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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大队道路设施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发布时间 2011/3/30
招标业主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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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所需道路设施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 购 人: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设施采购

三、采购编号:LX2011-J-005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道路设施(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第1包:静电喷涂钢护栏7700米、人行横道反光桩28处×8米、护栏防撞敦48个。

第2包:标志、标牌、标线。

第3包:红绿灯(含电子警察配套设施)。

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第一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10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专业生产护栏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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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10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制作工程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制作安装工程的资质和经营范围;

第三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30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是电子警察系统的专业生产商;投标人须拥有省级以上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和其它相关资质;

2、具有实施同类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并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证明;

5、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6、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2日至2011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休)。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上述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澧县澧阳镇人民西路金华豪园大门二楼咨询或分包购买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澧县澧阳镇人民西路金华豪园大门二楼

九、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 (谈判)时间:2011年4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谈判)地点: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

十二、与本次谈判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人: 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丁毅

电 话: 139*****3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澧县项目部地址:澧县澧阳镇人民西路金华豪园大门二楼

联系人:易云

电 话:****-*******查看详情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查看详情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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