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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软件开发 综合 智慧校园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8/23 关键词软件开发综合智慧校园   近期更新65362项目点击关注“软件开发,综合,智慧校园”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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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
采购单 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门窗幕墙招标文件.doc
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门窗幕墙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江
联系方式: 182*****289
发出时间: 2019 年 8 月 23 日
投 标 须 知
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招标人/招标方/招标方”的名称表述)就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门窗幕墙工程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如投标人中标,则作为招标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中标人/投标方/中标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工程。
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
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部
2.工程地点:苏州太湖度假区蒯祥大道北、外塘路西侧
3.工程概况: 总占地面积9743.8㎡,总建筑面积约44736.21㎡,地上建筑面积24179.74 ㎡, 地下面积为20556.47㎡,规划建设地下3层,地上9层的办公楼。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完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具体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正式排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6.其他事项:
(1)投标方施工必须达到招标方招标要求,工期在招标方招标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有能力实现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者。
(3)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可能不全,投标方应依据现有的图纸仔细研究或充分推断,结合现场条件编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以图纸不全或未熟悉图纸及现场条件为由提出更改合同单价、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4)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上情况,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任何情况提出更改合同单价、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5)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的实力情况结合自身施工成本进行报价,如中标,投标人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更改中标价。
7.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人可能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对于此种询问,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询问后两天内向招标人予以书面答复;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人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方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8.中标人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后并于开工之前,提交给招标人一份投标人在招标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自有机械设备的保险保单复印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本工程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最终选定1家单位为中标人,中标后招标方将发布书面通知,对未中标单位不做未中标解释。
2.招标范围:门窗幕墙工程施工各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层清理、测量放线、灰饼制作、材料撒布打磨抛光、切缝、封缝、清洗等 。
3.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即提供为完成承包范围内之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劳务以及施工所需工具、用具和机械。
4、招标方提供钢筋和混凝土材料,其他所需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第三条 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一旦中标,在整个合同期内,合同单价不可调整。
2.投标人所报单价为含增值税造价,中标方应在每月依据招标方本次工程量确认金额,在招标方确认完成量5天内,向招标方开具已确认工程量全额增值税发票;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内容。因中标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招标方),造成招标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中标方全额进行赔偿;中标方未能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结算方式及工程价款支付
高层部分承包范围内地坪施工完成后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超高层部分承包范围内地坪施工完成后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量的70%;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竣工验收完成后在招标人收到业主相关款项后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在整体工程通过验收并满24个月以后25天内支付,保修金不计息。
资金风险共担: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招标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中标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招标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的情况下,中标方表示理解与宽容,不要求招标方每次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中标方不得以工程款没有及时支付到位为理由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每发生一次,结算时扣除结算金额的10%,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
第五条 工期、质量
1.工期
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招标方下发进度要求时间为准。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暴风等恶劣天气因素及分包方因怠工而延误之时间,以及发包方、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条件所需的手续时间,以及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
2.质量要求
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第六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中标方需按有关规定和招标方要求做好本工程范围内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工作,确保达到江苏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标准。
2.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自己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中标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招标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中标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中标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非招标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中标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7.中标方违反招标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时,招标方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有权给予中标方处罚:对工人每人每次人民币100元以内;对管理人员每人每次人民币500元。
8.中标方不能够配备足够的专职质量员、安全员,招标方对中标方处以每人每月四千元整的罚款。
9.因中标方安全和文明施工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或有损招标方企业社会形象,招标方有权按照中标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额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方实施罚款。
10.中标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招标方有关管理规定,中标方文明施工达不到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中标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招标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1.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之处,均按国家、市政行业、建设单位及发包单位颁布的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 违约
1.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的工期要求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中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2.中标方必须在招标方的工期要求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如因中标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则招标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保留向中标方索赔的权利。
3.上述条款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10%。中标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在招标方采取措施后中标方仍没有实质性改进),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15%。
4.除非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则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中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下发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工程进度;如总体工期拖延,中标方每拖延1日向招标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企业资料:
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如有,须注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与之有关的有效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2为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而必需的材料、机械机具和设备表。
1.3投标单位近三年的工程业绩资料,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质量通报、安全通报等。
2.其他
2.1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委托人)章,并作密封,在封条上写上“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并加盖法人印章和单位公章。
2.2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3投标文件必须于开标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授理。
第九条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方必须于上述注明的回标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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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书应装入密封包装袋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3.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单位的标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4.投标方除了报送投标文件外,还应将招标文件(除履约担保书外)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后于投标同时返还给招标方;
5.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鉴;
2)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3)投标书逾期送达;
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5)未经允许修改报价清单;
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立即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雨污水排放、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情况,应该作详细了解;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7个日历天,在此期间内,本招标文件及回标文件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同时本项目在云筑网平台(https://www.yzw.cn/)同时进行招标,请按照网上要求进行招标公告报名及回标。
第十条 开标及评标
1. 开标时间以招标方书面或邮件通知为准;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2.1投标书文件袋未密封,未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
2.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盖章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2.3投标书逾期送达;
2.4未响应招标文件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的要求及其它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5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3.评标原则:
3.1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格式;
3.2满足招标内容的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要求,价格合理;
3.3投标方信誉;
3.4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
3.5付款条件满足招标单位要求、优惠条件及招标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第十一条 议标
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方将与各投标方进行议标:
1.招标方对投标方报价存在疑义;
2.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不一致;
3.招标方认为其它需要议标的情况。
第十二条 中标
在招标方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将会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包方不承担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第十三条 招标工作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9年8 月23 日,联系人: 朱江 ,电话: 182*****289
,邮箱:********查看详情95@qq.com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19 年 9 月 2 日11点30分,投标文件递送地址:江苏省苏州太湖度假区蒯祥大道太湖天阙旁中建一局项目部,联系人: 朱江,电话: 182*****289 ,邮箱: ********查看详情95@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条款。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我司进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的日常运行工作。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接收招标方发送一切的文件并处理相关回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备注:过程中除非收到本人书面报告要求更换此联络人或邮箱,否则视为整个项目有效,造成其他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
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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