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万灵镇万灵假日酒店招租
标的系荣昌区万灵镇万灵假日酒店,标的无不动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约5822.42平方米。该房屋只能用于经营酒店,租赁期限12年,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标的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60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招租。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9月4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20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行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房地产权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与出租方签署《房地产权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不动产权证等)、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地产权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房屋使用履约保证金60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后,若承租方在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且向出租方交清协议约定各项费用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终止、解除合同后三十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
七、交易所涉及的重庆联交所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若协议成交,由承租方支付交易服务费0.6万元;若形成竞租,承租方除支付交易服务费0.6万元外,另需支付较挂牌价增值部分的5%作为竞价服务费)。
八、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租赁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九、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
十、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方案需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必须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房屋装修、维修、改造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维修、改造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十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20天内由出租方负责移交给承租方,租期计算以签订《房地产权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与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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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需经出租方同意。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查看详情(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重庆市荣昌区海棠大道海棠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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