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安装项目SRT5-7-3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设施发[2015]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
2.1.2建设规模:5号线线路全长44.1km,设站34座,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32km,最大站间距为2.96km,位于榭雨街站至葑亭大道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0.7km,位于上供路站至木渎南站区间。
2.1.3工期要求:608,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1年06月28日
2.2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1 |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安装SRT5-7-3标 | 8733.11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①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4年8月1日至今)须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业绩,或者其他项目消防工程单份施工合同总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以上业绩需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
?投标企业没有因《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前名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随机价格系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08月23日15:30至2019年08月30日23: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9日09:30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7.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8.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5号线为线网的东西向的骨干线,连接吴中区、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可缓解古城交通,加强金鸡湖东西两岸的联系,缓解1号线运能不足。5号线起于吴中区集散中心站,止于园区唯亭镇阳澄湖站,线路全长44.1km,设站34座,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32km,最大站间距为2.96km,位于榭雨街站至葑亭大道站区间,最小站间距为0.697km,位于星港街站至星波街站区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2014年8月1日至今)须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业绩,或者其他项目消防工程单份施工合同总额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以上业绩需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
(4)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8)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8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含)时,全部入围。
(五)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六)特别提醒: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报名及递交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完成企业信息、业绩等材料的录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资格预审工作。
2)类似业绩将采取业绩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进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工程-业绩公示栏目,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关于轨道施工类项目类似业绩预公示的通知》(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a428ce6-2c92-488d-b859-ffea0fa2a4c3&categoryNum=006003)。
3)投标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从企业业绩库中选择(已预公示的),投标人业绩认定以此为准。自行上传的或未经公示的业绩资审时不予认可。
4)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5)资审文件、答疑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等问题请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categoryNum=02000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912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210室
邮编:215000邮编:210024
联 系 人:郑俊联 系 人:张哲
电话:0512-69899999-9166 电话:0512-68781883
传真:0512-69899100 传真:0512-6878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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