集中踏勘现场,逾时不候。集中地点: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是否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施工招标计划于2011年4月26日9:00时在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公开开标。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金秀瑶族自县桐木镇向阳路28号

邮 编:545708

联 系 人:梁呈斌,覃勇基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3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刘 红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附件: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承诺函

2011年3月30日


附件: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承诺函

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金秀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我单位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元(¥3.2万元)作为该项目的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并郑重做如下保证:

1、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开标会,保证不迟到、不早退;

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的账户;

3、按要求派员参加,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招标文件约定的证件参加开标会;。

4、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地方盖公章及签字;

5、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存在故意废标情形。

如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论任何原因,不参加投标,或因我方的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失败等。投标人均可没收我方开标、初步评标保证金,并将不投标记录计入投标人信用档案。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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