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县大石门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已由湟中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湟发改字(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利设施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水利设施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甘河滩镇
(2)规模:增设大坝安全自动化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坝体表面变形监测、渗流量监测及自动化采集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20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24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0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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